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洞头区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9-24 10:41:46 浏览次数: 来源:区府办(外事办、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字体:[ ]

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洞政办发〔2021〕43号

 


                    

 

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温州市洞头区水安全保障

“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温州市洞头区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已经区政府第48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温州市洞头区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

 

“十三五”期间,洞头水利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八八战略”总纲,积极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以“干在实处永无止境,走在前列要谋新篇”为新使命,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立足于洞头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及水利发展实际情况,以“五水共治”“建设美丽浙南水乡”“全国水生态文明试点城市”为抓手,进一步完善流域防洪排涝、水资源保障、水生态环境、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等水利现代化工程体系;进一步健全防汛防台抗旱管理、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水利工程建管体制改革、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标准化、涉水事务行政管理等水利现代化管理体系,为洞头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健康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提供坚实的水利保障。

“十四五”时期是洞头区全面开启“海上花园”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也是我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战略目标,向全面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承上启下的关键时期。编制实施好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全面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对于提升区域综合竞争力,更好地推动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向更高水平、更高层次跨越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根据《洞头区委办公室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洞头区“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洞头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精神,洞头区农业农村局在实地调研、征求意见、深入论证等基础上,充分结合已有规划研究成果,深入分析洞头区水安全保障现状及问题,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紧扣“高质量”和“一体化”两大主题,从建立安全可靠的防洪排涝体系、互联互通的水资源保障体系、共保联动的水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体系、区域协同和信息化的水管理体系等方面,提出了“十四五”期间洞头区水安全保障体系的思路、布局和措施,形成《洞头区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

一、水安全保障现状与面临的形势

(一)区域概况

1. 地理位置

洞头区是温州市四大主城区之一,古称中界,地处浙南沿海,瓯江入海口,南与瑞安市的北麂、北龙乡(大北列岛)隔海相望,西与龙湾永强相对,北望乐清、玉环两市。洞头区是我国14个海岛区(县)之一,拥有大小岛屿302个,其中有居民海岛14个,无居民海岛288个,素称“百岛之县”。

2. 行政区划

2015年7月洞头撤县设区以后,区域版图扩大,区域总面积2862平方公里,其中陆地面积153.3平方公里。现辖5个街道(北岙、东屏、元觉、霓屿、灵昆)、1个镇(大门镇)、1个乡(鹿西乡),共有83个村社(行政村65个、未改制居2个、社区16个)。2019年末全区户籍人口15.5万人。

3. 地形地貌

洞头列岛主要有侵蚀剥蚀高丘陵和低丘陵以及洪积平原、海积平原等堆积地貌。侵蚀丘陵地貌分布广泛,约占全区陆地面积的91%。其中,高丘陵(海拔250米以上)主要分布于大门岛以及鹿西、霓屿、状元岙等岛的中部和洞头岛的西部,山坡较陡,一般30-40°,特别是边缘地带,常有大于40°的陡坡或陡崖出现;顶部较平缓,坡度一般15-25°。最高山峰烟墩山位于大门岛,海拔391.8米。高丘陵以凸型坡及直线型坡为主,部分地段为复合型坡。低丘陵(海拔小于250米)主要分布于洞头岛、半屏岛、三盘岛、小门岛以及鹿西、霓屿、状元岙等岛边角部位,山顶部较平缓,为10-25°,山坡坡度25-35°,局部坡麓地带有超过35°的陡坡及陡崖。低丘陵山坡地形以凸型坡和直线型坡为主,局部为阶梯状复合型坡。堆积地貌主要分布于大门岛、灵昆岛、洞头岛,分布零星。其中,洪积平原零星分布于大岛屿的沟谷及山麓地带,上游坡度10-15°,下游坡度3-10°。海积平原主要分布于洞头岛、灵昆岛、大门岛及小门岛,在霓屿岛及半屏岛亦有小块分布,地势平坦。

4. 气候特征

洞头区属亚热带海洋型气候,气候温暖湿润,四季分明,气温年月差较小,冬暖夏凉。据1971年以来的气象资料统计:年平均气温为17.5℃,多年平均降雨量1319.4毫米,年总日照数1932小时;多年平均降雨量自西北向东南由高到低呈明显的条带状分布,最大年降雨量为1990年的1822.7毫米,最小年降雨量为1971年的647.9毫米,降雨多集中在3-6月和8-9月。每年7-10月,是台风频繁影响的季节,台风及台风带来的强降雨是影响本区最主要的灾害性气候。

5. 河流水系

洞头区境内无大河发育,溪流多发源于山体中部,向四周呈现辐射状独流入海,其特点是数量多、流域面积小,长度短,比降大,枯水期多断流。根据2020年水域调查成果,洞头区灵昆岛共有河道63条(含瓯江),水域面积24.42平方公里,岛内河道纵横交错,为河网式河道,属于瓯江水系。其余海岛范围共有小(二)型水库6座,山塘17座,河道66条,水域面积1.44平方公里。

(二)“十三五”水利发展成效

“十三五”以来,洞头区水利工作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八八战略”总纲,以“干在实处永无止境,走在前列要谋新篇”为新使命,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贯彻“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治水思路,立足于洞头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及水利发展实际情况,在加强水利工程建设、水利管理改革、防洪减灾工程、饮用水安全、水环境治理、体制机制创新等各项工作都取得显著成绩,为高水平推进区域治理,高质量建设海上花园,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的水利支撑和保障。

1. 防洪减灾能力显著增强。根据省委、省政府“逐步把治水重心转移到防洪水排涝水上”的指示精神,找准防洪排涝短板,加快强库、固堤和扩排等工程的实施,掀起水利建设高潮。建成环岛西片围涂工程、新城二期排涝泵站工程、状元岛河道水系治理工程,防洪排涝工程体系进一步完善,有效提升沿海区域防洪潮能力。成功抵御了“鲶鱼”、“莫兰蒂”、“利奇马”和“黑格比”等台风,将全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

2. 水资源安全保障格局基本形成。坚持经济发展与水资源承载力相协调,优化水资源利用,合理调配水资源,全面提升城乡居民生活和工农业生产用水保障能力,城市供水保证率达到95%以上。建成大门农村饮用水水质及供水能力提升项目和鹿西管网提升改造项目,全面完成农村饮水提标达标三年行动计划,提质增效人口达1万,水资源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城乡水资源保障体系不断完善,有力保障了重点区域和重要城市供水安全。

3. 水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显著。以建设“美丽浙南水乡”、创建“全国水生态文明试点城市”、剿灭劣V类水和落实河(湖)长制为抓手,以改善水环境状况、恢复水生态为重点,实施“综治”、“涵养”等工程措施,构建绿色生态健康的水系连通体系,恢复水生态、打造水景观、传承水文化,提升洞头区生态文明水平。实施了河道清淤、乡村河道及库塘清淤,灌排渠道清淤。坚持“水岸同治,城乡同治、陆海同治”理念,进一步提升河道水质、改善水环境、满足城市河网生态用水、提升城市品质和综合竞争力。通过生态修复、打卡清障、河道绿化、亮化美化等措施,高标准创成“美丽河湖”2条,其中获评省级“美丽河湖”1条,为全区增添更多的美丽河、幸福河。

