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1年第一批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1-07 10:26:35 浏览次数: 来源: 字体:[ ]
  • 索引号:
  • 001008003006009/2021-55853
  • 组配分类:
  • 专项经费
  • 发布机构:
  • 区财政局(国资办)
  • 成文日期:
  • 2022- 01- 0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洞财农〔2021〕225号

各有关项目单位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1年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1〕42号)文件精神,结合2021年度渔业发展相关工作任务清单,资金分配经公示无异议,并报经区政府同意,现将2021年第一批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发展补助资金下达给你们,请严格按照项目与资金管理有关办法,认真做好项目实施,同时要加强资金监管,及时建立台账,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2021年第一批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发展补助资金分配表

(此件公开发布)

                                        温州市洞头区财政局     温州市洞头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12月31日

附件

2021年第一批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发展补助资金分配表

序号

项目名称

承担单位

实施内容

项目总投资(万元)

要求项目补助(万元)

备注

1

沿海国家级渔港经济区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编制

区农业农村局

委托第三方机构编制洞头区国家级渔港经济区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编制,用于申报沿海国家级渔港经济区。

110

110

方案编制费230万,其中120万元拼盘资金来源于《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省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渔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洞财农﹝2021﹞134号)。

2

大洲远洋公司首次进入他国专属经济区海域作业补助

区农业农村局

大洲远洋所属的大洲1001、大洲1002、大洲1003和大洲1005、大洲1006、大洲1007远洋渔船(每艘吨位824吨)于2020年3月23日起航分别前往塞内加尔和几内亚比绍开展渔业生产,符合浙江首次进入他国开展渔业捕捞补助条件。

200

200

浙农字函〔2021〕726号已认定大洲远洋属于浙江省首次进入他国开展渔业捕捞。

3

温州市洞头海域国家级海洋牧场人工鱼礁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经费

区农业农村局

用于洞头国家级海洋牧场的管理,根据海洋牧场的用海情况,海洋牧场人工鱼礁海域使用金需要每年需缴纳19.878631万元,还需缴纳14年海域使用金,合计278.4万元。

278.4

278.4

4

渔船合作社管理经费

北岙街道

用于街道、乡镇所属渔船合作社,开展辖区渔船日常渔船管理,实施安全隐患排查、渔船动态监管以及相关安全制度的落实工作。

18

18

东屏街道

24

24

鹿西乡

12

12

大门镇

12

12

5

养殖产业发展规划

区农业农村局

按照农业农村部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创建要求,需编制养殖产业发展规划。

10

10

6

现代渔业发展补助

北岙街道

温州霖宝沣水产有限公司购置20口新型材料深水网箱,在小瞿附件海域用于水产养殖。

158.48

47.54

7

省级健康养殖示范场补助

区农业农村局

用于温州市霞光羊栖菜养殖专业合作社、温州鹿港海洋渔业有限公司、温州霖宝沣水产有限公司(林贺华)、温州市洞头霓屿鑫丰水产品加工厂等4家通过浙江省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的补助,每家3万元。

12

12

8

洞头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修编

区农业农村局

根据省生态红线调整的要求,委托第三方对《洞头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进行修编。

10

10

9

洞头示范船改造项目

区农业农村局

根据市统一安排,对海上安全生产突出的浙洞渔01497、浙洞渔01498、浙洞渔03399、浙洞渔03481、浙洞渔等5艘示范船按照安全、绿色、美观等要求实施升级改造。

13.9

13.9

示范船改造项目88.9万元,其中拼盘资金75万元来源为浙财农﹝2021﹞42号。

合计

858.78

747.84

温州市洞头区财政局办公室

2021年12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