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洞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19 18:12:17 浏览次数: 来源: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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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01008003006082/2022-01791
  • 组配分类:
  • 公开年报
  • 发布机构:
  • 区市场监管局
  • 成文日期:
  • 2022- 01- 1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温州市洞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贯彻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基本规范要求,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及公众关切的食品药品安全、消费维权、产品质量等事项,认真推行执法监管信息公开,不断提高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全年组织召开新闻发布活动2次,通过洞头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288条,运营“洞头区市场监管局”微信公众号,推送微信155余期。全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案例,无因依申请公开答复不满意而产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发生。

1.近两年主动公开信息数变化,2021年较2020年增加23条,增长率为8.7%。

2.洞头区市场监管局”微信公众号运营情况良好,主要围绕社会关注热点,群众需求重点,发布数量和频率较2020年基本持平,平均两天发布一期信息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51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

行政强制

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区市场监管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整体运行情况良好,但依然存在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深度和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方法和举措、载体等需进一步创新,信息公开的意识和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下一步,区市场监管局将从以下方面着力,深化主动公开内容,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一是规范流程,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到位。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上下联动,逐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严格落实依申请公开工作办理流程,做好依申请公开的信息系统登记、分派、办理和归档等环节,依法对依申请公开件进行告知处理,及时做好案卷归档工作。二是强化学习,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加大工作人员培训力度,建立常态化培训工作机制,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内容和格式的培新,及时总结交流经验,不断提升工作人员的政策把握能力。三是提质扩面,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积极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利用政府信息公开网、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媒介,结合传统新闻媒体、本地融媒体及自媒体等平台,将传统载体和网络载体相结合,进一步增强政务公开力度和广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加强政务舆情监测和收集,对事关群众切实利益的重大事项,主动、及时、准确地做好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和覆盖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全年共办理人大建议1件,政协提案2件,均在规定时限内办复,办复率均达100%,建议、提案答复满意率100%,达到了预期办理效果。

(二)消费纠纷化解处理结果公开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共处置投诉举报961件,按照来源分:其中12345分流562件,全国12315系统363件,来人来信20件,110应急16件;按照性质分:其中消费投诉684件,举报277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2.36万元,诉转案立案处罚7件。累计发布消费警示5期、消费投诉分析4期,典型案例公示11期、消费倡议书3期,解答群众咨询103件,约谈重点问题商家5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实施《洞头区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披露办法》,公开披露3个经营单位的侵权行为,其中包括家装用品预定投诉和预付卡消费纠纷。联合其他部门处理12件预付卡消费纠纷,挽回经济损失1.5万元。

以上为温州市洞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洞头区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洞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单位联系(电话:0577-63487286)。


洞头区市场监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