4. 农田水利建设持续推进。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要求,大力推广农业生产节水措施。完成新增改善灌溉面积500亩,新建修复渠道2公里,新建及修复机埠2座,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全区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606。按照《温州市重要山塘三色管理指导意见(试行)》、《温州市创建美丽山塘实施办法(试行)》,深入推进了山塘标准化管理。顺利完成光明山塘标准化管理创建任务并通过验收,完成1个美丽山塘创建。

5. 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全面落实。按照国家节水行动的要求,对照“三条红线”标准,以考核整改为抓手,围绕五水共治建设浙南美丽水乡建设、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创建、节水型社会建设等重要工作,建立健全规划水资源论证、非居民用水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建设项目节水“三同时”制度、非常规水资源利用优惠政策等制度。积极推进规范取用水管理及节水型载体创建工作,有效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政府主体责任,水资源管理能力进一步提升。严格用水效率控制管理,建立健全有利于节约用水的体制和机制,大力发展节水型工业、农业、服务业,严格全区用水总量控制。认真落实“国家节水行动”,扎实推进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顺利通过国家级验收。全区年用水总量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万元GDP用水量逐年下降,2019年,全区年用水总量控制在0.15亿立方米,万元GDP用水量降至13.53立方米/万元,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至9.31立方米/万元。

6. 行业管理能力持续提升。按照“法治浙江”、“标准强省”的要求,将法治思维和标准化理念贯穿水利管理全过程。深化完善“三张清单一张网”,继续推进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积极探索洪涝台旱灾害风险管理新方式,落实防汛防台抗旱责任制,调整七大类防汛行政责任人,明确相关职责。完成基层防汛防台体系规范化建设和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建设任务,顺利通过市级验收;加强监测预警,强化防御部署,确保全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出台了《温州市洞头区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创建实施方案(2015-2020年)》,全面完成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标准化建设。

(三)“十四五”面临的新形势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站在“两个一百年”历史交汇期,习近平总书记赋予浙江建设“重要窗口”和高质量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新目标新定位,对洞头水利改革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

1.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为水利工作指明了新方向。全会提出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这就要求水利统筹发展与安全的关系,强化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要求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水资源优化配置和水旱灾害防御能力;要求维护水利等重要基础设施安全,提高水资源集约安全利用水平。

2. 建设“重要窗口”和高质量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新目标新定位对新时期治水工作提出新要求。我省努力成为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和高质量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新目标新定位,要求我我区筹现状基础条件和规划发展目标,解决水利发展不均衡问题,同时在水利规划、工程建设、行业监管、改革创新等方面形成一批水利重大标志性成果,在“重要窗口”和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中彰显水利担当和作为。

3.“国家水网”建设为水利发展带来新机遇。国家水网建设是“十四五”时期水利工程补短板的核心工作,也是水利建设的顶层设计。加快“洞头水网”建设是提升我区水安全保障能力的根本之策,要抓住机遇、顺势而上,争取将重大水利工程纳入浙江水网、温州水网工程体系,集中力量推进一批强基础、增功能、优布局、利长远的重大工程,解决防洪薄弱环节,提升水资源保障水平,全力构建系统完备、功能协同,集约高效、绿色智能,调控有序、安全可靠的“洞头水网”。

4. 数字化改革为水利发展提出了新任务。数字化改革是浙江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大战略举措。要把数字化改革的理念和实践贯穿到改革发展全过程、覆盖到改革发展全领域,牢牢抓住数字化改革赋予水利行业跨越发展的新机遇,为实现水利治理现代化探索路径方法、贡献实践成果。

5. 洞头发展新定位对水利工作赋予新使命。洞头区委一届九次全会提出的“真正把洞头建设成为名副其实的海上花园”是洞头未来发展的总目标。以“生态立区、旅游兴区、海洋强区”为主战略,以“一平台、两样板、五个岛”为主抓手,继续弘扬好海霞精神,推进区域治理现代化精细化,高质量建设海上花园,高水平开启洞头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都要求全面提高流域和区域防洪排涝御潮能力,解决城乡区域水利发展不均衡问题,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匹配的水安全保障体系。

6. 人民群众对水安全保障提出新期盼。水安全保障事关民生福祉。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要求水利从单一的“安全”向“安全+”转变,将水利工程建设与城市建设、产业发展、乡村振兴、生态景观、文化旅游、体育运动等相结合,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安全水屏障、优质水资源、健康水生态、宜居水环境、先进水文化的多元化需求。

(四)当前水安全保障体系存在的问题

1. 防洪排涝基础设施仍存短板。防洪排涝体系基本构建,但流域系统治理以及统筹解决水灾害的工程措施尚不完备。黄岙片区等平原外排能力不足,总体排涝能力不足20年一遇。对照我区加快海岛振兴、深化海上花园建设,防洪基础设施仍有较大差距,“淹不得、淹不起”的客观事实仍然存在。

2. 沿海海塘挡潮能力不足。我区海塘基本建于上世纪90年代或本世纪初,加上软基原因,部分海塘堤身沉降严重,防潮标准偏低,高标准防洪闭合圈未能有效形成。部分海塘岸线“不生态”,海塘护面设计多考虑防冲要求,以硬质结构为主,对海塘自身生态性考虑不足,存在结构型式、建筑材料使用不生态等问题。

3. 水资源配置体系尚不完善。多源互补、丰枯调剂的水资源联合配置体系尚不完善,部分水源工程优质水资源、丰水期雨洪资源未得到充分利用。跨流域与跨区域水资源配置和调控能力不强,应对特大旱情跨流域调水能力不足。城乡供水一体化需进一步提升,农民饮用水保障水平需进一步加强。现状供水能力不能满足中长期高质量发展需求。

4. 水生态保护和修复有待加强。水在自然生态各要素的关键作用发挥还不够,重点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仍然不高。保障水利重大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功能萎缩、水体自净能力下降,生态用水的配置比例较低。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系统治理,以水系治理带动美丽乡村建设的理念有待强化,水生态空间的管控力度还不足,水生态对乡村振兴的支撑作用发挥不够充分,亲水惠民作用不显著。

5. 行业监管有待进一步提升。全民节水爱水护水的意识有待提高,激励机制有待完善,节水措施不够有力,全区节水水平与发达地区相比仍有较大差距。水资源监管能力不足与人民群众对水资源多元化需求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行业强监管的法治、体制和机制等主要措施、载体手段、成果运用尚不完备,尚未实现“一张蓝图”空间管控,水域保护与利用的刚性约束尚未形成。

6. 智慧水利建设有待进一步推进。水利信息化与政府数字化转型要求有差距,水文测报调度和防汛技术支撑能力有待加强。信息化和监测水平还不足,特别是一些水文水资源动态的、全过程的监测预警预报体系还需完善,工程调度信息化手段还需加强。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深化改革开放,坚持系统观念,坚定扛起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的政治使命,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以“真正把洞头建设成为名副其实的海上花园”为总目标,加强水利“四个体系”构建,加快一批重大项目建设、推进一批重大改革举措、创设一批重大制度安排,着力补齐水利工程短板,提升水利行业监管能力,坚定不移推进水利现代化进程,为我区“高质量建设海上花园,高水平开启洞头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坚实的水利支撑和保障。

