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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TD99D-2020-0001
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元觉街道办事处文件
洞元觉办发〔2020〕14号
关于进一步优化社会大救助领域改革的通知
街道各村,各科室: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深化“放管服”改革及“最多跑一次”改革精神,深入推进社会大救助领域改革,提升社会大救助改革举措,切实为困难群众提供优质、高效、贴心服务,结合街道实际,现就优化社会大救助领域改革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推进社会大救助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全面推行一次性告知、主动发现、一证办理,优化办事流程、实行“最多跑一次”,推进社会大救助服务事项“一次申请、一次核查、集中办理、一次办结”,最终实现社会大救助办事效率高、服务质量优、群众获得感强。
二、主要措施
在辖区内最低生活保障认定、特困人员供养认定、医疗救助、民政临时救助、慈善救助、惠残救助、教育救助、妇女儿童救助等方面全面推行“一次申请、一次核查、集中办理、一次办结”。
(一)推行一次性告知。逐项编制社会大救助服务事项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推行“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次性告知需要提交的救助申请材料、申办程序等。通过各种形式宣传各类救助政策、救助标准、办事流程、办理时限、咨询电话,并通过公开栏张贴等方式进行政策宣传,让社会各界随时了解和掌握救助政策,便于困难群众申请求助。
(二)实行主动发现。建立健全主动发现机制,充分发挥村委会、社会组织、驻村干部、村民等熟悉民情的特点,开展困难群众大排查,对陷入生活困境的困难群众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救助。
(三)实行“一证”办理。推进社会大救助领域减证便民,最大限度简化社会救助审核审批所需证明材料,能够通过信息共享获取的,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实现申请人只凭一张身份证或户口簿即可申办社会大救助相关事项。
(四)优化办事流程。开通网上申报渠道,申请人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既可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也可通过“浙里办App”和浙江政务服务网提出申请,填写核对授权书及家庭经济状况信息表,街道在受理后3个工作日内开展经济状况信息核对;符合相关条件的,3个工作日内街道社事办会同村干部开展入户调查并收取相关申请资料上传系统,在3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并公示7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意见报民政局审批;对公示有异议的,街道在5个工作日内开展调查核实。取消村两委民主评议环节。急难型临时救助必要时可在24小时内先行救助,并在5个工作日内登记救助对象、救助事由、救助金额等信息,补齐经办人员签字、盖章手续。
(五)推行“最多跑一次”。全面建立街、村两级代办员制度,对申请人因身体、年龄等特殊原因个人申请有困难的,实行代办、帮办,明确代办职责和代办任务清单,规范代办流程,加强对代办员的业务培训和业务指导,建立社会救助服务购买机制,通过委托第三方上门服务等方式解决群众跑腿问题,通过村代跑街道、街村两级上门核查,街道代跑部门,实现申请人“最多跑一次”向“一次也不跑”转变,为困难群众提供热情、高效、优质的服务。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社会大救助事关民生保障,各相关科室、各村要切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入贯彻落实社会救助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各项决策部署,切实更新观念、转变作风、优化服务、提升效能,确保各项举措落到实处。
(二)加强业务学习。社会大救助政策性广、业务性强,街村两级代办员、社会组织经办人要加强业务学习,街道加强业务指导和业务培训,确保各级经办人员对政策规定、业务要求、业务流程、群众申请事项需提交材料、办理流程清楚知晓,把握到位。
(三)强化工作落实。严格按照工作要求,认真做好社会大救助各项服务,及时排查和发现社会救助对象,积极开展代办服务,打通社会大救助“最后一公里”,真正做到群众不出村、不出街。
四、实施日期
实施日期为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元觉街道办事处
2020年7月30日
元觉街道党政办公室 2020年7月30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