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解读)关于《洞头区关于全面加快科技创新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2-10-24 17:06:35 浏览次数: 来源: 字体:[ ]
  • 索引号:
  • 001008003006001/2022-56308
  • 文号:
  • 洞政发〔2022〕9号
  • 发布机构:
  • 区府办(外事办、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2-10-11

(负责人解读)优化企业发展营商环境 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解读《洞头区关于全面加快科技创新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

 

【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工业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不断增强洞头区工业经济、数字经济竞争力,有效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和高端要素资源集聚,加快打造现代产业新高地,全力推动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实现经济产业聚变发展目标,特制定了本政策。

【制定依据】

    一、《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快科技创新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温政发〔2020〕13号);

二、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修订部分市级产业政策的通知 (温政办〔2021〕83 号)。

【主要内容】

《若干政策》主要包括产业政策十大部分30条,以及附则组成,具体内容为:

第一部分是强化创新驱动发展,共3条。主要涉及加大企业研发投入、支持核心技术攻关、科技项目配套经费补助等。企业研发费用的补助限额提升为300万元;市科技揭榜签约项目可获20%补助;新增区级、市级、省级科技项目经费补助,进一步鼓励区内企业开展技术攻关,提高区域自主创新能力。

第二部分是支持科技企业创新发展,共2条。主要涉及加大科技企业培育、支持研发机构建设等。企业争创科技领域的企业荣誉如省级创新型领军企业、省级创新型领军企业培育库企业、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省高成长科技型中小企业、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等可以获得不同档次的奖励,其中省级创新型企业的补助为今年新增奖励内容。对新认定的研发机构也有40万元、20万元、5万元等不同等级的奖励。

第三部分是支持创新载体建设,共3条。鼓励企业创建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众创空间(星创天地)、"三站” 学会服务站、企业联合体等创新载体。其中新增对各类工作站、创新站、学会服务站的奖励,众创空间租金补助由原先的3年调整为4年,支持青年博士创新创业,支持学会人才服务科技创新。

第四部分是加大科技成果转化,共1条。对各类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给予支持补助;企业购置激光加工设备和引进激光与光电先进技术成果可获20%补助,100万元封顶。

第五部分是支持加强产学研合作,共3条。主要涉及鼓励使用创新券、支持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发展、支持开展产学研合作等。鼓励使用创新券购买各类技术创新服务;新增科技中介服务和招引补助;鼓励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在洞头联合创办研发机构共建产学研基地。

第六部分是促进科技金融结合,共1条。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科技型企业和科技项目可享受按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50%、不超过10万元的贴息补助。

第七部分是提高产业平台支撑力,共1条。支持发展小微企业创业园,新增小微园房东企业招引政策,以商招商,激励招引优质企业落户洞头。

第八部分是提速产业动能转换,共5条。鼓励数字经济制造业企业落户我区,并对数字经济领域的企业荣誉给予奖励;企业实施的“两化融合”信息化项目最低补助门槛为10万元,并根据投资额度的提升给予分档奖励,进一步激发企业软件投入的积极性;对企业技改项目超10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的,补助10%、12%、15%,300万元封顶。支持企业打造品牌,开展标准制修订,争创省企业标准“领跑者”、省小微企业“成长之星”等;鼓励企业申请运用知识产权,给予企业新发明专利、中国驰名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集体商标、“浙江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等给予定额补助。

第九部分是培育有实力的企业梯队,共7条。主要涉及助推企业提档升级、鼓励企业壮大规模、鼓励企业绿色集聚发展、突出优质企业招引、加大项目财政支持、扩大重点领域招引、强化市场化招商等,加大“小升规”扶持力度,对首次“小升规”企业连续三年给予奖励;对规上工业企业,年营业收入增速达到20%以上的,按新增营业收入的1%给予奖励,30万元封顶;新增外资招商、中介招商等政策,鼓励外资企业落户洞头。

第十部分是鼓励企业拓展市场,共4条。主要涉及鼓励工业企业主辅分离、帮助企业开拓国内市场、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支持企业参加线上展会等,新增企业主辅业务分离,鼓励生产性服务业发展;鼓励企业拓展国内外市场,并给予展位费、人员费、运输费一定比例的补助;新增线上展会补助,鼓励企业在疫情期间积极参加线上展会,多渠道拓宽业务。

    附则部分。该部分说明了政策的适用对象、资金申报拨付和兑现时间、重复、叠加和进等奖励规则、部分名词的界定、有关特殊情况和政策实施时间等。

 适用对象,明确“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D类企业均不享受本规定全部条款。

贡献兜底原则,明确除1-13条、14“小微园运营和招引”、18条、20条“首次小升规”、21条“年营业收入上台阶”、22条、27条政策外,政策兑现严格执行贡献兜底原则

【实施时间】

2022年11月13日起实施,适用于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的奖励对象,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其他】

解读机关: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

解读人:张方任(副区长)

政策咨询电话:0577-567236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