(二)基本原则

1. 坚持问题导向、补齐短板。坚持问题和需求导向,聚焦事关人民群众生活生产条件改善的迫切愿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水安全保障、优质水资源、健康水生态、宜居水环境等更高需求,集中力量建设一批事关全局、保障性强的重大水利工程,补齐水利工程短板,增强发展后劲,加快完善互联互通、共建共享、安全生态的水利基础设施网络,着力提高人民群众在水利发展中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2. 坚持节水优先、强化约束。新时期准确把握水利改革发展的方向,把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把节水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更加注重需求管理和节水评价,推动用水方式向节约集约转变,构建具有丰水地区特色的节水长效机制。有条件地区,先行实施“分质供水、优水优用、优水优价”。

3. 坚持空间均衡、协调发展。把水资源作为先导性、控制性和约束性要素,约束和规范各类水事行为,坚持以水定需、以水定产、以水定城,量水而行、因水制宜,合理规划人口、城市和产业发展,协调国土空间规划布局,努力维护河湖健康,加强水资源安全风险防控和监测预警,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促进人口经济与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承载能力相协调。创新流域防洪空间调控方式,强化防洪保护秩序,综合提升防御自然灾害能力,保障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4. 坚持系统治理、注重生态。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树立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思想,以流域为单元强化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因地制宜、分类施策,上下游、干支流、左右岸统筹谋划,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发挥水资源综合利用效益。注重水环境生态保护和改善,大力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着力提升河湖生态服务功能。加强协同配合,注重保护和治理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保护与治理并重,工程与非工程措施并举,以非工程措施为主保护,促治理;以工程措施为主治理,强保护。

5. 坚持改革创新、两手发力。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主抓手,以深化“河(湖)长制”为牵引,以区域综合改革为样板,以政府数字化转型为契机,推进水利改革创新;强化江河湖泊、水资源、水利工程、水土保持等水利行业监管;落实两手发力,发挥好政府与市场在解决水问题上的协同作用。深入推进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等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攻坚,努力破解制约水利改革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着力提高水利发展质量和效益。

6. 坚持依法治水,科技兴水。进一步健全完善水法治体系,依法加强河湖监督管理和水资源水环境管控,强化规划对涉水活动的指引约束作用,有效协调涉水利益,规范水事行为,不断提高水利工作的科学化、法治化水平,提高水利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加快创新驱动,结合政府数字化转型,全面建设智慧水利,加强人才培养,促进科技兴水。

(三)规划策略

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新老水问题越来越突出,错综复杂的因素加剧水安全的风险。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必须坚持底线思维,着眼于防范水安全领域可能出现的重大风险,做好风险评估,提升水安全风险综合应对和管控能力,筑牢水安全网。

1. 确保防洪安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防汛救灾关系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关系粮食安全、经济安全、社会安全、国家安全。特殊的国情水情,决定着我国洪涝灾害多发频发,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警惕。随着人口增加、经济增长、财富集聚,洪涝灾害风险加大。我区沿海平原人口密集、经济发达,易受强台风、洪水等威胁,西部山区易受强降雨、山洪地质灾害等威胁,一旦遭受严重损失,可能会对经济社会发展造成重大影响。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全面分析防洪的自然风险、工程风险和管理风险,注重事后处置向风险防控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降低安全风险转变,根据现代化建设阶段性要求和水利发展的客观规律,明确流域性、区域性洪水的防灾底线和局部性、突发性洪水的防灾底线。在此基础上,谋划防洪安全风险综合应对和管控措施,拿出战略举措。一是消“隐患”,针对防洪薄弱环节和短板领域提出综合应对措施,特别是对存在安全风险的病险水库、河道堤防、水闸等病险水利设施消险。二是强“弱项”,按照相关规划和标准要求,进一步完善防洪体系,提升中小河流防洪和山洪灾害防治能力、重点涝区和城市排涝能力。三是提“能力”,分析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保护对象空间布局出现的新变化新情况,坚持新建工程和现有工程升级改造并重,推进水利工程达标改造和提质升级。四是强“监控”,坚持以防为主,清除河湖“四乱”,保证行洪河道畅通,完善水文监测预警和防洪调度,建立以防洪安全为核心的水安全风险监控预警机制。

2. 确保供水安全预计未来全区用水总量特别是城乡生活和生态用水将进一步增长,2030年前后可能到峰值,结构性、区域性、水质性缺水问题凸显。同时,城乡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合格率偏低,饮用水水质风险较大。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不仅要解决能否方便地喝上水的问题,而且还要解决能否喝上稳定优质水的问题。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要把支撑保障现代化建设的供水安全作为重要底线来考虑。具体措施上,一是先“节水”,把节水作为解决我区水资源短缺问题的根本之策和革命性措施,放在优先位置,推进全社会节水,提高每一滴水的使用效率和效益。二是保“底线”,明确不同区域、不同时段城乡居民饮用水安全标准,确保饮用水绝对安全。进一步提升农村饮水安全保障能力,因地制宜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对分散型供水设施进行标准化建设。围绕保障粮食安全,强化灌溉体系和设施建设,改善耕地灌溉条件,提高灌溉保证率,确保我们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里。三是增“供水”,围绕经济社会对供水安全保障需求,结合水资源条件,实施引调水、重点水源等工程建设,加大非常规水源利用,完善国家、区域供水格局,提高水资源优化配置能力。四是强“应急”,加强城市应急备用水源建设,提高应对重大灾害和突发水安全事件的能力。

3. 确保水生态安全当前我区水生态环境状况持续改善,出现稳中向好的趋势,但治理和保护成效并不稳固。一些区域经济社会用水挤占河湖生态水量,一些区域存在不同程度水土流失,河湖水域、湿地等生态空间萎缩,水生态安全问题不容忽视。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要围绕水生态空间得到有效保护、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治理、河湖生态水量有效保障、水生物多样性逐步恢复的总体目标,制定综合管用措施,守住水生态安全底线,并不断改善水生态健康状况。一是加强水生态空间保护。科学划定各类涉水空间范围和水生态保护红线边界,明确功能定位和主要用途,强化涉水空间管控与保护,确保涉水空间面积不缩小、数量不减少、功能不降低。二是切实保障河湖生态流量(水位)。分区分类确定河湖生态流量(水位)目标,根据不同河流生态系统特点,分别确定基本生态流量(水位),保障流域性、区域性生态用水需求,改善平原地区河湖生态状况。三是推进水生态治理与修复保护。要从生态系统整体性出发,做好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承载能力评价,系统梳理和掌握重点河湖和重点地区水生态安全风险,研究提出水生态治理与修复保护行动方案。以流域为单元,采取综合措施,增强水源涵养能力,退还和保障河湖基本生态流量,改善水环境状况,开展重点河湖综合治理和生态保护修复;以重点区域为单元,以有效预防人为水土流失和科学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为目标,采取预防、监测和治理措施,加强水土流失综合防治。

