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洞头区食品安全“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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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洞政办发〔2017〕168号

 

 

 


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温州市洞头区食品安全“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温州市洞头区食品安全“十三五”规划》已经区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温州市洞头区食品安全“十三五”规划

 

食品安全是民生工程、民心工程,保障食品安全是建设健康中国、增进人民福祉的重要内容,是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为实施好食品安全战略,加强食品安全治理,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推进平安洞头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家食品安全“十三五”规划》、《浙江省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温州市食品安全“十三五”规划》和《温州市洞头区“十三五”规划》制定本规划,规划期限为2016—2020年。

一、现状和形势

(一)过去五年回顾

“十二五”期间,全区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四个最严”总要求,紧紧围绕“平安洞头”建设要求,健全完善机制,强抓基层基础,重拳打击整治,推进社会共治,食品安全总体状况稳中向好。一是食品安全责任网络更加完善。全面实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组建工商、质监、食药监“三合一”的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机构。按片区设立市场监管所3个,6个街道(乡镇)成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调整优化食品安全基层责任网格178个,落实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172名,落实食品安全协管员经费补助,基本建立起区、街道(乡镇)、村(居)三级监管网络将食品安全各项工作纳入各街道(乡镇)、各部门年度绩效考核内容,促进食品安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二是食品安全技术支撑得到提升。着力加强食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区设立食品检测中心,北岙农贸市场、元觉农贸市场、后寮蔬菜基地等场所设立快速检测室并免费对外开放,各基层站所配备流动检测箱,目前,已逐步形成检测中心、定点检测室、流动检测箱三位一体的检测体系。加强区食品检测中心能力建设,食品检验检测中心再次通过扩项取得计量认证资质证书,有372项参数通过计量认证。检测项目由原来的97项,拓展到469项,基本能满足本区食品检测方面的需求。三是食品安全风险管控体系逐步完善。实施“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风险清单”管理,建立食品安全风险会商、风险监测、风险排查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实现地产食品生产企业、品种、检验项目监督检查覆盖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规范处置率“三个100%”全覆盖,有力管控食品生产、流通等环节风险。四是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效初步显现。紧紧围绕食品安全重点问题,深入开展“百日严打”、“百日会战”、“守护舌尖安全”等一系列专项行动,全面启动餐桌安全治理三年行动计划,严厉整治行业性、区域性、系统性风险隐患,五年来,全区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2015年,全区开展联合执法行动57次,立案47起,移送公安部门2起,罚没款15.247万元。五是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氛围更加浓厚。强化食安科普宣教,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四个你我”、 食品安全“七进”系列宣传等活动,食品安全公众满意度连续3年居全市前列。推进餐饮服务量化分级和监督公示,深入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阳光厨房”建设、餐饮服务食品安全321示范工程创建等行动,规范行业自律行为,社会各方力量共治食品安全的格局初步形成。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影响食品安全的风险隐患仍然存在,食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一是产业发展水平和基础总体偏低。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中规模以上企业不足5%,尤其是小作坊、小餐饮、小摊贩安全隐患较多。互联网食品销售迅猛增长带来了新的风险和挑战。农家乐、农村集体聚餐、学校食堂等餐饮服务环节风险仍不容忽视。二是企业主体责任还未完全落实。企业诚信观念和质量安全意识普遍不强,诚信环境还没有形成良性发展。三是监管能力尚难适应需要。街道(乡镇)及监管部门专业监管人员、经费、装备等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大投入,管理制度、执法规范等方面亟待规范化和标准化,存在着与技术监管匹配的检验能力不足、检验技术落后、检验能力梯度分布不合理、审评能力不强和风险监测、预警交流不充分等矛盾。四是社会诚信道德失范、社会心态焦虑、消费者风险认知偏差等多种因素交互影响,风险叠加。五是社会共治合力尚未真正形成。食品安全监管手段主要依靠行政力量,行业自律作用尚未有效发挥,社会监督力量尚未充分激活。

