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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背景
随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扩散,疫情防控形势日益严峻,为全面加强我区交通建设工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二、主要依据
《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温州市洞头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上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三、主要措施
(一)严格落实参建各方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二)延迟工程开(复)工时间。
(三)严格落实返工防控措施。
(四)加强疫情监测及信息报送工作。
(五)多措并举强化保障。
四、其他事项
本制度自2020年1月31日起施行
五、解释机关:
本文件解读机关:温州市洞头区交通运输局
解读人:林小敏(副局长)
政策咨询电话:0577-63485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