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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温州蓝色海湾生态建设项目鹿西港海域航道建设工程项目实施的意见,更好地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和《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解读函》(浙环发[2018]10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内容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温州蓝色海湾生态建设项目鹿西港海域航道建设工程
(2)建设地点:温州市洞头区鹿西乡鹿西渔港
(3)建设内容与规模:本工程疏浚范围为鹿西渔港整个港池区域,设计底高程为-5.00m,疏浚面积约26.2万m2,疏浚量69.3万m3,用于408HP及以下渔船的避风及日常锚泊。工程总工期拟定6个月,其中疏浚工期为3个月。本工程投资概算额为2335.21万元。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工程评价范围内涉及的主要环境敏感目标见表1。
表1 工程附近的环境敏感点
序号 | 类型 | 敏感点名称 | 方位 | 最近距离 (m) | 影响因素 |
1 | 居民区 | 鹿西村 | 北 | 130 | 噪声、大气 |
2 | 昌鱼礁村 | 东南 | 150 | ||
3 | 码头 | 鹿西综合交通码头 | 西北 | 120 | 水动力及冲淤环境 |
4 | 昌鱼礁码头 | 南 | 230 | ||
5 | 浮码头 | - | 0 | ||
6 | 鹿西海洋石油公司码头 | 西北 | 750 | ||
7 | 中能石油公司码头 | 西北 | 600 | ||
8 | 鹿西水产食品冷冻厂码头 | 西北 | 480 | ||
9 | 船厂滑道 | 鹿西船厂滑道 | 西北 | 370 | |
10 | 洞头鹿港船舶修造厂滑道 | 东北 | 50 | ||
11 | 堤坝 | 防波堤 | 西南 | 100 | 稳定性、水动力及冲淤环境 |
12 | 养殖和捕捞区 | 围网养殖 | 北 | 1000 | 水质、生态 |
13 | 螺类养殖 | 东南 | 1400 | ||
14 | 筏式养殖 | 北 | 1350 | ||
15 | 定置网捕捞 | 西 | 1200 |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情况
1、水文动力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1)渔港疏浚工程后工程海域流速变化表现有增有减,其变化范围有限,且均集中在渔港内部。对渔港外侧黄大峡水道海域的流速基本上没有影响。
(2)渔港口门水域流速以增大为主。口门水域流速增强主要是由于渔港疏浚后渔港内部水深有所增加,渔港内部的纳潮量增大,因此涨落潮通过渔港口门的潮通量增大导致动力增强。
(3)渔港的疏浚范围内流速变化表现有增有减,流速增大的区域主要集中在渔港内部的东侧水域,流速减小的区域主要集中在渔港内部的南侧的小部分水域。
(4)疏浚范围的边坡外侧水域流速均有一定的增加,增大范围有限,仅集中在疏浚边坡外侧约50m范围之内。
2、地形地貌与冲淤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从大范围的第一年冲淤变化预测情形来看,工程影响的冲淤变化区域主要集中于鹿西渔港内部海域,鹿西渔港以外的外海冲淤环境基本没有改变,冲淤变化与流速的变化趋势及影响范围保持一致。工程后工程海域在5~6左右后基本可以达到冲淤平衡的状态,从大范围来看,冲淤分布趋势与第一年冲淤情况基本一致。渔港内部的疏浚区域内最终淤积较为严重,最终淤积厚度在0.5~1.5 m之间不等。疏浚范围外侧最终表现为冲刷,冲刷幅度也较小,边坡外侧水域最终冲刷深度在0.3~1.0 m之间不等。航道疏浚工程不会造成大范围的冲淤环境的改变。
3、海水水质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1)悬浮泥沙影响预测
疏浚作业过程中产生的泥沙进入到水体中形成悬浮泥沙后主要随着涨落潮流进行震荡输移扩散,覆盖面积逐渐增大。由于鹿西渔港属于半封闭渔港,渔港内的悬浮泥沙仅能从位于渔港西北侧的口门扩散出去,因此疏浚导致的悬浮泥沙不易扩散至外海,因此渔港内部全部被高浓度水体所覆盖。总的来看,疏浚导致悬浮泥沙影响范围有限,高浓度水体影响范围基本仅在渔港内部。最终,大于10mg/l的最大包络面积为2.29 km2,大于20mg/l的最大包络面积为1.48 km2 ,大于50mg/l的最大包络面积为1.01 km2,大于100 mg/l的最大包络面积为0.74 km2,大于150mg/l的最大包络面积为0.54 km2。
(2)船舶生活污水影响分析
