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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06007/2021-54076
组配分类 政府机构单位 发布机构 区民政局
生成日期 2021-08-25 17:54:4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温州市洞头区民政局机构概况
机构全称 温州市洞头区民政局 机构简称 区民政局
机构地址 温州市洞头区北岙街道海兴路136号3楼(区行政服务中心3楼) 联系方式 0577-63481667
机构负责人 彭增炜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研究起草有关民政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社会组织的登记和监督管理。

(三)负责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全区实施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指导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四)指导城乡基层政权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工作。指导社区服务管理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推进城乡社区建设,组织开展基层治理相关工作。

(五)负责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工作。规范全区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全区标准地名资料的编辑和审定。负责街道(乡镇)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日常管理工作,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

(六)拟订全区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全区孤儿、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的权益保障工作。承担收养登记工作。

(七)拟订全区养老服务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推进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参与推动全区养老服务业发展。指导管理城乡养老机构建设和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八)负责殡葬管理和婚姻登记管理。指导公墓建设和管理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主管慈善工作,推动慈善事业发展。

(十一)负责区级“中福在线”福利彩票销售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民政事业规划财务和统计工作,指导、监督民政事业费的使用管理。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增强基本民生保障能力。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加快推进民政事业城乡一体化进程。

(十五)与区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