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9-22 16:13:37 浏览次数: 来源: 字体:[ ]
  • 索引号:
  • 001008003006017/2021-54524
  • 文号:
  • 洞卫发〔2021〕26号
  • 阅读版:
  • 发布机构:
  • 区卫生健康局
  • 成文日期:
  • 2021-09-18
  • 有效性:
  • 废止
  • 统一编码:
  • CDTD67-2021-0003

局机关各科室,各下属单位:

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政令〔2018〕372号)、《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洞法建领办〔2021〕2号)要求,我局对2020年12月31日以前制发的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附件1)。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政令〔2018〕372号)规定,现对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本通知自2021年10月18日起施行。

温州市洞头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9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1件)

序号

规范性文件名称

文号

三统一编号

1

关于印发《洞头区出生缺陷预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洞卫发〔2020〕17号

CDTD67-202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