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洞头区2022年度“就业增量提质行动”实施方案等3个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1-17 17:04:11 浏览次数: 来源:区发改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字体:[ ]


洞头区打造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海岛样板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洞共富办20224号


关于印发洞头区2022年度“就业增量提质行动”实施方案等3个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区打造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海岛样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区级相关单位

《洞头区2022年度“就业增量提质行动”实施方案》《洞头区2022年度强村富民行动工作方案》《洞头区2022年度慈善发展促进行动实施方案》经洞头区打造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海岛样板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洞头区打造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海岛样板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温州市洞头区委社会建设委员会代章)

2022年8月19日

 

 


洞头区2022年度“就业增量提质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上级共同富裕决策部署,2022年,区人力社保局聚焦“就业优先、技能促富”,立足职能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容量、促进充分就业、提升就业质量,紧扣建设共同富裕海上花园目标,为“扩中提低”夯实就业基础支撑,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紧扣建设共同富裕海上花园目标,深化落实共同富裕实施方案和四张清单,开展“扩中”“提低”专项行动,注重分类施策,精准统筹制定普惠措施,形成以中等收入群体为主体的橄榄型社会。

二、总体目标

多措并举增岗位稳就业,深入挖掘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就业吸纳能力,拓宽农村就业空间,支持灵活就业和新业态发展,多渠道促进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全年新增就业1300人以上,新培育持证技能人才1200人以上,吸引1800人次以上大学生参加创业就业。

三、重点任务

(一)进一步强化供需对接推进就业内扩外引。

1.致力扩大就业容量。以企业用工监测、“三服务”为抓手,常态化开展就业岗位征集,抓住新园区投用、新企业投产等契机,全年征集并发布就业岗位1500个以上,运用好创业担保贷款、稳岗补贴等政策工具,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新开发就业岗位500个以上。

2.强化瓯洞劳务协作。建立瓯洞两地常态化劳务协作机制,利用微信公众号、招聘短视频及“乡村巡回招聘”等现有有效载体,引导本岛居民“跨堤”就业致富。力争到2022年底,全区在瓯江口企业就业的群众累计达600人以上,逐步打造“百岛工人”区域劳务品牌。

3.强化大学生招引。强化“线上”和“线下”招聘融合互补,通过建立高校联络站、深化校企合作、组团外出招聘等多种引才方式,积极牵线搭桥精准对接,计划全年开展线上线下招聘会5期以上,新招引大学生1800人以上。锚定应用型大学开展产教融合育才洽谈,搭建校企合作交流平台,引导企业和温州商学院等高校签订校企合作协议建立长期合作关系。

(二)进一步深挖需求促进重点人群充分就业。

1.开展低收入家庭劳动力帮扶行动。联合民政、妇联及街道(乡镇)等基层民生部门,成立“就业帮扶联盟”,通过村社调查、实地走访等方式,摸清渔农村低收入家庭劳动力就业意向、培训意愿、空余时间等基础底数,建立就业帮扶“三张清单”(包责清单、服务清单、就业路径清单)。

2.实施活力老人就业增收行动。做好低龄活力老就业机制研究鼓励企业落实保险保障等措施,视情探索制定公益培训、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就业税收优惠等补贴政策,建立用工纠纷调处机制。鼓励企业设置针对低龄活力老人的“爱心岗位”,开展低龄活力老人专场就业招聘活动,切实发挥好银发余晖作用。

3.托底保障重点群体就业致富。指导村社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全年新增开发公益性岗位50个以上,为低收入群体提供就业帮扶70人以上,切实促进低收入群体增收,找准“提低”发力点。

(三)进一步加强培训项目谋划有效提升就业质量。

1.针对吸纳就业容量大的业态开展培训。如切合洞头旅游、康养产业的发展需求而开展海霞讲解员、养老护理等培训项目,全年计划培训相关技能人才1800人次以上,以技能提升带动增收创富。

2.针对企业在岗职工开展技能提升培训。结合员工与企业的需求,联动相关部门和企业开设工、钳工传感器制作等技能培训,同时支持企业开展“岗前技能培训”、“即招即培”等过渡型培训,全年计划培训各类“产业工人”500人次以上,创新供需衔接模式促进就业平滑转化,缓解企业高技能人才短缺问题

