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机构介绍 > 政府机构单位
索引号 001008003006008/2021-54115
组配分类 政府机构单位 发布机构 区司法局(行政复议局)
生成日期 2021-08-26 09:30: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区司法局机构概况
机构全称 温州市洞头区司法局 机构简称 区司法局
机构地址 温州市洞头区北岙街道车站路41号 联系方式 0577-63481028
机构负责人 梁祥赞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负责人简介

1988.09--1992.07  温州农业学校园艺专业学生

1992.07--1992.08  待业

1992.08--1993.10  浙江省洞头县洞头乡文书、出纳、民政员

1993.10--1994.07  浙江省洞头县洞头乡政府办公室主任

1994.07--1996.03  浙江省洞头县洞头乡工业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

1996.03--1996.05  浙江省洞头县洞头乡党政办主任兼团委书记

1996.05--1998.10  浙江省洞头县委组织部办公室秘书

1998.10--2000.07  浙江省洞头县委组织部干部二科科员、知工办副主任

2000.07--2001.03  浙江省洞头县委办秘书

2001.03--2002.07  浙江省洞头县委办综合科副科长

                  (1998.09--2001.07参加省委党校函授学院党政管理专业大专班函授学习)

2002.07--2003.04  浙江省洞头县委办综合科科长

2003.04--2003.07  浙江省洞头县委办副主任

2003.07--2006.03  浙江省洞头县委办副主任兼保密委办主任、保密局局长

                  (2002.08--2004.12参加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法律专业本科班函授学习;2004.10--2005.01挂任乐清市翁垟镇党委副书记)

2006.03--2006.07  浙江省洞头县北岙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2006.07--2007.04  浙江省洞头县北岙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北岙镇中心街改造工程建设指挥部常务副指挥

2007.04--2008.10  浙江省洞头县北岙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北岙镇旧城改造指挥部常务副指挥

2008.10--2009.02  浙江省洞头县元觉乡党委书记、人大主席候选人

2009.02--2011.05  浙江省洞头县元觉乡党委书记、人大主席

2011.05--2011.12  浙江省洞头县元觉街道党工委书记、人大工委主任

2011.12--2015.03  浙江省洞头县委办主任

2015.03--2016.12  浙江省温州市洞头区北岙街道党工委书记

                  (2012.09--2015.07参加省委党校政治经济学专业研究生班学习)

2016.12--2019.01  浙江省温州市洞头区委渔农办主任,区农林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区海涂为垦工程建设指挥部指挥

2019.01—2022.11  浙江省温州市洞头区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

2022.11--           浙江省温州市洞头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机构职能

1、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2、负责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的备案审核工作。指导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负责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

3、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研究规范政府行为的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中的普遍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指导监督区政府各部门、乡镇(街道)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指导监督全区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行政执法争议等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负责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国家赔偿案件的办理工作。

4、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人民调解工作。负责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协助开展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负责推进司法所建设。

5、指导管理全区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6、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

7、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8、职能转变。切实加强全面依法治区的统筹协调、指导推进、督促落实、政策研究等工作,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深入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为“两个高水平”建设提供坚强法治保障。坚持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牵引,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化行政执法体制和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深化司法行政体制改革,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发展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业,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加快建设覆盖城乡、便民高效、均衡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全面构建大普法工作格局,创新调解制度机制,推动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多领域的法治创建活动和依法治理。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筑牢公共安全风险防范控底线。完善司法行政保障制度机制,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

本部门内设8个科室,分别是: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挂普法与依法治理科牌子)、办公室、政治处、社区矫正管理科(挂社区矫正执法大队牌子)、行政复议和应诉协调科、政府法律事务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挂行政审批科牌子)。另设有下属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区法治工作服务中心、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挂区法律援助中心牌子)。派出机构7个,分别是:温州市洞头区司法局北岙司法所、温州市洞头区司法局灵昆司法所、温州市洞头区司法局大门司法所、温州市洞头区司法局东屏司法所、温州市洞头区司法局元觉司法所、温州市洞头区司法局霓屿司法所、温州市洞头区司法局鹿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