4. 确保监管高效新时代治水要从改变自然、征服自然转向调整人的行为和纠正人的错误行为,需要多措并举,综合运用法律、政策、文化等多种手段,形成“法律规制+政策引导+文化塑造”的良好局面。法律规制上,需要按照“已经制定的法律得到普遍遵守,而人们普遍遵守的又是良好的法律”的法治精神,推进水利法治建设,实现水利良治。为此,既要按照落实新时代治水方针和水利行业强监管的要求,不断健全和完善水法律法规,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形成水事良法;更要切实强化水行政执法,保障水事良法得到普遍遵守。政策引导上,需要综合运用产业、投入、税收、价格等政策,有效驱动和调整人的行为。例如,通过制定产业政策,对原有的产业结构加以调整,形成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协调的格局;通过水资源税和水价改革,推进落实两手发力,促进水资源的节约和保护等。文化塑造上,一方面要在水利工作中切实弘扬“忠诚、干净、担当,科学、求实、创新”的新时代水利精神;另一方面要加强宣传教育,形成全社会爱水节水护水的良好氛围。

(四)总体格局

水利工程网络化是水利现代化的基本特征,建设水网是系统思维、系统方法在治水领域中新的具体实践。通过形成网络,丰富水流的交换途径、提高交换效率,协同调度水利工程,实时集成水利信息,在更广的空间范围、更大的时间尺度、更高的智慧化水平上,实现对水资源进行时空调节,有效提高防汛抗旱、资源配置、水生态修复的效能和韧性。

“洞头水网”就是在全市域以现状河道水系为基础,以海塘、堤防工程为安全屏障,以输水工程为通道,以控制工程为节点,以智慧化分析调控为手段,系统构建集防洪排涝、水资源调配、水环境改善、行业管理提升等功能为一体的网络体系。防洪保安网、水资源配置网、幸福河湖网、数字水利网、水利监管网是“洞头水网”的五张子网,五张子网相互联系。

——高标准防洪保安网。结合流域高质量发展要求,按照分区设防、重点保障原则,针对上游山区暴雨洪水、下游风暴潮的突出防洪问题,优化防洪排涝格局,合理安排洪涝水出路,不断完善流域防灾减灾体系。强化防洪排涝短板和薄弱环节建设,提高城市防洪排涝挡潮标准,提升洪涝风险应对能力,降低水患风险,保障区域防洪排涝安全,构建水患防御体系。

——高保障水资源配置网。以引调水工程为主要水源,以小型水库山塘为重要补充,着力构建供水安全体系,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提高供水韧性和应对极端干旱能力。

——高品质幸福河湖网。以满足人民群众对宜居水环境、健康水生态和先进水文化需求为目标,以改善水环境状况、恢复水生态为重点,构建绿色生态健康的河湖系统。牢固树立生态理念,通过实施水系连通、海塘生态改造、河湖生态修复、幸福河湖等工程,打造美丽河湖诗画图卷。

——高效能数字水利网。通过感知体系、数据体系、业务体系、服务体系及保障体系建设,建成防汛减灾、水资源管理、水利工程全生命周期协同管理,政府监管与公众服务并重,功能齐全、资源共享、安全高效的数字水利网。实现水利核心应用“掌上办事”、“掌上办公”全覆盖,构建“及时感知、科学决策、主动服务、高效运行”的高效能数字水利网。

——高水平水利监管网。按照水利行业强监管的要求,运用系统理念,建立健全水利监管体制机制、强化重点领域监管,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创新监管手段,持续强化对江河湖泊、水资源、水利工程、水土保持等监管,防范化解重大水安全风险,构建水利行业全过程、全要素、全方位和常态化、标准化、法治化、数字化“三全四化”监管新格局,提升水利监管能力和水平。

(五)规划目标

1. 水利现代化总体目标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是“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也是全面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新征程的重要机遇期。根据“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总体部署,承前启后、因时制宜布局2025年、2035年目标任务。

到2025年,构建“平安、健康、富民、和谐”的现代化“洞头水网”。基本建成与洞头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布局合理、功能综合、保障可靠”的水安全保障体系,防洪(潮)减灾基本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水资源保障适度超前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水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标志性改善;基本建成与洞头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相适应的“制度完备、管控有序、智能高效”的现代水治理体系,“数字化水利”引领全区水利信息化走在温州市前列,以“河(湖)长制”为牵引的水利行业强监管能力稳步提高,水文化氛围进一步营造,治水管水软实力显著增强,防范、应对、化解水安全风险能力显著提升。基本实现人民群众饮水放心、用水便捷、亲水宜居、洪旱无虞,基本建成与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水安全保障体系。

到2035年,建成与洞头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相适应、全市领先的水旱灾害防御、水资源保障、水生态保护、智慧水利和涉水事务监管五大体系,建成“洞头水网”,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2. 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目标

围绕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的中心工作,全面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构建现代化“洞头水网”,努力交出“江河安澜”、“饮水安全”、“河湖美丽”、“水利智管”四张高分报表。

——打造更高水平的水安全屏障,交出“江河安澜”高分报表。沿海一线海塘全面达到规范要求的设防标准,主要平原排涝能力全面达到20年一遇;基本建成洪涝兼治、分级设防的防洪减灾体系。实现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常态化。

——实现更优配置的水资源供给,交出“饮水安全”高分报表。基本形成多源互济、分质供水、优水优用的供水格局,把提高用水效率放在更加优先位置,推动用水方式向节约集约转变。全区用水总量控制在0.19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20年均降低10%以上。全面实现城乡居民同质饮水,农田水灌溉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61以上。

——构建更具韵味的水生态格局,交出“河湖美丽”高分报表。基本形成从源头到河口、从乡村到城市的全域水生态网络格局,初步实现人水和谐、绿色发展,构建幸福河湖网,完成创建2条市级美丽河湖。

——促改革强监管齐头并进,交出“水利智管”高分报表。全力推进节水、水行政审批、管理体制、投融资等四项区域水利改革,创新节水新模式,水利“最多跑一次”改革向纵深发力,全区水利改革继续探索前行;同时创新推进水域、水资源、水利工程、水土保持等水利行业监管,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构建纵向贯通、横向协同的监管平台;完善法制、科技、人才、机构等“四项建设”,提升行业能力,为水利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洞头区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主要指标

类别

序号

指标名称

“十三五”完成

“十四五”指标

指标性质

节约用水

1

年用水总量(亿立方米)

0.15

≤0.19

约束性

2

万元GDP用水量下降率(%)


≥10

约束性

3

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率(%)


≥10

约束性

4

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

0.606

0.61

约束性

防洪保安

5

海塘工程体系隐患消除率(%)

/

85

约束性

6

小型水库系统治理达标率(%)

/

100

预期性

水资源配置

7

城乡供水水源保障达标率(%)

/

100

预期性

8

农村规模化供水人口覆盖率(%)

/

100

预期性

幸福河湖

9

水土保持率(%)

/

90

预期性

10

重要河湖基本生态流量达标率(%)

/

100

约束性

11

重要河湖水域岸线监管率(%)

/

100

约束性

12

城乡居民15分钟亲水圈覆盖率(%)

/

100

预期性

13

水岸经济带(个)

/

2

预期性

监督管理

14

水利工程物业化管理覆盖率(%)

/

75

预期性

15

水事务智能化应用场景覆盖率(%)

/

60

预期性

16

小型水库安全监测自动化覆盖率(%)

/

50

预期性

注:1. 年用水总量: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为控制,确定2025年用水总量。

2. 万元GDP用水量下降率:2025年万元GDP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率。

3. 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率:2025年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率。