3.针对各类技能人才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大力推进“以赛促培,以技促富”,全年举办养老护理员等职业技能大赛5场以上,新培育高技能人才500人以上,持续深化职业技能大赛社会影响力,创造“尊重劳动、崇尚技能”的社会氛围。

四、工作机制

(一)建立分工负责机制。各牵头单位明确责任细化分工,梳理汇总重点工作清单和重点指标,并研究制定相应工作举措,形成层层分解、紧密衔接的任务指标体系,合力推进行动方案落实。

(二)建立定期会商机制。区人力社保局一月一研判,不定期召集相关部门开展会商,及时分析形势、交流工作举措、协调解决重难点问题、提出工作建议,各相关部门和街道(乡镇)每月报送工作动态、典型案例、问题建议等情况。

(三)建立清单管理机制。紧扣指标任务,明确进度安排,强化数据跟踪,定期盘点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并动态调整重点工作清单和关键量化指标,确保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节点有力有序推进。

 

 

 

洞头区2022年度强村富民行动工作方案

 

进一步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增强村级集体经济造血功能,构建具有洞头海岛特色的村集体经济长效机制,打造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海岛样板实现城乡均衡发展、共同富裕。现结合洞头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因村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坚持发展不同类型村级集体经济,2022年底将全区村集体经济总收入达1.8亿元,所有村社集体经济年总收入达到30万元以上且经营性收入达到22万元以上,经营性收入50万元以上行政村达到43个以上,86个村社年可支配收入均达到15万元以上,村级收支实现基本平衡。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破解“三变”转化难题,盘活资源挖潜力

1.攻坚农房资产权益分配难题。以农房使用权出租、抵押、入股等为突破口,加快推进农村“小松散”等闲散农用地、闲散农房等收储工作2022年重点培育3-5个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改革激活试点示范村,形成2-3项标志性改革激活成果。   

2.攻坚自然资源权属转化难题。要盘活土地、林地、海区等自然资源,以及闲置或低效使用的办公用房、校舍、基础设施等经营性资产,投资入股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获得资产收益。计划在东屏和霓屿开展试点,稳步推进农民以资源资产为介质,参与经营主体产业发展。  

3.攻坚农民增收难题。要针对劳务、置业、旅游、土地、集体资产等五大方面,以股份制合作社为抓手,因村制宜,实施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的“三变”改革,深挖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的最大潜力,有效实现农民持续增收。重点在60个乡村共富项目建设基础上,有针对性筛选若干个条件成熟项目,探索农村“三变”改革。

(二)破解产业同质难题,合作发展分差异

1.破解产业集聚堵点。要对全区各街道乡镇的乡村产业发展实施新一轮转型指导,结合区位特点和产业集聚能力水平,指导发展休闲旅游、海岛民宿、渔家餐饮、水产品加工、海洋捕捞后方配套、海钓配套产业等,避免产业资源浪费和低水平开发。  

2.破解链上拓展难点。突出重点把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延长现有的产业链条,推动渔农特色产业快速发展,避免产业单一发展风险。重点是突出抓好“两菜一鱼”产业链条,形成区域产品链、供应链、销售链。

3.破解产业品质痛点。重点培育环洞头中心渔港、东沙渔港乡村旅游集聚区,聚合部门资源集中扶持、整合旅游资源集群开发、集合经营业户集约管理、联合各方力量抱团营销,迅速壮大市场主体增强整体实力。对乡村旅游发展好的乡镇和村,项目做得精、支撑作用强的经营业户给予资金扶持。提升资源品质,重点整治渔港码头、环仙叠岩核心景区村居停车场乱收费现象,优化乡村旅游营商环境,以优化服务吸引更多游客。

(三)破解产业经营难题,提质增效促发展

1.规范渔农专业合作社。“数智渔业”项目为依托,制定出台特色渔农加工产品“洞头标准”,推动渔农特色加工产品上线。鼓励渔农民以土地、农房、技术等形式入股,参与创办渔农专业合作社,形成各具特色的区域性产业区块、产业链条,推动“一乡一品”“一品一社”的发展。重点发展鱼丸、鱼干等产品加工。

