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洞头区应急管理局关于注销浙江鹿港石化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1-29 17:02:52 浏览次数: 来源:区应急管理局 字体:[ ]
  • 索引号:
  • 001008003006020/2022-01870
  • 组配分类:
  • 安全管理
  • 发布机构:
  • 区应急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2- 01- 2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有关企业:

浙江鹿港石化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名单见附件)提出要求终止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的申请,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5号)和《浙江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实施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184号)的有关规定,依法予以注销。

 

附件:温州市洞头区注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单位名单

 

温州市洞头区应急管理局

2022129


附件  1-关于注销浙江鹿港石化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