4. 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灌入田间的有效水量与渠首引进的水量的比值。

5. 海塘工程体系隐患消除率:隐患消除的海塘长度与隐患海塘总长度的比值。

6. 小型水库系统治理达标率:达标的小型水库数量与总数的比值。

7. 城乡供水水源保障达标率:城乡供水水源保障能力达标的乡镇数量占总数的比例。

8. 农村规模化供水人口覆盖率:农村规模化供水人口占农村总人口的比例。

9. 水土保持率:区域内水土保持状况良好的面积(非水土流失面积)占国土面积的比例。

10. 重要河湖基本生态流量达标率:达到生态基流考核要求的重点河湖控制断面数量占重点河流控制断面总数量的比例。重点河湖是指纳入生态流量管控的河流。

11. 重要河湖水域岸线监管率:划定了河湖水域岸线管理范围、明确了岸线功能分区和管理要求的重要河湖长度占重要河湖总长度的比率。重要河湖是指瓯江、飞云江、鳌江及其重要支流。

12. 城乡居民15分钟亲水圈普及率:水域周边15分钟行程覆盖的居住用地占所有居住用地的比例。

13. 水岸经济带:指江河整治与人文景观、旅游休闲、产业发展等开发深度融合,形成水岸经济带河道个数。

14. 水利工程物业化管理覆盖率:水利工程实施物业化管理的个数占水利工程个数的比例。

15. 水事务智能化应用场景覆盖率:水利数字化改革六大核心业务中建设综合应用的比例。

16. 小型水库安全监测自动化覆盖率:实现安全监测自动化的小型水库占小型水库总数的比例。

三、实施内容

(一)完善防洪排涝御潮体系,建设高标准的防洪保安网

实施洞头区主城区海塘生态提升工程、北岙后二期标准塘安澜工程、状元南片标准塘安澜工程等工程,提升沿海一线海塘防洪挡潮能力;加快推进大门镇黄岙片排涝工程建设,提高平原通江达海排涝能力;强化防洪非工程措施建设,提高防洪调度与洪水管理能力;着力构建综合治理格局,提高区域防洪减灾综合能力,形成与海上花园相适应或适度超前的防洪保安网。

1. 实施平原排涝工程

对平原河网采取河道拓宽、扩大口门、水系连通、增加蓄滞等措施,改善区域蓄引排条件,提高洪涝通江达海能力;加强与城镇“排涝水”工作衔接,强化流域统筹,改善区域排水条件,同时积极推广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在城区设置调蓄低地,为洪水滞蓄、外排创造有利条件。“十四五”期间,实施平原排涝工程2项,工程建成后主要镇街排涝标准不低于20年一遇。

2. 实施海塘安澜工程

按照省里逐步将海塘建成比肩世界一流湾区生命线、风景线和幸福线的超级海塘要求,深入融合“安全+”和“生态+”的建设理念,将海塘工程与休闲步道和休闲景观相结合,推进杨文标准塘交通融合、主城区海塘生态提升、环岛西片标准塘生态提升、洞头区海塘安澜、瓯江口产业集聚区海塘安澜工程(浅滩二期生态海堤工程)和瓯江口产业集聚区海塘安澜工程(瓯江口南堤)等11项工程,全面消除海塘安全隐患,提升风暴潮抵御能力,建设成为有亮点有特色的生态海塘示范工程。“十四五”期间,海塘改造提升36.93里,设防标准为50-100年一遇,工程建成后可有效提升沿海区域防洪潮能力。

(二)构建水资源保障体系,打造高保障的水资源配置网

坚持经济发展与水资源承载力相协调,重点实施水源联网联调工程,优化水资源利用,合理调配水资源,全面提升城乡居民生活和工农业生产用水保障能力,支撑新型城镇化建设和产业转型升级协调发展,切实保障民生。

1. 实施水源联网联调工程

实施洞头区陆域引调水工程,工程主要由龙湾至洞头第二通道引水工程和大门至鹿西引水工程两个子项目组成,工程总投资约7.3938亿元,龙湾至洞头引水线路长约45km,管径DN1000-DN1400,日最大引水量10万m3,投资约6.8938亿元;大门至鹿西引水线路长约5.3km,管径DN300,日最大引水量0.32万m3,投资约0.5亿元。

2. 实施农村饮用水水质提升工程

全力推进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建设。围绕“乡村振兴”和“大花园”战略部署,按照实现城乡同质的目标,加快实施区域城乡供水一体化进程。加大水源工程建设力度,开展规模化集中供水设施建设和小型供水工程规范化改造,进一步推进规模化水厂覆盖范围,建立并不断完善从“源头到龙头”的全流程饮用水安全保障体系。提升农村饮用水抗旱保障能力,高标准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开展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情况普查工作,努力实现全区农村饮用水达标人口全覆盖,为高质量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重要保障,为实现“两个高水平”目标注入了新的动能。

(三)构建水生态保障体系,建设高品质的幸福河湖网

以构建绿色城市、实现人水和谐为目标,以改善水环境状况、恢复水生态为重点,实施河湖生态修复、幸福河湖等工程措施,修复并改善区域水生态环境,构建绿色生态健康的水系连通体系,恢复水生态、打造水景观、传承水文化,提升全区生态文明水平。

1. 实施河湖生态修复工程

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全面推进流域生态系统整体保护、系统修复和综合治理,促进河湖健康美丽;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强化水源涵养封育和环境保护,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全面开展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保障城乡供水安全;持续推进城镇内河(湖)水环境综合治理,改善城镇人居环境;加快实施生态水系廊道保护和建设,强化重点流域和重要湖库的水生态保护和修复;结合乡村人居环境整治,对农村地区河流水系塘坝进行综合整治;持续推进重点地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十四五”期间,全区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平方公里。

2. 实施幸福河湖工程

站在新时代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全局与谱写水利发展新篇章的战略高度,深刻领会幸福河建设重大意义。提升理念,对照幸福河建设内涵,系统梳理新时代河湖新问题与新需求,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效率,加快研究幸福河总体思路与实现途径,高质量谋划切合本地区特点且与发展需求相适应的幸福河建设蓝图,努力把每一条河流都建设成为“平安、健康、宜居、富民”的幸福河,打造我区美丽河湖风景线、滨水绿色产业发展带、百姓安居乐业幸福网,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满足感与幸福感,助推区域治理现代化和高质量发展。

3. 打造高品质水文化

提升水工程与水景观水文化品位。以水文化遗产、水文化典故、河湖水生态景观资源、水利工程等为载体,开展水文化发掘,全面提升水工程与水景观水文化品位。多层面多视角挖掘水文化旅游资源,推动水文化遗产体系保护和旅游产业合理开发,对水文化、水旅游进行全面提质升级。顺应经济规律,梳理水与其他产业的关系,分析水对各类产业的促进与制约关系,培育壮大水市场,探索构建水产业体系,千方百计、全方位促进水利产业发展,实现水利基础设施从发挥防洪、供水、灌溉等相对传统功能向提供优质水资源、健康水生态、宜居水环境、繁荣水产业等综合功能转变。

