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自建房排查整治“回头看”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2-05 16:39:56 浏览次数: 来源:区住建局(人防办〈民防局〉) 字体:[ ]
  • 索引号:
  • 001008003006012/2022-56666
  • 组配分类:
  • 计划实施
  • 发布机构:
  • 区住建局(人防办〈民防局〉)
  • 成文日期:
  • 2022- 12- 0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各街道(乡镇):

为加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推动自建房排查整治“回头看”工作走深走实,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自建房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和《浙江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自建房排查整治“回头看”的通知》要求,省督导组于2022年11月1日对洞头进行自建房排查整治“回头看”工作进行督导,督导方式主要通过听取汇报、查阅台账、实地检查等方式开展督导。对于省督导组提出的问题建议,请北岙街道针对相关问题立即整改到位。各街道(乡镇)要进一步开展举一反三,确保扎实推进自建房排查整治“回头看”工作,重点核查是否存在漏排情况,房屋排查信息是否完整、准确,房屋安全隐患初判或判定结论是否准确,房屋安全鉴定是否符合标准程序,鉴定结论是否真实可信,是否存在弄虚作假。进一步查找问题不足、查寻工作短板、查明背后原因,强化整改措施,切实做到应查尽查、应纠尽纠,确保自建房隐患问题清仓见底、安全风险动态清零。


温州市洞头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