根据工程分析结果,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日发生量为1.28t/d,营运期为50t/d,主要污染物为CODCr、氨氮。本环评要求施工船舶上工作人员的生活污水进行集中收集,并与机舱油污水区别对待,在船舶靠岸时定期接收上岸排入鹿西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集中处理。本工程船舶工作人员生活污水按要求收集处理后对工程区附近海域海水水质基本不会产生影响。
(3)船舶舱底含油污水影响分析结论
根据工程分析,整个施工期含油污水产生量约为63t,产生的油类物质为0.69t。营运期船舶产生的舱底油污水量为14t/d、4620t/a,油类物质产生量为0.154t/d、50.82t/a。本环评要求船舶产生的含油废水按海事部门要求定期接收上岸处置,再由有资质的处理单位接收处理。经过收集后施工船舶产生的含油污水对附近海域水质基本不会产生影响。
(4)海洋沉积物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结论
工程施工期对沉积物环境质量产生的影响主要是疏浚作业对底质环境的改变。本工程仅对原有沉积物进行扰动,不会带来新的外来填充物,不会影响现有沉积物种类环境。且项目疏浚区沉积物质量状况良好,与周边海域底质特征相似,工程施工过程产生的悬浮物经扩散和沉降后,沉积物的环境质量不会产生严重的变化,本项目疏浚对海洋沉积物的影响较小。
(5)海域生态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结论
航道工程建设对海洋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机械的搅动作用,使得施工区域底栖生物、潮间带生物的生存环境遭到破坏,导致位于施工区海域的底栖和潮间带生物全部或部分死亡。
2)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悬浮物会不同程度影响作业点周围的生物,附近浮游动、植物的生长受到影响,鱼卵、仔稚鱼部分死亡,游泳生物被驱散甚至死亡。
经估算,工程造成的底栖生物资源损失量为0.04 t,潮间带生物资源损失量为3.28 t,鱼卵损失数为1.09×106个,仔鱼为4.36×106个。
4、大气和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工程主要大气污染物为施工船舶和营运期通航船舶产生的尾气。船舶废气具有排放量小、间歇性、短期性和流动性等特点,工程所在区域为海上,空气稀释扩散条件较好,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本工程的声环境敏感点鹿西村和昌鱼礁村距离疏浚区距离均在100m以上,且主要居民居住区与渔港疏浚区之间有山体阻隔,根据预测结果,工程区船舶噪声在施工期和营运期对附近的声环境敏感点的影响均不大。
5、固体废弃物对环境的影响分析结论
本工程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船舶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及疏浚土。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来自通航船舶的生活垃圾。
本环评要求施工期和营运期的船舶生活垃圾均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
施工期疏浚物产生量为69.3万m³,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检测报告,本工程区疏浚土符合清洁疏浚物(Ⅰ类)分类标准,无有害物质。本工程抛泥区距本工程施工区域距离约18.6km。因此疏浚土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6、工程实施对环境敏感点的影响分析
(1)对居民区的影响分析
工程实施对附近的鹿西村和昌鱼礁村主要产生的影响为船舶废气和船舶噪声。工程所在区域为海上,空气稀释扩散条件较好,对周围居民区的大气环境影响较小。本工程附近居民区距离疏浚区距离均在100m以上,且主要居住区与渔港疏浚区之间有山体阻隔,因此船舶噪声对其影响不大,本环评要求建设单位禁止夜间施工,同时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加强对船舶的日常维护,以减少对居民点的噪声影响。
(2)对码头和滑道的影响分析
疏浚工程区附近主要有3座码头,北侧的鹿西综合交通码头,港内的浮码头和南侧的昌鱼礁码头,浮码头北侧有洞头鹿港船舶修造厂滑道。此外,附近的栖鹿湾北侧有鹿西海洋石油公司码头、中能石油公司码头、鹿西船厂滑道、鹿西水产食品冷冻厂码头。
根据水动力、冲淤数模预测结果,疏浚区在疏浚工程实施后部分会有一定的淤积,而港内的浮码头和滑道前沿水域为疏浚范围外侧,最终有一定的冲刷,冲刷幅度较小,边坡外侧水域最终冲刷深度在0.3~1.0 m之间不等。对于北侧的鹿西综合交通码头、南侧的昌鱼礁码头、鹿西海洋石油公司码头、中能石油公司码头、鹿西船厂滑道、鹿西水产食品冷冻厂码头都不会造成水动力和冲淤环境影响。
此外,由于工程施工船舶会增加船舶数量,会影响周边码头通航安全风险,对此建设单位应提前报备施工计划,加强安全管理。
(3)对防波堤的影响分析