通过拓展新业态和创办新企业,重点培育发展水主题特色产业集聚,增加当地居民就业机会的同时,也发挥不可低估的社会效益。另外通过对水岸经济带的打造,既保证风景名胜区、水功能区、公益林等环境敏感区域不被破坏,也通过生态旅游让人们感受自然山水的生态价值,从多方面创造了生态效益。

4. 开展水生态空间划定与保护

遵循自然规律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围绕多规合一空间规划要求,合理划定水生态空间,形成功能分类,布局、措施科学合理的水生态空间管控体系,有效衔接涉水生态空间与其他空间关系,以水生态空间引导生态安全格局构建。

(四)构建智慧管理体系,建设高效能的智慧水利网

按照深入推进数字化改革的总体部署,加强我区智慧水利建设,统一打造洪水风险综合管理系统和智慧水利信息平台,实现水利核心应用“掌上办事”、“掌上办公”全覆盖,建设“全面感知、高速互联、充分共享、智能应用、周到服务”的“智管安心网”,为实现水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1. 完善水利基础信息透彻感知体系

提高水雨情预报能力。加快重要水文测站卫星通信信道建设,实现移动、卫星双保障;加快实现行政交接断面自动监测全覆盖,增加流量监测覆盖范围;推进全分布式洪水预报模型、洪水预报等建设,细化洪水预报颗粒度,提升洪水预警及预报水平。

完善水利监测网络布局。综合应用卫星、雷达、无人机、遥控船、机器人等监测手段,强化水资源、水生态环境、水土流失、水旱灾害以及水行政执法活动等相关数据信息的自动监测。制定区域水信息协同监测管理方案,实现对全要素、全类型水利数据信息实时获取的全域覆盖。推动基于人工智能图像识别、智能分析等新兴技术应用,实现对自然险情、灾情及非法占用水域岸线等事件进行快速识别分析和预警预报,提高应急响应和违法事件处置效率。

2. 探索推进水利工程智能化改造

按照工程全生命期数字化、监测感知全面化、分析计算智能化、调度监控自动化的标准,建设智能水利工程。研发工程险情识别、运行安全评估预警系统,强化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管理;推进BIM技术在水利工程的应用,实现新建及改建水利工程的全生命周期信息化管理;基于水雨情预测预报、工程调度方案及相关预案等,结合洪涝灾害分析、水资源调配等数学模型构建完善及模拟分析,探索建立水库、引调水工程、闸泵工程的智能调度和自动控制系统。

3. 开展智慧水利信息平台建设

建设洪水预报、水库调度、旱情研判、决策会商、指挥调度、汛情快报、宣传报道、日常工作管理等于一体的综合性平台,通过水利“一张图”,汇集展示雨水情、气象、山洪灾害、防洪工程、防汛值班等相关信息,为汛期防汛抢险、指挥调度提供决策依据。整合现有的洪水风险图、视频监控、水利工程运管平台,实现覆盖全区范围、全流域的洪涝灾害监测预警体系,为智能化防洪排涝提供决策支持。

(五)构建治水管水体系,建设高水平的水利监管网

遵循市场规律,建立公平公正法规体系,推进水权、水价改革,培育城乡水利产业市场发育;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创新水利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机制,激发内生发展动力和全社会治水热情。以完善和发挥河(湖)长制为抓手,构建“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权责明确、监管有力、协调有序、运行高效”的水利一体化管理模式,加快推进水利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支撑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

1. 改革创新水市场

(1)探索水务一体化改革

“十四五”期间,以健全管理体制、创新运行机制、构建政策法规体系为目标,通过建立部门统筹调度机制、洪水突发事件应急机制以及水务市场监管机制,探索水务一体化改革。通过推进水务一体化改革,逐步克服部门间职责交叉、办事效率低下的弊端,建设统一的水务市场,全面提高水务管理效率和效益。

(2)深化水利建设投融资体制改革

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完善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征收使用和管理政策,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洞头水利建设,同时探索多种投融资模式,切实解除政策玻璃门,广泛吸纳民间资本、社会资金参与治水。

(3)探索利用市场机制加强洪水风险管理

选择防洪排涝问题较为突出的流域(区域)作为试点,探索在有条件的流域(区域)选址建设非常蓄滞洪区,开展由政府出资建立蓄滞洪区基金或实行非常蓄滞洪区洪水保险等政策研究。

(4)深化水利工程建设体制改革

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全过程动态监管。深入贯彻质量提升行动要求,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理念,加强政府质量监督,规范水利工程建设招投标市场,强化工程实体质量控制,规范水利建设市场主体行为,大力推进工程创杯夺优活动。健全全区统一的水利建设管理信息平台,制定出台小型水利工程竣工验收指导性意见,开展水利工程竣工验收“存量清零行动”。大力发展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满足委托方多样化需求的全过程咨询服务模式。特别是要遵循项目周期规律和建设程序的客观要求,在项目决策和建设实施两个阶段,着力破除制度性障碍,重点培育发展投资决策综合性咨询和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为固定资产投资及工程建设活动提供高质量智力技术服务,全面提升投资效益、工程建设质量和运营效率,推动高质量发展。

(5)推进水利工程管理“三化”改革

贯彻执行《浙江省水利工程管理“三化”改革三年行动方案》,切实加强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加快水利工程管理产权化、物业化、数字化改革,推进水利工程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现代化,进一步提高水利工程管理水平,确保水利工程安全运行和功能有效发挥。

2. 健全水利监管体系

按照水利行业强监管的要求,加强江河湖泊、水资源、水利工程、水土保持等重点领域监管,强化监管制度、标准、机制保障,建立健全涉水行为全覆盖的监管体系。积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入社会专业技术服务单位参与,形成一批专注水利行业监管相关业务的服务机构。

(1)持续开展全民水情教育。通过各种教育及实践手段,增进全社会对水情(水状况、水政策、水法规、水常识、水科技、水文化)等的认知,增强全民水安全、水忧患、水道德意识,提高公众参与水资源节约保护和应对水旱灾害的能力,促进形成人水和谐的社会秩序。引导公众知水、节水、护水、亲水。

(2)健全节水奖惩政策。财政部门加大节水投入力度,完善节水奖励政策,统筹相关资金予以支持,用于扶持实施节水行动实施方案的项目、各类节水载体创建、节水宣教和有关工作,研究集成促进节水的政策措施,对再生水回用、雨水集蓄利用、非常规水利用、节水技改等节水项目给予政策激励。积极探索对实施合同节水项目的公共机构和服务机构的财政支持政策。将违法取水、恶意拖欠水费、不按规定缴纳超计划(定额)用水累进加价水费、违规排污等不良信息依法纳入公共征信平台。

(3)开展水生态空间划定与保护。遵循自然规律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围绕多规合一空间规划要求,合理划定水生态空间,形成功能分类,布局、措施科学合理的水生态空间管控体系,有效衔接涉水生态空间与其他空间关系,以水生态空间引导生态安全格局构建。全域推进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提升。

(4)强化重点领域监管

持续强化河湖监管。发挥河长湖长牵头作用,协调推动落实河湖长制任务,有序开展“一河(湖)一策”编制、修订和实施,逐步推进河湖健康评估,着力打造一批区域示范河湖。加强流域区域统筹,凝聚跨界河湖上下游、左右岸监管合力,协同推进跨界河湖管理保护各项工作落实。