2.培育发展强村公司。在霓虹强村公司共富联盟的试点基础上,以先进村带后进村形式,在全区发展2-3个强村公司,主要经营物业类、服务类、工程类等业务,通过变资源为资本,整合蓝色产业、绿色产业、红色产业等优质资源,实施项目联建,助推村集体经济和渔农民双增收。鼓励有条件有实力的强村公司可扩大业务经营范围,新增居家养老等服务,在惠民基础上增强“造血”能力。

3.提升渔业龙头企业。以优势产业和农业资源为核心,采用兼并、租赁、合资、合作等形式,打破区域、行业、部门的界限,优化生产要素配置,增强龙头企业抵御市场风险能力、市场竞争能力、产品开发能力、技术自主创新能力。积极探索“龙头企业+协会+农户”“龙头企业+中介组织+农户”等多种组合模式,加强农业技术培训,培养新型农民。

三、保障机制

(一)实施农民持股计划。探索“村集体控股+村民入股”复合模式,创新以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民房或宅基地使用权等方式入股村集体经济项目,完善“股金+租金+薪金”的收益分配机制,实现集体增收带动村民增收。组建集体经济发展联合体,以股份认筹等方式推动农民持有联合体股份,产业项目所得收益按股分红,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探索将项目进行股权化拆分,可采用村民房屋等新型入股和村党支部帮助困难群众垫资入股等方式,保障户户入股。

(二)扩大有效土地供给。在当年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中,须安排至少3%的比例用于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并优先向相对薄弱村倾斜。涉及集体经济“飞地”项目的,两地政府应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等方面给予合作支持。农村集体土地被依法征收的,严格按相关政策,落实征地补偿和安置,并为集体经济发展充分预留空间,为壮大集体经济创造条件。要探索留用地更好用于村集体经济项目发展,适时开展新一轮“多规合一”村庄规划编制。

(三)加大财政资金投入。财政扶持资金原则上每个村社每年不低于10万元,对薄弱村抱团发展项目,可适当提高补助标准。鼓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承接强农惠农资金项目和政府购买服务,财政资金投入集体经济发展项目,所形成的资产产权相应比例划归村集体所有。落实财政直接补贴、先建后补、以奖代补、贴息等补助方式,支持村集体兴办参办的各类经营性项目。深入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允许将奖补范围扩大至符合规定的村级集体经济的生产经营类基础设施项目,健全奖补挂钩激励机制。

(四)提升金融服务水平。鼓励村级组织用好用足3亿元海岛共同富裕基金用于经营性项目开发。引导各银行机构以“整村授信”“整镇合作”等模式,开展普惠授信活动,探索“全民授信”,人均授信额度不低于5万元,并将银行机构对村集体经济项目放贷总额增量、增速与金融业绩考核、竞争性存款安排相挂钩,与街道(乡镇)无抵押贷款授信额度相挂钩。鼓励银行机构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提供政策性融资担保服务。

 

 

 

 

 

洞头区2022年度慈善发展促进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浙委发〔2021〕17号)、《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浙委发〔2020〕80号)和《中共温州市委办公室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温委办发〔2021〕65号)精神,充分发挥慈善在第三次分配中的作用,促进我区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海岛样板建设,结合洞头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通过建立慈善捐赠激励机制、拓宽慈善捐赠来源渠道、创新慈善行为参与形式、规范慈善组织监督管理,营造浓厚的慈善社会氛围,提高企业和个人为慈善发展出资出力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壮大全区慈善资源池。2022年年末,实现社会捐赠款物总额年增长率高于8%,经登记认定的慈善组织突破8,注册志愿者人数达到3万人,帮扶救助人数达到1万人。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激励回馈机制,激发慈善捐赠热情。

1.完善褒奖制度。建立“慈善共富积分”机制,将个人或企业的捐赠金额通过一定的比例折算成慈善共富积分。对参与慈善捐赠的个人或企业,按照捐赠金额数分成不同的档次,在享受停车、就医、养老、教育等公共服务和优秀企业家、政协委员、人大代表等荣誉推荐方面予以激励,激发企业和个人参与慈善事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2.选树先进典型。在区级主流媒体设立“洞头慈善榜”,定期公开发布个人或单位慈善捐赠金额数及捐赠排行榜。每两年组织一次区级慈善奖评选,由区委、区政府领导对在慈善事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给予表彰提升慈善参与主体荣誉感,带动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

