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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洞头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2-2025年)》已经区政府同
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洞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8日
洞头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2-2025年)
为进一步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推进新时代全民健身高 质量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身需求,打造共同富裕示范区海岛体育样板,特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倡导“体育让生活更美好”的健康生活方式,以深化改革激发活力,以系统理念和数字化引领发展,加快推动建成覆盖城乡、便民惠民、持续发展、不断完善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为洞头走好共富路、续写创新史作出积极贡献。到2025年,全区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44%以上,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3.4平方米以上,城乡居民体质监测合格率达到94.5%以上,城市社区“10分钟健身圈”基本建成,高质量实现行政村体育设施全覆盖。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全民健身制度体系建设。实施依法治体行动,推进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建设,以标准化规范化引领体育工作,对照国家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标准,落实《浙江省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84号)、《进一步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的实施意见》(浙体群〔2021〕340号)等政策,加强体育普法宣传,确保全民健身基本公共服务全面覆盖、均等享有。(责任单位:区文广旅体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各街道〈乡镇〉)
(二) 加大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增量提质。实施体育设施普惠行动,合理规划布局公共体育设施。实施公共体育场馆服务提升工程,在完善文体中心的基础上,谋划“一场两馆”的建设,推进梦幻海湾水上运动中心、半屏山铁三小镇等重大体育设施项目建设,合理布局多类型体育健身设施,增加乡村体育健身设施供给,充分利用边角地、闲置地,新建一批群众举步可就的健身场地设施。到2025年,建成百姓健身房18个,体育公园(体育设施进公园)2个、村级全民健身广场3个、社区多功能运动场8个、登山健身步道50公里、环浙步道80公里、篮球场24个,每万人拥有足球场地1.1块以上。积极参与未来社区、美丽乡村、未来乡村、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开展老年人、残疾人体育运动和健身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区文广旅体局、区委改革办、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残联、区妇联、各街道〈乡镇〉)
(三) 提供优质科学健身指导服务。加强全民健身“双员” (社会体育指导员、基层体育委员)队伍建设。实施社会体育指导员、基层体育委员“五进”服务行动,组建社会体育指导员、基层体育委员巡回讲师团,提供科学健身指导服务进机关、企业、学校、未来社区、未来乡村。推广应用社会体育指导员、基层体育委员管理服务系统,完善评价激励机制,提高社会体育指导员、基层体育委员上岗履职率。提升国民体质监测能力,建立健全国民体质监测网络,实施省3-69周岁公民体质评价等级标准。提供标准化体质测试服务,推广个人运动健康档案和运动建议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开展国民体质测试、健身咨询、运动康复指导等服务。提高《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验的覆盖率、达标率和优良率。(责任单位:区文广旅体局、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健局、团区委、各街道〈乡镇〉)
(四) 夯实全民健身组织基础。实施体育社会组织实体化规范化行动,完善体育社团扶持激励和消除退出机制,推动体育社团健康持续发展。在全民健身中充分发挥社团力量,强化社团公益属性。建设区级体育社团党建综合体,提升体育社团党建水平。到2025年,打造形成“1+25”组织模式(1个体育总会和25个以上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体育社会组织),全区登记注册和备案的体育社会组织达到25个以上,其中注册社会组织等级评估3A级以上体育社会团体达到60 %以上。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推进体育社会团体依法依规良性运行。(责任单位:区文广旅体 局、区民政局、各街道〈乡镇〉)