防波堤为鹿西渔港的主体工程,本工程位于防波堤内侧海域,工程初步设计为保证防波堤、码头及周边护岸的稳定性,疏浚顶坡线与防波堤堤轴线距离为100m,不会对防波堤结构稳定造成影响。根据数模计算结果,疏浚区在疏浚工程实施后部分会有一定的淤积,而疏浚范围外侧最终有一定的冲刷,冲刷幅度较小,边坡外侧水域最终冲刷深度在0.3~1.0 m之间不等。防波堤口门处为淤积,堤身内侧有一定的冲刷。淤积对于堤坝的稳定是有利的,而冲刷可能会对海堤的稳定性产生一定的影响。建议建设单位在施工期间密切监视防波堤的稳定状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如因工程实施对堤坝造成影响,由建设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对其进行维稳加固。
(4)对养殖区和捕捞区的影响分析
根据水动力、冲淤数模预测结果,渔港疏浚工程后工程海域流速和冲淤变化范围有限,且均集中在渔港内部,对渔港外侧海域的流速和冲淤环境基本上没有影响。养殖区和捕捞区均位于渔港外侧,因此工程实施不会对其产生水动力、冲淤环境的影响。本工程产生的悬浮泥沙会扩散至围网养殖区和筏式养殖区,对螺类暂养区和鳗苗定置网捕捞区则没有影响。工程施工时间为3个月,建议尽量避开养殖期;待施工结束后,悬浮扩散影响也将消失,不会对养殖区产生影响。
若工程所在海域发生溢油事故后,油膜会在周围海域扩散开来,并在不同的风况条件下逐渐向更远海域漂移。油膜会影响到养殖区,对养殖业造成损失,因此一旦发生溢油事故,需采取必要措施对其进行控制,防止油膜在周围海域的扩散。
7、环境风险分析
本项目可预见的主要风险因素就是施工期和营运期的船舶可能出现的碰撞导致的溢油事故,要求采取相应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等,以预防和减轻环境风险的发生。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本工程环境保护对策措施一览表详见表2。
表2 环境保护设施与对策措施一览表
序号 | 污染源 | 污染防治对策与措施 | |
1 | 废水 | 悬浮泥沙 | (1)采用先进的疏浚设备和施工工艺,保证疏浚质量。合理安排施工船舶的位置、疏浚进度等,减少疏浚超挖废方。 (2)确保边坡的开挖质量,加强施工过程中的动态监测,避免滑坡或坍塌。 (3)确保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在施工过程中须做好现场控制,施工前做好技术交底工作。 (4)对施工船舶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防止挖泥和输送途中的撒漏。 (5)合理安排施工进度,恶劣气象条件下,严禁疏浚作业。 |
生活污水 | 对所有的船舶生活污水进行收集,在船舶靠岸时接收上岸处理。 | ||
船舶含油污水 | (1)定期收集接收上岸处理,不得排放入海。 | ||
(2)施工期间应对施工船只进行定期检查,严禁船只带“病”作业,防止发生机油泄露事故。海上施工场所应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提醒过往船只远离施工场所,避免与施工船舶发生碰撞事故。 | |||
2 | 废气 | 施工船舶烟气 | (1)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缩短现场施工作业时间。 (2)定期对施工船舶进行检修与维护,采用清洁燃油。 |
3 | 噪声 | 船舶噪声 | (1)选择低噪声的机械设备,对产生高噪声的机械设备进行消声处理,定期对施工用机械设备进行维护检修,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 (2)招标质量合格的施工船舶,定期检查维护施工船舶的性能,严格控制船舶鸣笛; (3)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尽量缩短现场施工时间,尽量安排在昼间施工,尽量缩短高噪声作业时间。 |
4 | 固体废弃物 | 船舶垃圾 | (1)船舶生活垃圾收集上岸,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2)船舶产生的废油棉布、废毛巾等,须按当地海事部门的要求,定期接收上岸处置,并委托经海事局备案的专业处理单位接收处理。 |
疏浚土 | (1)施工期间,建设单位需加强与施工单位之间的协调,做好清淤、排泥、倾倒的衔接。 (2)疏浚土应检查有无有害物质,待预选海洋倾倒区确认批准后方可前往抛泥。疏浚物运输严格按照程序进行,途中不得抛泥。 | ||
5 | 生态 | (1)在施工期应预防为主。加强施工队伍的组织和管理,采用先进技术设备,严格按照操作规程,科学安排作业程序、施工工期。 | |
(2)加强防范措施和应急准备,杜绝污染事故特别是溢油事故发生。 | |||
(3)合理安排施工季节与施工进程,避开台风等不利气象条件,尽量缩短施工作业时间,并尽量避开鱼虾产卵、洄游、索饵以及生长的高峰期进行施工。 | |||
(4)对施工船舶加强管理,划定作业带,限定船舶的活动范围。落实航行警示标志的设置,保证渔船进出的安全。 | |||