全面深化水资源监管。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全面深化水资源监管。建立区域用水总量、强度控制指标体系,落实年度控制目标管理;开展区域水资源承载能力评价,合理确定产业布局和发展规模;建立水资源监测预警制度,水资源超载地区编制用水控制计划;深入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全域创建节水型社会。

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突出强化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监管,着力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安全预防控制体系。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进一步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发生,有效防范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做好市场监督管理。严格落实水利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六项制度,强化施工过程监管,严查违法分包、挂靠承包、违法分包、转包等违法行为。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指导督促水利市场主体建立健全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机制,规范水利市场信用主体行为,加强对市场主体失信行为监管与惩戒,确保水利工程建设有序开展。

加强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建设水利工程数字化运行与监管平台,构建水利工程运行管理评价指标体系,推行安全鉴定常态化制度化,全面掌握水利工程安全运行动态,及时组织实施病险水利工程存量清零行动。建立健全奖惩分明的工程管理监督考核体系,确保水利工程生命周期内质量安全。

深入推进水土保持监管。落实水土流失状况定期调查和公告制度,健全水土流失动态监测,严格划定和管理水土流失严重、生态脆弱地区和崩塌、滑坡、泥石流易发区,建立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机制和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后评价制度。完善水土保持规划体系,制定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和考核奖惩制度,建立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制度,推动水土流失防治由事后治理向事前预防转变。

(5)完善水旱灾害防御体系

在机构改革优化职能过程中,牢固树立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思想不动摇,注重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并重,落实各类水利工程责任人,抓紧修订完善各类预案方案,加快构建新形势下的水旱灾害防御体系。

(6)加强水行政事务管理法制化

深化水利执法体制改革。不断完善“三张清单一张网”,建立健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完善相关配套制度,继续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完善水利与自然资源、公安、生态环境、综合执法等多部门联动协调机制,从源头上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执法缺位等问题。大力推进执法公开,严格落实水行政执法责任,切实规范、制约和监督行政权力的行使。加大水利执法队伍培训力度,进一步提升水利行政执法能力和装备水平。

持续开展水利法治普法宣传教育。坚持“谁执法谁普法”,积极探索水利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新形式、新途径,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大众传播媒介,稳步推进“七五”普法工作。利用“宪法宣传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水法规宣传教育工作。加强水利法治文化建设,着力打造水利法制宣传精品佳作,切实增强全社会的水法治观念。

(7)加强水利行业能力建设

推进水利人才发展战略。全面实施人才强水发展战略,坚持创新为引领,狠抓人才引进、教育培养、选拔任用、考核激励等人才培养关键环节,统筹推进党政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专业领域人才、基层水利人才等五支队伍建设。到“十四五”末,新引进“双一流”高校毕业生1人以上,新培训技能人才500人次以上,整体素质持续改善,能力结构日趋合理,基层水利人才素质明显提升,打造一支与水利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数量充足、结构合理、能力突出、充满活力的水利队伍。

深化推进“清廉水利”建设。牢固树立抓业务也是抓政治的思想,全面落实区委关于清廉洞头建设的要求,推动全区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向纵深发展,持之以恒推进“清廉”水利建设,打造“忠诚干净强政治、担当作为兴水利”新时代洞头水利队伍,为“补短板、强监管、走前列,推进洞头水利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3. 加强水利科技创新

强化水利科研创新,积极研究建立一体化水利标准体系,联合提升水利科技创新能力,加强重大科技问题研究,为全区水安全保障提供科技支撑。

(1)探索一体化水利标准体系研究

水利工程建设运行管理标准化。着力创新小型水利工程运行管护模式,全面推进水利工程标准化、物业化管理,实行管养分离。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委托经营等方式,探索由专业化队伍承担工程运维养护的管理模式。

(2)加强水利科技创新合作与交流

加强各省市、各流域水利科技交流,深化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的项目合作和技术交流,持续推进水利科研成果和数据的共享与推广应用。进一步挖掘有洞头特色的水利技术和成果,积极参与国内、国际水治理管理领域科学计划合作项目申报。充分利用国内外科技创新资源,学习借鉴治水科学理念和先进技术,全面提升流域水利科技创新能力和现代化水平。

(3)开展重大科技问题研究

大力鼓励水利科技创新,开展河道生态流量、海塘沉降等研究,提升河道生态环境;开展水资源综合规划研究,统筹考虑水源、水厂、管网建设,提升水资源使用效率。

四、投资规模及空间衔接

(一)投资匡算

初步测算,规划实施水利建设项目总投资47.55亿元,“十四五”计划完成投资41.58亿元。

从项目类型看,平原排涝工程1.72亿元,占4.14%;海塘安澜工投资29.26亿元,占70.4%;水资源保障工程7.38亿元,占17.75%;幸福河湖工程投资2.99亿元,占7.19%;水文化工程投资0.1亿元,占0.24%;数字水利工程投资0.13亿元,占0.31%。详见下图。


(二)空间衔接

做好水利与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业、交通以及建设等部门的协同,按照“多规合一”构建统一的空间规划体系的要求,将规划水利工程确定的基础设施空间布局以及水利监管空间纳入到国土空间规划予以落地,衔接协调好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生态红线保护区的关系,加强空间管控,提升项目可实施性。以国土空间规划的“一张图”为依据,构建规划水利基础设施“一张图”。在城镇规划建设中,留足蓝绿空间,增强中心城镇和城镇群以外地区生态安全功能,充分落实洪水调蓄空间。建立水安全保障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的动态协调机制,根据重大水利基础设施空间布局变化,动态调整和优化空间信息。

五、环境影响分析

列入本规划的重大工程项目符合已批复的流域综合规划、水资源综合规划、流域防洪规划等要求,符合流域综合治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总体要求。规划工程实施后,将进一步完善水利基础设施网络,提高防洪减灾和水资源保障能力,总体上有利于改善河湖水生态环境,为全面提升全区水安全保障能力、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重大水利工程对环境的局部不利影响主要表现在建设期,经分析,这些不利影响是暂时且可控的,只要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充分重视可能存在的不利影响,采取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在很大程度上可以减轻或避免规划工程实施导致的不利环境影响,不存在重要的环境制约因素,从环境影响角度评价,规划是可行的。

规划工程实施过程中,要依法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等前期工作,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约束和生态空间保护要求,并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相衔接。坚持绿色发展,尽量保持河流、岸线自然形态,提倡采用生态型治理措施,并注意与城市景观、生态环境的协调;水资源开发利用要优先保障河流生态基流,维护江河湖库合理水位。优化工程方案设计,从生态环境角度提出切实可行有效的保护、减缓和补偿措施。加强跟踪监测评估,对可能受影响的重要生态环境敏感区和重要目标加强监测与保护,及时掌握环境变化,采取相应的对策措施。

六、保障措施

(一)坚持党建统领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建立健全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为实现规划目标任务提供坚强保证。弘扬新时代水利精神,营造“忠诚干净强政治,担当作为兴水利”的干事创业氛围。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持续强化廉政监管。

(二)加强组织领导。全区各级政府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压实镇(街道)党委政府解决防洪排涝问题的主体责任。水利部门要根据各地发展目标,因地制宜,研究进一步细化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协商、密切配合、联动实施,积极解决水利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强化政府的保障作用,保证规划的顺利实施,共同推进水利现代化建设进程。