(二)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十三五”时期,是我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是深化改革、转型升级的关键阶段,也是食品监管事业创新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

全力打造“健康洞头”,需要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有效落实。随着公众对食品安全需求层次的不断提升,面对社会诚信道德失范、企业法治意识淡薄、公众科学素养不足、风险认知存在偏差等问题,迫切需要按照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紧紧抓住公众对饮食需求由“吃得饱饭”迅速转变为“食要安全营养”的重大机遇,把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上升到考验党的执政能力的高度来认识,着力解决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加快提升公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感。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需要食品安全工作的强力保障。没有食品安全,就没有高水平的小康社会。要紧紧围绕健全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和共建社会共治格局的战略核心,加快构建“三网六体系”(《浙江省食品监管局关于“三网六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着力推动监管模式和监管手段创新,加快提升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实现食品安全监管由“被动整治”向“主动监管”、由“事后救火”向“全程监管”、由“政府监管”向“社会共治”、由“人海战术”向“智慧监管”、由“分头作战”向“协同治理”的五大转变,切实保障食品安全。

着力发展健康产业,需要食品监管的有力推动。食品产业是健康产业的重要组成。当前,我区食品产业基础较为薄弱,产业规范化、规模化、集约化程度低,同质化竞争日趋激烈,并呈现了“多、小、散、乱”的特点,迫切需要实施良好生产经营规范、质量管控、检验检测等监管手段,规范企业和产品市场准入,营造公平的市场环境,倒逼加快适应“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促进企业调整经济结构,促进科技和产品创新、产业转型升级,提升食品产业的整体竞争力。

二、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我区实施“三区战略”、打造“海上花园”的总体部署以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为总目标,以“四个最严”为总要求,以全面实施食品安全战略为载体,以改革创新为驱动,加快构建以“三网六体系”为核心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有效防控和化解食品安全风险,促进食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服务民生。以“社会认可、群众满意”作为食品安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及时回应人民关切,有效解决“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焦点问题、难点问题,以工作实效取信于民、惠及于民,提升人民群众消费信心,使人民群众共享食品安全新成果。

2.专业监管,科学治理。加快专业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强化标准规范建设,完善技术支撑体系,夯实专业化监管基础。牢固树立科学监督管理念,健全严格的覆盖全过程的监管制度,运用法治思维、科学方法和严厉手段开展食品安全治理,形成“科学立法、严格执法、行业守法”的治理格局,提升食品安全现代化治理能力。

3.改革创新,完善体系。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监管资源配置,完善食品安全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推动监管创新。充分运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信息技术,提升食品安全“智慧监管”水平,构建严密高效的食品安全现代化治理体系。

4.落实责任,社会共治。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党政同责,明晰监管部门监督检查责任,积极发挥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中介组织的辅助作用、新闻媒体的引导作用、社会组织的辅助作用,加快形成社会各方共同关注、共同参与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三)总体目标

 通过五年努力,使我区食品安全良好生产经营规范全面建立,技术支撑能力和基层监管能力显著提升,专业化监管队伍基本建成、企业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公众参与程度不断提高、社会共治格局基本形成,食品安全水平保持高水准,促进实现食品安全整体水平、治理能力、产业发展水平、群众满意度“四个明显提升”, 建成浙江省食品安全区,使洞头成为全市最安全、消费最放心的县市区之一。

“十三五”期末洞头区食品安全主要指标预期目标

序号

名   称

预期目标

1

主要食品检验合格率

96%以上

2

食品监督抽检问题处置率

100%

3

食品安全风险分级覆盖率

100%

4

食品执法装备标准配置率

100%

5

食品监管信息公开率

100%

6

基层市场监管所规范化建设率

100%

7

食品监督检验(风险监测)经费

人均12元

8

公众食品安全满意率

80%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构建权威统一的依法治理体系

1.强化属地管理。建立食品安全党政同责机制,完善对街道(乡镇)党委政府(办事处)的考核评价体系,将食品安全纳入我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纳入领导干部绩效考核体系,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区、街道(乡镇)党委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统筹协调,整合监管职责和监管资源,确保食品安全监管职能、机构、队伍、装备、经费落实保障到位,实现有责、有岗、有人、有手段的“四有”目标。开展省级食品安全区创建、省级农安县市区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放心县创建)活动,完善示范创建动态评估机制,提升全区食品安全水平。继续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健全“食品安全指数”指标体系,定期发布全区食品安全状况。建立食品安全督查督办制度,定期巡查食品安全状况。