(5)制定相应的生态修复方案,对工程实施造成的生态损失进行补偿。 | |||
6 | 环境 敏感点 | (1)对附近村庄的措施:严格落实本环评中提出的各项噪声、废水及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在施工前与附近居民做好沟通;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和宣传教育。 | |
(2)对海上养殖和捕捞的措施:按照本环评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施工,施工前查清工程周边可能受影响的养殖和捕捞活动,并与渔民进行协商;施工计划及时公告,对因工程施工造成损失的养殖户予以一定的补偿;加强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准备,杜绝溢油等污染事故的发生。 | |||
(3)对码头和船厂滑道的措施:加强周边码头和滑道的水深地形跟踪监测,若产生淤积的程度影响其正常运营,需采取工程清淤疏浚等措施。 | |||
(4)对防波堤的措施:在施工期间加强监视,发现问题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如因工程实施对堤坝造成影响,由建设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对其进行维稳加固。 | |||
(5)对航道的措施:施工前,建设单位应申请发布航行通(警)告;向海事主管部门申请划定施工作业警戒区,在警戒区域设置标志浮筒;施工船只进港应选择白天视线良好时,避开恶劣天气和船舶进出港高峰时段,掌握好施工进度,确保施工作业安全;施工作业期间施工船舶按规定显示信号;疏浚土运输途中需注意避让过往船舶。 |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温州蓝色海湾生态建设项目鹿西港海域航道建设工程的建设符合相关规划及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和浙江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总体符合“三线一单”的控制要求。项目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符合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划要求,基本能做到清洁生产的要求。在有效落实事故防范措施后,项目环境风险处于可以接受的水平。建设单位在切实落实项目环评报告中提出的环保措施和风险防控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意见的内容
征求意见的对象: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单位或团体。
征求意见的范围:工程在环境影响、环保措施、对工程建设所持态度等环保方面的意见。
期限和公众意见反馈途径: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意见,请务必留下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便于我们回访。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本公示信息在洞头区政府政务公开网发布起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众可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索取本项目环评文件简本及本项目环评的补充信息。
七、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温州市洞头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洞头区北岙街道中兴路38号6楼
联系电话:0577-63416060
(2)环评单位:自然资源部第二海洋研究所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保俶北路36号
联系电话:0571-81963295
(3)环保审批部门:温州市生态环境局洞头分局
地址:温州市洞头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122室
联系电话:0577-63483616
八、环评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在报送温州市生态环境局洞头分局审批前,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将在洞头区政府政务公开网(http://www.dongtou.gov.cn/col/col1229473361/index.html)进行公开,届时公众可上网查阅。
温州市洞头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