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洞头区有序恢复岛际航班营运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8-25 16:28:58 浏览次数: 来源: 字体:[ ]
  • 索引号:
  • 001008003006013/2020-53510
  • 文号:
  • 洞交发〔2020〕7号
  • 发布机构:
  • 温州市洞头区交通运输局
  • 成文日期:
  • 2020-02-15
  • 有效性:
  • 失效
  • 统一编码:
  • CDTD17-2020-0005

区相关客运企业:

现将《洞头区有序恢复岛际航班营运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温州市洞头区交通运输局

2020年2月15日

 

 

 

洞头区有序恢复岛际航班营运工作方案

 

为切实落实一手疫情防控,一手抓复工复产工作要求,保障人民群众出行需求,有序恢复岛际航班营运,特制定本方案。

一、恢复营运时间

恢复营运时间为2020年2月16日起。

二、恢复营运航班表

元觉渡口航班(咨询电话:59389505/559505)

始发站

时间

目的地

备注

始发站

时间

目的地

备注

元觉

7:30

潭头-鹿西

航顺车渡

元觉

14:00

潭头

捷鹿客渡

元觉

15:00

鹿西

捷鹿客渡





潭头渡口航班(咨询电话:59386916/586916)

始发站

时间

目的地

备注

始发站

时间

目的地

备注

潭头

8:00

鹿西

航顺车渡

潭头

10:30

元觉

航顺车渡

潭头

14:20

元觉

捷鹿客渡





鹿西渡口航班(咨询电话:59386910/586910)

始发站

时间

目的地

备注

始发站

时间

目的地

备注

鹿西

10:00

潭头-元觉

捷鹿车渡

鹿西

15:30

元觉

捷鹿客渡

三、管控举措

1.加强渡口管控。各大渡口加强分类管控,所有乘客均须佩戴口罩、携带身份证实名制登记购票,乘客须先测体温再进站。

2.加强日常消杀。全面落实渡运场站、船舶等场所的通风、消毒工作,每天至少消杀1次;所有工作人员全程佩戴口罩,做好自身防护。

3.加强应急处置。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渡运经营企业一旦发现乘客、船员或渡口工作人员有发热、咳嗽、乏力、腹痛、结膜炎等症状的,应立即报告乘客属地街道(乡镇),并配合疫情处置管控

4.加强监督指导。渡运经营企业需协同属地街道(乡镇)做好各渡口的人员管控、测温检查等工作。区交通运输部门与属地街道(乡镇)应加强各渡口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渡口经营行为及渡口安全责任制落实的监管工作。渡运经营企业疫情防控不到位的,一律从严追究责任。

5.加强运力储备。渡运经营企业严格执行岛际渡运相关规定,切实做好应急运力准备,坚决服从全区运力调配等各项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出行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