2.强化依法行政。按照《浙江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标准》大力推进法治部门建设。厘清区、街道(乡镇)两级食品安全监管事权,健全“上下对应、权责一致、统一规范”的监管执法体系。深化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风险清单管理,完善食品安全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和产品分类裁量指南,健全执法办案激励机制和问责制度。规范食品安全日常检查、监督抽检、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投诉举报的执法程序、工作规则和执法文书,实现执法全程记录、执法档案电子化。建立区政府统一指挥、组织协调,区、街道(乡镇)分工负责、各部门协同查处的联合执法办案机制,完善重大案件督查督办制度。建立案件移送、线索通报、联合查办、涉案物品处置、信息共享和信息联合发布等行刑衔接机制,完善涉嫌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司法鉴定和检验认定工作制度,规范涉案物品抽样、委托检验、鉴定评估等工作程序。加强食品安全犯罪侦查机构和队伍建设,严厉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畅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渠道,保障行政相对人的陈述申辩、听证等权利,明确告知具体的救济途径。建立健全行政调解工作机制,引导相对人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发挥行政复议作为解决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

3.强化主体责任。督促食品安全生产经营企业建立健全质量安全责任体系,落实企业食品安全风险问题报告制度和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自查报告制度。引导企业加大保障产品质量安全的投入,加强供应链管理和安全保障措施,强化食品生产企业自主检测能力建设,规范自检行为,确保检验检测数据和报告真实有效。开展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示范创建,强化食品交易场所开办者、食品展销会等集中交易活动举办者、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的质量管理责任。推行原辅料采购、使用、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出厂销售等全过程记录制度,形成上下游食品质量安全信息可查询、过程可控制、责任可追究的追溯体系和责任机制。严格执行食品质量安全关键岗位职业标准,建立对生产经营企业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履职能力和履职情况的随机抽查考核制度。

(二)构建务实有效的风险管控体系

1.强化风险监测预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构建功能完备、信息通畅、资源共享的风险监测平台。完善以问题为导向的风险监测预警机制,构建企业自检、监管部门抽检、技术机构监测的食品安全风险防线。推行食品质量安全风险自查承诺制,落实企业风险监测的主体责任。统一制定和实施监督抽检方案,每千人口年风险监测食品样品数达2件。合理划分各监管部门监督抽检的重点品种和检验检测项目,充分利用快速检验初筛结果,增加监督抽检“靶向性”和覆盖面。加强风险监测结果的运用,开展多形式、多渠道的风险预警。

2.强化风险评估交流。开展政府、媒体与公众“三向”常态化风险交流,形成全环节、全过程、全覆盖的风险交流机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办法,完善行业性、区域性、系统性食品风险管理清单,依据风险等级和产业特征,明确监管的重点品种、重点企业、重点领域和重点地区,增强监管工作的预见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3.强化风险过程控制。强化食用农水产品源头治理和外埠输入农水产品监管,严把生产环境安全关、投入品监管关和标准化生产关,增加“三品一标”产品总量规模,提高食用农水产品准出质量。健全食用农水产品产地准出管理与市场准入管理的无缝衔接机制,加强食品经营新业态的市场准入管理,完善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监管机制。加强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开展无证餐饮和食品摊贩综合治理,推动餐饮企业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完善系统性、区域性食品风险管理清单,强化动态控制,确保不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件。