3.搭建对接平台。依托洞头发布、百岛洞头APP、洞头传媒视频号等新媒体开辟“洞头区慈善共富广播”专栏,定期发布全区慈善供需资源、志愿服务活动计划、慈善爱心故事、先进事例等。

(二)拓宽慈善捐赠渠道,提高慈善捐赠总量。

1.挖掘潜在资源。区级四套班子领导和部门主要负责人在开展同在外商会、企业家交流活动时,有意识地灌输参与慈善活动理念,及时将相关信息反馈给民政部门或慈善组织。区工商联在召开商会年会或行业协会会员大会时,组织企业做好公益慈善项目的认领,提升企业家的社会责任感。

2.推动全民参与。强化未成年人慈善教育,将未成年人参与慈善行为与其入团、评优评先等相挂钩,组织开展卖旗、种树、捐步等亲子慈善活动,通过未成年人的参与带动家长参与,培育更多的慈善家庭。探索慈善超市、爱心驿站等阵地建设,大力开展以“慈善一日捐”为代表的全民性、常态化慈善活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参与率实现100%,企业参与率达80%以上。引导爱心企业面向慈善服务对象提供一批就业岗位,对慈善服务对象开展就业帮扶,增加收入。鼓励区内各大银行面向慈善组织、慈善服务对象推出一些免息、贴息金融产品,鼓励区内人寿等商业保险机构通过免费为特殊困难群体、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提供保险等方式参与慈善发展。

3.凝聚网络资源。紧抓“5·20”“9·5中华慈善日”“9·9腾讯公益日”等特殊节点,发动全区公职人员、企业和群众参与慈善捐赠,提高“兰小草”银龄助养项目网络募捐金额。做好社会救助、社区发展等网络慈善项目的策划,增强慈善组织资源筹措能力。2022年底,力争实现互联网募捐金额30万元。

(三)创新多元参与形式,提升慈善捐赠成效。

1.培育慈善组织落实《慈善组织认定办法》,大门镇要充分发挥“兰小草”慈善基地的辐射作用,其他街道(乡镇)要依托慈善分会的设立和活动影响,重点培育扶贫济困的慈善组织,鼓励发展应急救援、环境保护、科教文卫体等领域的慈善组织。2022年,每个街道(乡镇)新增1家以上慈善组织。

2.塑造品牌项目。区慈善总会50%的活动支出要实行项目化,扩大慈善影响力。区民政部门组织志愿者开展社会救助、养老服务、青少年关爱、基层社会治理等需求调查,通过社工督导、公益创投等载体,精心谋划设计一批慈善项目,主动对接区外各类慈善企业和慈善基金会等资源,支持慈善项目开展。到2022年年末,培育困难帮扶类、为老服务类、青少年关爱类等品牌项目5个以上。

3.实施五社联动。依托社会工作站和救助联合体等阵地,设立镇街“慈善共富服务点”,引导社工机构和专职社工入驻,组织开展本地特色慈善活动,推动社区及其社会组织、志愿服务者、社会工作者与社会慈善资源的有机联动。

4.规范志愿参与。完善志愿服务时长认证,将志愿服务参与情况纳入“百家信”个人信用之中,在金融贷款、个人事项审批、公共停车等方面予以优惠权益,激发参与志愿服务的热情

(四)健全多方监督体系,提升社会监管水平。

1.加强政府监管。规范慈善组织年度工作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和信息公开,慈善组织资金使用应事先做好预算工作安排。加强审计监管力度,构建由政府、社会、慈善组织内部审计相互协调、互为补充的三位一体审计监督体系。

2.加强公众监督。“洞头区慈善共富广播”开辟监督公开渠道,落实慈善组织管理架构、业务活动、慈善款物的流向等慈善信息公开,探索捐赠人、志愿者等第三方参与慈善募捐项目的资金使用范围、执行团队、资助标准等分配制度的监督,保证慈善活动过程“纯洁、干净、阳光”。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区直有关部门和街道(乡镇)要充分认识慈善事业作为第三次分配的主要渠道,在促进共同富裕进程中的重要作用,切实将思想统一到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将慈善发展促进工作排上重要议事日程,及时进行部署和推进。

(二)强化协同推进。区直有关部门和街道(乡镇)要各司其职,按照方案确定的职责分工,保质保量地落实到位。要发挥兵团化作战功能,建立健全政府领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慈善发展促进协调机制,及时通报工作情况,共商工作举措,加强相互间的沟通协作,及时研判,合力推进。

