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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洞头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已起草完成,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1年9月7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书面形式反馈至洞头区卫生健康局政策法规科。
联系地址:洞头区北岙街道县前路52-6号,电话:56728879,传真:63483472,邮箱:33874225@qq.com。
温州市洞头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8月27日
温州市洞头区卫生健康局
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洞法建领办〔2021〕2号)要求,我局对2020年12月31日前制发的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见附件1)。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政令〔2018〕372号)规定,现对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本通知自2021年 月 日起施行。
温州市洞头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8月 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1件)
序号 | 规范性文件名称 | 文号 | 三统一编号 |
1 | 关于印发《洞头区出生缺陷预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 洞卫发〔2020〕17号 | CDTD67-2020-0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