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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1年9月1日至9月30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经信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回头看”,2021年11月18日,区委巡察组向区经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区经信局党组高度重视区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严肃认真对待,深刻剖析反思,全面举一反三,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效的办法、最果断的措施,抓好巡察整改,确保区委巡察反馈意见得到扎实有效的整改落实。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巡察情况反馈会后,局党组立即召开党组会议,对巡察整改工作迅速部署,明确提出要提高政治站位,把落实巡察反馈意见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紧抓不放。同时,以“问题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制度完善到位”为工作目标,局党组书记多次在干部职工会议上,对巡察工作进行强调部署,进一步统一全局上下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整改实效。为确保巡察整改实效,成立以局党组书记为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以及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全面压实第一责任,各分管领导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对照问题层层分解整改任务,落实整改责任。针对巡察反馈意见制定《洞头区经信局党组落实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洞经信党组〔2021〕13号),细化整改措施,围绕“立行立改、限期整改、制度促改”的要求,明确牵头领导、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实施台账管理、销号推进,确保整改到位。三是坚持上下联动,全程跟踪督导。局党组把整改落实情况作为局党组领导班子及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检验,每半月针对整改工作进行一次调度,对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实行分类施治、明确专人、限时改进、定期督查,并于2021年12月14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剖析问题根源。
区委第三巡察组反馈问题18个,制定整改措施61条,已整改完成措施61条,整改率100%。在巡察整改过程中,批评教育1人,提醒谈话2人,建章立制8项,其中新制定制度5项,修订完善制度3项。
一、关于“牵头经济指标层层分解抓落实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高度重视强化部署。局党组高度重视各项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定期研判工业、商贸运行态势,紧盯落后指标,提出破解路径,确保重点指标平稳增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每周不定期召集相关业务科室部署近期重点工作,研究重要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存在问题和下步攻坚举措。工业、消费专班例会定期向区政府汇报我局牵头经济指标落实情况。11月中旬至今,累计召开各类重要工作落实研究会议10余次。针对落后指标制定攻坚举措,开展12月重点企业走访活动,深入了解企业目前发展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全力冲刺工业经济发展重点指标。
(二)分类施策强化落实。一是提升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制造业增加值增速。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制造业增加值增速扭负为正攻坚方案》,有针对性的扶持企业发展,提升产能。二是提升出口占全国份额及出口增速。结合全市外贸出口百日攻坚行动,深入企业走访调研,指导乡镇街道抓好外贸进出口业务工作,协同解决企业问题。提高政策兑现时效,扶持企业做大做强外贸进出口业务,扩大国际市场占有率。1-10月,出口占全国份额0.27%%,累计出口48033 万元,增速51.47,全市排名第1。三是提升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速。积极对接企业加强科技三服务,从重点企业产值着手,努力提高我区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以提升比重和位次。1-10月,完成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4.69亿元,居全市第6;1-11月,完成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5.14亿元,占比居全市第六。四是提升限上零售和餐饮销售(营业额)增速。积极培育打造“心洞”消费品牌,发布品牌标识,引导大型超市开展会员日、双十一系列促消费活动,拉升零售消费增长。抓企业培育招引,通过扶持政策、助企服务做好招引新增量。截至11月,已完成入库月度上限企业5家,提交申报年度上限4家。限上餐饮营业额11月单月同比增速10%,限上餐饮营业额1-11月同比增速17.21%。
二、关于“地区工业增加值和税收收入低位徘徊”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开展专项攻坚行动。召开洞头区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暨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推进大会,出台《洞头区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暨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按照“一年有突破、两年上台阶、三年创新高”总目标,实施淘汰落后、整治提升、龙头升级等攻坚行动,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二)实现重点企业企稳回升。重新制定攻坚方案,走访重点工业企业,切实开展助企服务,稳定9家亿元以上企业生产,培育新增2家亿元企业;推动企业上下游合作,保障重点企业有序用电,化解企业生产不稳定因素。
