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 首页 |
|
索引号 | 001008003006008/2021-54115 | ||
组配分类 | 政府机构单位 | 发布机构 | 区司法局(行政复议局) |
生成日期 | 2021-08-26 09:30:3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机构全称 | 温州市洞头区司法局 | 机构简称 | 区司法局 |
机构地址 | 温州市洞头区北岙街道车站路41号 | 联系方式 | 0577-63481028 |
机构负责人 | 梁祥赞 | ||
办公时间 | 法定工作日,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 ||
负责人简介 | |||
1988.09--1992.07 温州农业学校园艺专业学生 1992.07--1992.08 待业 1992.08--1993.10 浙江省洞头县洞头乡文书、出纳、民政员 1993.10--1994.07 浙江省洞头县洞头乡政府办公室主任 1994.07--1996.03 浙江省洞头县洞头乡工业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 1996.03--1996.05 浙江省洞头县洞头乡党政办主任兼团委书记 1996.05--1998.10 浙江省洞头县委组织部办公室秘书 1998.10--2000.07 浙江省洞头县委组织部干部二科科员、知工办副主任 2000.07--2001.03 浙江省洞头县委办秘书 2001.03--2002.07 浙江省洞头县委办综合科副科长 (1998.09--2001.07参加省委党校函授学院党政管理专业大专班函授学习) 2002.07--2003.04 浙江省洞头县委办综合科科长 2003.04--2003.07 浙江省洞头县委办副主任 2003.07--2006.03 浙江省洞头县委办副主任兼保密委办主任、保密局局长 (2002.08--2004.12参加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法律专业本科班函授学习;2004.10--2005.01挂任乐清市翁垟镇党委副书记) 2006.03--2006.07 浙江省洞头县北岙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2006.07--2007.04 浙江省洞头县北岙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北岙镇中心街改造工程建设指挥部常务副指挥 2007.04--2008.10 浙江省洞头县北岙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北岙镇旧城改造指挥部常务副指挥 2008.10--2009.02 浙江省洞头县元觉乡党委书记、人大主席候选人 2009.02--2011.05 浙江省洞头县元觉乡党委书记、人大主席 2011.05--2011.12 浙江省洞头县元觉街道党工委书记、人大工委主任 2011.12--2015.03 浙江省洞头县委办主任 2015.03--2016.12 浙江省温州市洞头区北岙街道党工委书记 (2012.09--2015.07参加省委党校政治经济学专业研究生班学习) 2016.12--2019.01 浙江省温州市洞头区委渔农办主任,区农林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区海涂为垦工程建设指挥部指挥 2019.01—2022.11 浙江省温州市洞头区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 2022.11-- 浙江省温州市洞头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
|||
机构职能 | |||
1、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2、负责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的备案审核工作。指导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负责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 3、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研究规范政府行为的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中的普遍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指导监督区政府各部门、乡镇(街道)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指导监督全区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行政执法争议等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负责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国家赔偿案件的办理工作。 4、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人民调解工作。负责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协助开展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负责推进司法所建设。 5、指导管理全区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6、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 7、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8、职能转变。切实加强全面依法治区的统筹协调、指导推进、督促落实、政策研究等工作,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深入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为“两个高水平”建设提供坚强法治保障。坚持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牵引,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化行政执法体制和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深化司法行政体制改革,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发展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业,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加快建设覆盖城乡、便民高效、均衡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全面构建大普法工作格局,创新调解制度机制,推动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多领域的法治创建活动和依法治理。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筑牢公共安全风险防范控底线。完善司法行政保障制度机制,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 本部门内设8个科室,分别是: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挂普法与依法治理科牌子)、办公室、政治处、社区矫正管理科(挂社区矫正执法大队牌子)、行政复议和应诉协调科、政府法律事务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挂行政审批科牌子)。另设有下属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区法治工作服务中心、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挂区法律援助中心牌子)。派出机构7个,分别是:温州市洞头区司法局北岙司法所、温州市洞头区司法局灵昆司法所、温州市洞头区司法局大门司法所、温州市洞头区司法局东屏司法所、温州市洞头区司法局元觉司法所、温州市洞头区司法局霓屿司法所、温州市洞头区司法局鹿司法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