(三)构筑持续可靠的监管体系

1.健全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发挥“大市场”监管体制优势,综合运用“大市场、大监管、大标准、大质量”平台,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严格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台账登记制度;建立实施标准化现场检查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制度;建立实施问题导向的抽样检验制度;建立健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衔接机制;建立集中受理、分配办理、高效处置、全程监管的快速联动监管机制。

2.完善监督执法联动机制。健全联合执法办案机制,建立案件移送、线索通报、联合查办、涉案物品处置、信息共享和信息联合发布等行刑衔接机制,完善涉嫌食品违法犯罪行为的司法鉴定和检验认定工作制度,规范涉案物品抽样、委托检验、鉴定评估等工作程序。加强食品犯罪侦查力量建设,完善重大案件督查督办制度。

3.加强应急管理能力建设。加强区、街道(乡镇)二级食品监管机构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建设,分级建设食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管理队伍和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建立统一指挥、反应灵敏、运转高效、三级联动的应急指挥平台,实现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处置远程指挥和数据共享。加强应急装备配置和应急专家库建设。完善食品安全应急处置预案,健全跨区域、跨部门应急管理协作联动体制、信息沟通机制和应急处置机制。开展应急培训和处置演练,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和处置的能力。加强投诉举报体系建设,建设覆盖区街道(乡镇)的投诉举报系统,实现应急管理处置网络24小时100%接通率。加强对广播、电视、互联网及移动网络等媒介食品安全相关信息的监测,及时搜集分析和研判敏感热点舆情信息,及时发布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建立科学的舆情应对反应机制,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增强监管队伍媒体沟通能力,提升舆情应对能力。

4.加强监管队伍能力建设加快建设与食品安全监管相适应的综合管理队伍和专业化、职业化人才队伍,主动对接人才计划,引进一批具有专业精神、实践经验的监管人才,培养一批食品管理、稽查、检查、检验检测、监测评价等领域的领军人才,实施食品监管青年人才培养计划,规范监管人员在职培训,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专家库建设。

(四)构建快速高效的技术支撑体系

1.推进食品安全科技支撑工程。完成区食品检验检测业务用房改造扩建,建成具有先进检测仪器、先进分析手段、先进研究能力、先进实验条件的区级检验检测机构。加快推进食品检(监)测能力项目实施,结合产业需求争取创建省级特色产品检验检测中心。加快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整合步伐,形成“资源共享、结果共享、支撑共享”的食品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加强街道(乡镇)基层快检能力建设,基层站所快速检测装备配置率达到100%。积极引导和鼓励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和企业自检的健康发展。

2.推进智慧监管建设。着力提升信息化监管水平深入实施《浙江省食品药品“智慧监管”信息化规划》,建立符合我区实际的“智慧监管”信息化标准体系和覆盖全过程、全品种的食品智慧监管基础信息数据库。建设全区统一的实时监控平台、产品追溯平台、审评(批)平台、行政执法平台、信用管理平台、综合管理平台和公众服务平台,实现全区企业、产品、检测、信用数据的共享。开发集日常监管、监督检查、稽查办案、产品抽检、实时预警等功能于一体的便携式移动执法系统,提高监管执法的规范性和工作效能。加大信息化建设投入,推进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工程建设,完善信息化基础设施和安全保障体系,到2020年,使食品“智慧监管”信息技术支撑能力明显加强。

3.强化基层执法装备。按照适度超前、体现“浙江标准”的原则,加快推进实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执法基本装备配备指导标准的通知》,重点加强执法车、快检车、抽样专用车、执法取证装备、应急处置设施,优先配置基层和一线执法机构。加强食品安全现场监管技术装备建设,实现食品监督检查、样品抽查和行政处罚等远程电子化监管。强化基层快检能力建设,配齐基本快检设备,将快检试剂、耗材、人员工资等列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提高快速检测装备水平,实现日常监管快速筛查,排除风险隐患。

