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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洞政办发〔2020〕42号
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温州市洞头区突发生态环境事件
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温州市洞头区突发辐射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温州市洞头区饮用水水源突发污染事件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温州市洞头区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温州市洞头区突发辐射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温州市洞头区饮用水水源突发污染事件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18日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办公室,区人武部,区法院,
区检察院,区级各人民团体、新闻单位。
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