(五) 构建多层次多样化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体系。巩固并持续擦亮“铁人三项世界杯赛”、“全国海钓邀请赛”等体育赛事品牌,承办好绿水青山中国休闲运动挑战赛(温州洞头站)、浙江省文化礼堂运动会健身排舞比赛等体育赛事活动,常态举办洞头区全民运动会、职工运动会、老年人运动会、庆三八趣味运动会、“海疆杯”篮球赛、“全民健身日”等一批群众喜爱、特色鲜明、参与人群广的传统全民健身活动。持续推进全民健身活动形式和机制创新,广泛开展适合各个年龄段以及妇女、少数民族、残疾人等不同群体的全民健身活动,提升经常性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持续培育帆板帆船、游泳、武术等传统体育项目,推进跆拳道、篮球等优势体育项目,助力体育舞蹈、电子竞技等新兴项目,打造具有洞头本土特色的全民系列赛等原创品牌赛事。(责任单位:区文广旅体局、区委宣传部、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各街道〈乡镇〉)
(六)推进全民健身事业融合发展。实施“体育+”融合发展行动,深化体教融合,推进足球、篮球、体育舞蹈、轮滑等项目进校园,把有群众基础的运动项目列入区青少年阳光运动会。推进青少年体育“健康促进体系”、“基础训练体系”和“竞赛体系”三大体系建设,建立体育和教育联合督导机制,完善灵活学籍管理制度,在省、市阳光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学校建立健全“一条龙”人才训练体系,规范引导社会体育组织和社会体育指导员参与、服务学校体育工作。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帮助青少年掌握2项以上运动技能。支持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健康有序发展。(责任单位:区文广旅体局、区教育局、团区委)深化体医融合,促进疾病预防关口前移。在洞头区人民医院实行国民体质测试与医疗健康体检相结合试点工作。推广体医结合,打造运动损伤康养新模式,确保全区医疗机构建立运动医学服务站不少于1家。推行医务人员运动健身知识和社会体育指导员健康急救知识交叉培训,建设体医复合型专业队伍。支持健身运动实时监测技术研究与应用,建立运动健康数字档案。(责任单位:区文广旅体局、区卫健局、区大数据管理中心)深化体旅融合,推动国民水上休闲运动中心、户外露营基地、运动船艇码头、沙滩运动基地等体育旅游设施建设。打造一批省级运动休闲旅游示范基地、精品线路、优秀项目。培育省级运动休闲乡镇,赛事旅游集聚区。(责任单位:区文广旅体局、区委改革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旅发公司、各街道〈乡镇〉)
(七)推进全民健身领域改革创新。以数字化为引领,聚焦数字赋能,围绕“体有所健”,大力推进全民健身数字化改革。打造“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地图”、体育社团组织、社会体育指导员和科学健身、国民体质监测、体育赛事活动等一批应用场景,建立全民健身数字化服务平台,实现与“浙里办”、“浙政钉”数据联通,提供全区体育健身场地设施导航、预约、支付、体育赛事活动查询报名、科学健身指导服务等“一站式”服务。鼓励政府投资新建体育场馆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运营,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投资运营体育场所和公共体育设施维修维护。创新管理服务体制机制和数字化应用,制定落实有条件的公立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政策,推动机关事业单位体育场地设施应开放尽开放。(责任单位:区文广旅体局、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大数据管理中心、各街道〈乡镇〉)
(八)厚植全民健身精神文化底蕴。大力弘扬群众体育传统文化,加强民间、民俗、民族体育的保护、推广和创新,推动体育博物馆、体育名人堂和体育档案馆建设,做好体育文物藏品征集和收藏管理保护。实施体育文化品牌行动,开展体育老照片的挖掘和整理,培育一批具有洞头辨识度的体育文化品牌。积极培育全民健身时尚文化,鼓励支持体育影视、音乐、摄影、美术、动漫等作品创作展示。开展健身明星、运动达人等群众体育明星评选活动。培育体育公益、慈善和志愿服务文化。营造全民健身浓厚氛围,宣传科学健身知识,推广全民健身经验,讲述全民健身故事,树立全民健身榜样,推动形成全民健身意识深入人心、全民健身活动融入生活、全民健身文化影响社会、全民健身品牌成为典范、全民健身氛围更加浓厚的良好局面。(责任单位:区文广旅体局、区委宣传部、区文明指导中心、区融媒体中心、区教育局、各街道〈乡镇〉)
三、保障措施
(一)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区全民健身领导小组工作机制,把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以及基本公共服务发展规划。把全民健身重点工作纳入政府民生实事,形成部门联动、责任清晰、分工明确、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二) 强化经费保障。保障公共财政对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投入,增加体育彩票公益金用于全民健身比例,充分发挥政府扶持体育发展专项资金引领带动作用,鼓励社会资金投入,拓展经费来源渠道,形成多渠道、多元化投入机制。强化绩效管理,确保财政资金投入规模、结构、绩效与全民健身发展目标相匹配。
(三) 加强督促指导。建立督导机制,加强对全民健身重点工程、全民健身器材配建管理和体育民生实事项目等监督管理,强化新闻媒体等社会监督,确保全民健身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四) 实施绩效评估和激励机制。加强对全民健身工作落实情况的检查督导和评估,将其纳入政府目标考核管理,每年要结合浙江省全民健身发展指数评估制度,形成评估报告。区全民健身领导小组要定期开展抽查核评,将评估结果及时进行通报,确保任务如期高效完成。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办公室,区人武部,区法院,
区检察院,区级各人民团体、新闻单位。
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