(五)构建全民参与的社会共治体系

1.发挥行业自律作用。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记分管理办法》,深入实施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从业人员“黑名单”制度,加快建立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推进食品安全金融征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发挥失信联合惩戒的警示和威慑作用。深化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支持各相关行业协会制订行规行约、自律规范和职业道德准则,建立健全行业规范和奖惩机制。

2.拓展社会监督渠道。以“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执行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为目标,及时公开政策法规、行政许可、监督检查、产品抽检、案件查处等信息。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加强食品安全正面宣传引导、及时曝光违法企业和食品质量安全问题,落实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制度,积极引导和支持公众参与监督。发挥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基层协管员、信息员、志愿者、义工的作用,引导、约束、监督食品生产经营者规范生产、诚信经营。

3.倡导公众理性消费。实施食品安全知识普及五年行动计划,创新载体和形式,推广大众参与式的科普宣传,建设食品安全科普示范基地和科普宣传站点,实现街道(乡镇)100%全覆盖,形成“品牌引领、社会协作、媒体辐射、监管呼应”的科普宣传工作格局。将食品安全纳入公民法制普及、科普常识、职业技能和学生课堂教育,以公益性、实用性、趣味性为导向,广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等多种形式的宣教活动,提高社会公众食品安全素养和基本知识知晓率,切实增强公众的分辨能力和监督能力。加强食品安全法制教育宣传,加大新《食品安全法宣传》普及力度,增强企业生产经营者及消费的法律意识,提高依法维权能力。充分发挥食品安全专家作用,通过风险交流等方式,引导消费者理性看食品安全。

(六)构建健康发展的服务保障体系

1.提升审批效率,深化审批制度改革。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优化审批流程和服务方式,推进网上受理和网上审批,提升审批时效,做到“速度最快、环节最优”。针对行政审批权力取消、转移、下放、保留等事项,分类建立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减少制度空白地带,构建“放得下、接得住、批得快、管得好”的审批制度。推行行政审批事项公示制度,合理调整收费政策,严格执行统一收费标准,落实小微企业收费减免政策,助推小微企业创新发展。

2.强化执法打击,营造公平有序市场竞争环境。坚持铁腕执法,创新执法手段,严厉惩处不正当竞争行为,严厉打击食品制假售假违法行为,提高惩治威慑力,坚决遏制不守法生产经营蔓延态势。切实加大投诉举报的查处力度,对各种苗头性、倾向性、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安全问题早介入、早立案、早查处,有效维护食品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营建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构筑“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守法、监管有力”的现代市场环境。

3.加强政策帮扶,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强化技术帮扶,建立健全事前介入、事中服务、事后回访、全程跟踪的服务机制,精准对接、精准服务食品产业。发挥技术审评的杠杆作用,鼓励和引导食品生产企业兼并重组,促进资源向优势企业集中,推动洞头食品产业从多、小、低、散的企业组织结构向集约化、规模化生产经营转型。

四、实施六大工程

(一)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工程。强化资金投入和保障,全面对接省级“1个中心7大平台”建设,建成区级数据中心,完善投诉举报系统、门户网站集群和微信、微博等移动客户端、微门户建设,免费向公众提供政务公开、信息公示和查询、网上办事、投诉举报等功能服务,建成产品追溯、审评审批、信用管理、行政执法、公众服务、综合管理等平台,构建食品安全质量源头可溯、全程可控、风险可防、责任可究、公众可查的智慧监管体系。

(二)实施全覆盖的风险监测预警工程。一是食源性疾病监测项目。培育发展食源性疾病监测示范医疗机构1家;完善食源性疾病监测项目,基本涵盖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疾病爆发监测、疾病负担调查、学生缺课监测和药店腹泻类药物销售监测等项目。二是食品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监测项目。拓宽风险监测覆盖面,建立覆盖延伸到乡镇农村的风险监测体系。“十三五”期末,风险监测覆盖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服务各环节和所有食品、保健食品种类、食品安全标准中的项目,每千人口年风险监测食品样品数达2件。稳步提高食品检验覆盖率,食用农产品抽检覆盖率达到3.5批/千人,食品抽检覆盖率达到4.5批/千人。