(三)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利用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等媒体和互联网,大力宣传社会上涌现出来的善人善举和典型事例,宣扬社会正气,普及慈善理念,引导社会大众关注慈善、支持慈善、参与慈善。不断丰富慈善活动的内容和形式,提高慈善活动的社会影响力和感召力,激发和鼓励社会大众崇德向善的热情,使“爱心就在身边,人人皆可慈善”的社会氛围逐渐形成。


2022年洞头区慈善发展促进行动工作责任一览表

序号

主要载体

具体内容

责任单位(带*为牵头单位)

完成时限

1

建立激励回馈机制,激发慈善捐赠热情

1.建立“慈善共富积分”机制,对捐赠企业和个人在享受就医、养老、教育等公共服务和优秀企业家、政协委员等政治荣誉推荐方面给予激励。

*区民政局、区委统战部、区教育局、区卫健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工商联、区慈善总会、区红十字会

8月底

2.在区级主流媒体设立“洞头慈善榜”,定期公开发布个人或单位慈善捐赠金额数及捐赠排行榜。组织一次区级慈善奖评选,提升慈善参与主体荣誉感。

*区融媒体中心、区民政局

9月底

3.依托洞头发布、百岛洞头APP、洞头传媒视频号等新媒体开辟“洞头区慈善共富广播”专栏,定期发布全区慈善供需资源、志愿服务活动计划、先进事例等。

*区融媒体中心、区民政局、区慈善总会、区红十字会、各街道乡镇

8月底

2

拓宽慈善捐赠渠道,提高慈善捐赠总量

1.组织企业在召开商会年会或行业协会会员大会时,做好公益慈善项目的认领。

*区工商联、区民政局

12月底

2.将未成年人参与慈善行为与其入团、评优评先等相挂钩,大力开展以“慈善一日捐”为代表的全民性、常态化慈善活动。引导企业提供一批就业岗位,鼓励区内各大银行推出一些免息、贴息金融产品,鼓励区内人寿等商业保险机构免费为特殊困难群体、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提供保险。

*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团区委、区妇联、区工商联、区慈善总会、区人行、各街道乡镇

9月底前

3.发动全区公职人员、企业和群众参与慈善捐赠,提高“兰小草”银龄助养项目网络募捐金额。做好社会救助、社区发展等网络慈善项目的策划,增强慈善组织资源筹措能力,力争2022年实现互联网募捐金额30万元。

*区民政局、区精神文明指导中心、区教育局、区工商联、区慈善总会、区红十字会、各街道乡镇

11月底

3

创新多元参与形式,提升慈善捐赠成效。

1.充分发挥“兰小草”慈善基地和慈善分会等作用,做好慈善组织培育,实现每个街道(乡镇)新增慈善组织1家以上。

各街道(乡镇)

11月底

2.区慈善总会50%的活动支出要实行项目化。区民政部门组织志愿者开展需求调查,通过社工督导、公益创投等载体,精心谋划设计一批慈善项目,主动对接区外各类慈善资源,支持慈善项目开展。2022年,打造困难帮扶类、为老服务类、青少年关爱类等品牌项目5个以上。

区民政局、区慈善总会

11月底

3.依托社会工作站和救助联合体等阵地,设立镇街“慈善共富服务点”,组织开展本地特色慈善活动,推动五社联动。

各街道(乡镇)

10月底

4.完善志愿服务时长认证,将志愿服务参与情况纳入“百家信”个人信用之中,在金融贷款、个人事项审批、公共停车等方面予以优惠权益

*区委宣传部、区精神文明指导中心、区委改革办、区民政局、团区委、区人行、区政务服务中心、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8月底

4

健全多方监督体系,提升社会监管水平。

1.规范慈善组织年度工作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和信息公开,慈善组织资金使用应事先做好预算工作安排。加强审计监管力度,构建由政府、社会、慈善组织内部审计相互协调、互为补充的三位一体审计监督体系。

*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税务局

9月底

2.在“洞头区慈善共富广播”开辟监督公开渠道,落实慈善组织信息公开,探索捐赠人、志愿者等第三方参与慈善募捐项目分配制度的监督,打造阳光慈善。

*区民政局、区慈善总会、区红十字会

9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