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服务 | 招聘考录 |
根据《2022年温州市洞头区机关事业单位(国企)第四期公开招聘编外用工公告》精神,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用工单位 | 岗 位 | 姓 名 | 性 别 | 毕业院校 | 专 业 | 学 历 |
温州市洞头区司法局 | 司法辅助员0402 | 王振鹏 | 男 | 浙江省技师学院 | 机电一体化 | 大专 |
温州市洞头区交通 运输局 | 辅助管理员0702 | 吕颖 | 女 | 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 数字图文信息技术 | 大专 |
温州市洞头区融媒体中心 | 播音主持 1501 | 李宇轩 | 女 | 南京师范大学 | 播音与 主持 | 本科 |
1.公示时间从2022年12月9日起到2022年12月11日止,共3天。
2.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实事求是地向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区人事考试服务指导中心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来信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邮戳为准。
3. 公示联系科室和受理电话: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63480610;区人事考试服务指导中心,联系电话:63486985。
公示期结束后,拟聘用人员需到温州市洞头人才发展有限公司接受岗前培训,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温州市洞头区人事考试服务指导中心
2022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