(三)实施食品安全隐患治理工程。一是实施食品(含保健食品)安全全程追溯项目。形成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食品质量标识和食品安全监管的覆盖,粮食及制品、畜肉及制品、禽类、蔬菜、水果、水产品、豆制品、乳制品、食用油等主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覆盖率达到95%以上,绿色食品100%纳入可追溯体系;二是完善临近保质期食品销售管理制度。落实过期、召回、不合格等不安全食品无害化处理制度,不合格食品处置率100%。三是“三小一摊”规范整治。建立健全“三小一摊”规范整治机制,全面落实《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四是健全农村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机制。加强农村协管员(信息员)队伍建设和村(居)食品安全工作站建设,防控农村地区食品安全风险。

(四)实施食品安全基础保障工程。一是“三个规范化”建设项目。推进街道(乡镇)食安办、基层市场监督管理所、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机构的规范化建设,规范化率达90%以上。二是“阳光厨房”提质扩面项目。“十三五”期末,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和大型以上餐饮企业和学校、养老机构食堂“阳光厨房”建成率达到80%以上。三是学生饮食放心工程。开展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的“晋位升级”,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向标准化、规范化迈进。四是旅游餐饮服务质量提升项目。突出重点,着力推进“4D”管理,深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提升餐饮量化分级动态管理质量,餐饮量化分级等级公示率达到90%以上。五是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项目,建立健全餐厨废弃物集中收集、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体系。六是放心农贸市场提升项目。开展省级放心农贸市场示范单位创建,高标准落实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管理规定。

(五)实施食品检验检测能力提升工程。一是区食品检验检测中心能力提升项目。完成区食品检验检测业务用房改造扩建,进一步优化检测装备,提升食品检测能力,完成食品检验检测机构整合建设任务,力争建成专业特色的检测实验室。二是加强街道(乡镇)食品快检能力建设。结合街道(乡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建设,配备日常巡查必需的食品安全快检箱,提高源头发现问题能力。三是农贸市场快速检测室建设项目。大力开展放心农贸市场创建,加强快速检测室建设和管理,免费向公众提供检测服务;鼓励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配备农产品快速检测设备。

(六)实施食品安全科普教育阵地建设工程。开展食品安全常识 “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推进科普示范企业、示范学校、示范社区、示范农村和示范家庭建设。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等科普宣传活动,创建一批有一定影响力、广泛知名度的食品安全知识宣传电视栏目和报刊专栏。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知识科普示范基地1个以上、企业合办科普站一个、街道(乡镇)食品安全科普宣传站15个以上。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街道(乡镇)、各有关部门要从落实“四个最严”、保障公共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对保障和改善民生、实现创新驱动发展和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新时期食品安全的新常态、新形势、新问题。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监管责任,细化分解《规划》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制订实施方案,按计划、有步骤地抓紧抓好各项工作,确保如期、全面实现《规划》各项目标。

(二)加强经费保障。建立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食品安全财政投入机制,加大对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投入力度,切实保障规划任务实施和有关项目建设的资金需要。要制定完善各类项目支付标准,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强化食品安全监管投入保障

(三)加强政策支撑。要加快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保证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统一性和权威性,保证监管的专业性、技术性和系统性。合理划分事权,着力解决各级、各部门之间权责不清、权责不匹配等问题。完善招标采购监管政策,促进食品产业经济健康发展。积极引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兼并重组,促进资源向优势企业集中,提高食品产业规范化、规模化、集约化水平。

(四)加强考核评估。要将本规划任务落实情况,纳入对各相关部门和街道(乡镇)政府的考核评价内容,建立健全考核评估和监督机制,对规划执行情况及时进行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抄送:委各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办公室,区人武部,区法院,区检察院,区级各人民团体、新闻单位

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