(三)加强规划协调。按照“多规合一”构建统一的空间规划体系的要求,组织编制全区水利发展规划与空间规划,做好水利发展规划与空间规划以及流域规划、专业与专项规划的衔接协调,并将水利发展规划确定的基础设施空间布局以及水利监管空间纳入到国土空间规划予以落地,衔接协调好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生态红线保护区的关系,加强空间管控,促进人口、经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结合主体功能区划和国土空间规划,研究提出洪水出路的合理途径安排,在城镇规划建设中,留足蓝绿空间,增强中心城镇和城镇群以外地区生态安全功能,充分落实洪水调蓄空间。

(四)强化用地保障。优化水利基础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与设计,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少占耕地,合理利用土地。自然资源等部门要优先保障水利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用地,在区级安排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时予以大力支持。积极支持列入省重点项目,并对符合条件的,参照省审批重点项目予以重点保障用地指标。对符合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浙委发〔2018〕10号)规定的项目,优先支持使用省统筹补充耕地指标。

(五)强化投资保障。发挥政府在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加大对防洪排涝、美丽河湖、农村饮用水、信息化建设等工作的资金扶持力度。借鉴云贵川成功经验,推进大平台建设,解决水利重大项目投融资、建管体制、推进机制等问题。加大融资力度,扩展水利投融资渠道,各镇(街道)要积极争取乡村振兴投资基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助力高质量水利的发展。同时加强与金融机构合作,充分利用金融机构支持水利建设的优惠政策,加快推进水利工程建设。

(六)加强监测评估。将“十四五”水利发展指标体系的建立和评估作为“十四五”规划编制和实施过程管理的重要手段,有序推进我区水利高质量发展,为顺利实施我区水利“十四五”规划提供保障。按照“十四五”水利发展指标确定的约束性、预期性指标,分别在“十四五”中期、终期等阶段开展“十四五”规划实施评估工作。通过中(终)期评估,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提出调整或修订意见,确保规划顺利实施。

 

附件:洞头区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项目表

 


附件

洞头区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项目表

             单位:亿元

序号

项目名称

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起止年限

项目

类型

总投资

已完成投资

“十四五”投资

结转投资

合  计

47.55

0.66

41.58

5.31

(一)

平原排涝工程




1.72

0

1.72

0

1

大门镇黄岙片排涝工程

涉及河道长度8650米,新建护岸长度13220米;水闸扩建2座,其中甲山闸设计规模为2孔×3.0米,大溪闸设计规模为2孔×3.0米;一期围堤堤顶路面整平以及景观绿化等

2021-2023

新建

1.12

0

1.12

0

2

洞头区小门岛石化产业基地市政配套工程-防洪排涝工程

整治排涝河道1.7公里;提标加固海塘290米,50年一遇;新建水闸一座

2021-2023

新建

0.6

0

0.6

0

(二)

海塘安澜工程




35.21

0.64

29.26

5.31

3

洞头区杨文标准塘交通融合工程

改造加固海堤0.29公里

2021

新建

0.16

0

0.16

0

4

洞头区主城区海塘生态提升工程

改造加固海塘6.95公里,标准50年一遇

2020-2021

续建

0.69

0.14

0.55

0

5

蓝色海湾生态示范项目灵霓大堤霓屿侧破堤通海工程

改造加固海塘247米,恢复潮汐通道200米

2020-2022

续建

0.7

0.5

0.2

0

6

洞头区环岛西片标准塘生态提升工程

改造加固海塘4.07公里,标准50年一遇

2021-2022

新建

0.31

0

0.31

0

7

温州市洞头区海塘安澜工程(南塘段)

标准塘长度1.05公里,标准20年一遇提标至100年一遇

2023-2026

新建

3.15

0

2.6

0.55

8

温州市洞头区海塘安澜工程(北岙后二期)

标准塘长度2.51公里,标准50年一遇提标至100年一遇

2024-2028

新建

5.02

0

2.1

2.92

9

温州市洞头区海塘安澜工程(黄岙新塘)

提标加固海塘1.74公里,标准为50年一遇

2025-2029

新建

2.24

0

0.4

1.84

10

温州市洞头区海塘安澜工程(布袋岙二期段)

提标加固并生态改造海塘0.8公里,标准为50年一遇

2023-2025

新建

1.4

0

1.4

0

11

温州市洞头区海塘安澜工程(小门北堤)

提标加固海塘290米,标准50年一遇;新建2×3.0米水闸一座

2021-2023

新建

0.14

0

0.14

0

12

瓯江口产业集聚区海塘安澜工程(浅滩二期生态海堤工程)

新建海塘7.7公里,标准100年一遇

2021-2025

新建

19

0

19

0

13

瓯江口产业集聚区海塘安澜工程(瓯江口南堤)

提标加固海塘11.77公里,标准100年一遇

2023-2025

新建

2.4

0

2.4

0

(三)

水资源配置工程




7.38

0

7.38

0

14

洞头区陆域引调水工程

洞头区陆域引调水工程主要由龙湾至洞头第二通道引水工程和大门至鹿西引水工程两个子项目组成,龙湾至洞头引水线路长约45km,管径DN1200-DN1400,日最大引水量10万m3;大门至鹿西引水线路长约5.3km,管径DN300,日最大引水量0.32万m3

2021-2024

新建

7.38

0

7.38

0

(四)

幸福河湖工程




2.99

0

2.99

0

15

洞头区幸福河湖工程

河道景观部分实施面积约18万平方米,其中铺装面积约4万平方米,灌木面积约6万平方米,草坪约8万平方米等。

2020-2023

新建

2.24

0.38

1.86

0

16

布袋岙新区护城河综合整治工程

工程主要任务是对布袋岙护城河进行综合治理,主要内容包括新建河道护岸、老护岸修复、河道清淤、河道生态治理、河岸景观绿化提升等。其中新建护岸 111米,护岸拆除重建 675米,护岸修复加固 835米,河道清淤 2500米,河岸景观绿化提升 23365平方米。

2021-2022

新建

0.2

0

0.2

0

17

洞头区水土流失治理工程

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平方公里。

2021-2023

新建

0.05

0

0.05

0

18

雁鸣河节制闸工程

新建节制闸一座。

2021-2022

新建

0.2

0

0.2

0

19

灵昆街道河道清淤二期工程

疏浚河道总长8.88公里,新建护岸3.45公里。

2021-2025

新建

0.3

0

0.3

0

(五)

水文化工程




0.1

0

0.1

0

20

洞头区水文化工程

全区开展水文化研究、挖掘、弘扬,实施节水小镇建设和水利科普基地建设。

2021-2025

新建

0.1

0

0.1

0

(六)

数字水利工程




0.15

0.02

0.13


21

洞头区智慧水利工程

开发建设视频监控智能系统、实时信息集成展示一平台、三维情景推演预警预报系统,统合构建一套“稳定、可靠、高效”的信息化管理系统。

2020-2023

续建

0.1

0.02

0.08

0

22

洞头区水利工程物业化管理

水利工程物业化管理。

2021-2025

新建

0.05

0

0.05

0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办公室,区人武部,区法院

区检察院,区级各人民团体、新闻单位。

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