(三)加快企业主体培育。积极排摸并掌握全区范围内工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成功申报放水养鱼企业1家,温州市隐形冠军培育企业3家,目前正在申报的有省级隐形冠军1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5家。对升规培育对象在用电上给以政策支持,尽量减少能耗“双控”对企业带来的影响;推进“小升规”培育工作,已有8家企业达规。
三、关于“科技创新岛建设进展缓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推进海洋创新平台建设。谋划打造高能级海洋创新平台“大黄鱼研究分院”并成功挂牌。深化产学研合作,依托浙江海洋大学、浙江大学海洋学院和浙江工业大学等涉海高校院所科技创新资源,谋划“海洋研究院”建设,《筹建方案》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
(二)加强创新主体培育。实施科技企业“双倍增”行动计划,完善科技企业梯队培育机制,充分发挥科技创新主体对海洋经济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2021年已创成国家高新技术企业3家、省科技型企业8家、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1家、市级企业研发中心1家,超额完成市对区考核任务。
(三)激发创新主体活力。全面落实各级科技创新优惠政策,及时兑现科技优惠政策,将政策红利转化为发展动能。全年兑现各类科技优惠政策达1474万元、有效使用创新券35.97万元、发放科技贷款3000万元。多次走访重点工业企业,鼓励企业申报研发专利。
四、关于“大门片区项目落地难未得到有效化解,部分项目进展缓慢,发展推动力明显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配合区投促中心就进一步完善招商引资工作机制,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招商引资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积极配合投促中心制定《洞头区招商引资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务实施意见》,明确以“1+3+6+N”招商模式开展精准推介。分管副区长多次召集会议研究对接企业主,并带队外出招商,重点推介小门岛西片。
(二)开展“保姆式”服务。结合《高频涉批重点项目服务责任挂钩机制》,以“高频涉批”双驻点活动为契机,配合住建局跟踪服务交通城建工业化生产基地项目,及时梳理项目进度滞后存在的问题并予以解决,目前该项目营盘基地块已通过竣工验收。
(三)加强部门联动协作。积极联动区发改局,了解LNG项目进展,督促项目加快投资进度。
五、关于“南塘和杨文工业区,‘腾笼换鸟’工作克难攻坚能力不足,工业经济提升缓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出台工作实施方案。2021年12月16日印发了《洞头区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暨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科学谋划2021年至2023年的提质增效目标,实施产业招引攻坚、龙头升级攻坚、功能转变攻坚、搬迁入园攻坚等7大工作措施。
(二)实施企业倒逼机制。通过亩均数据库数据筛选,结合现场企业走访,开展高耗低效企业调查摸底,出动走访10人次,走访企业50家,完成高耗低效调查汇总表。运用税收辅导、指导帮扶、执法倒逼等方式对高耗低效企业实施倒逼整治,2021年共完成高耗低效企业关停淘汰7家,整治提升4家。
(三)建立分批整治提升清单。制定完成含104家低效企业的整治提升清单,接下来将分批、分步、有序、稳妥地对亩均税收8万元、5万元、1万元以下的工业企业开展整治提升。
六、关于“部分地块长期闲置,投资强度达不到要求,未能充分挖掘现有潜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快“僵尸企业”处置激活。加强府院联动,成立以区法院、执法部门、属地街道为成员单位的整治提升小组,建立一周一例会的会议制度(以上制度均在“腾笼换鸟”实施方案里体现)。积极联系“僵尸企业”司法处置所在地的法院,与洞头法院协同跟进项目处置进程,及时复函法院要求明确入园条件,盘活工业区宝贵的工业用地资源。
(二)深化“一企一策”精准发力。针对园区“僵尸企业”的具体情况,根据“分期分批、一企一策”处置原则,制定园区用地激活清单(9宗),为企业量身定制不同的解决方案,并明确了每宗地块处置的责任部门,2022年将对照园区用地激活清单定期跟进“僵尸企业”处置进展。
(三)激活“蜗牛地块”用地效能。区政府意向将B-12B地块作为旅游集散中心,由区旅发公司开发建设,目前未有书面意见交办;协调解决南塘B-10地块和南塘A-04a地块的竣工验收问题,现南塘B-10地块事宜已提交验收资料待区协调会出纪要后缴纳罚款正式进入验收阶段;南塘A-04a地块于2020年9月22日完成竣工验收并于2021年10月26日解决竣工验收问题,同时签订达产协议书;针对南塘D-02,积极配合资规部门与业主继续展开谈判。
七、关于“总部经济园运作成效甚微”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明确园区整体定位。按照区政府“总部经济园区下步要按照工业小微孵化园的定位谋划发展,由区经信局重新制定园区培育管理方案”的指示,区经信局制定了《关于建设创业小微园的方案》《洞头总部小微创业园管理办法》,提交区政府研究。
(二)加大园区招引力度。主动共享房屋资源,联合财政、文旅等部门加强招引,完成总部经济园注册67家,对空置房屋进行了有效利用。
(三)做好问题楼宇清退。经区政府总部经济园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因金桥公司意向对外出售8号楼,在2022年3月份到期后不再续租。
八、关于“大党组融合不紧密,干部合力未有效形成”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固化例会制度。进一步完善并出台《洞头区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内部制度(月工作例会制度)》,固定每月召开一次大党组工作例会,听取各科室工作汇报,让使大家知晓和熟悉大党组业务工作。11月30日,已召开一次大党组工作例会。
(二)完善融合机制。一是排查问题。已于12月15日全面梳理大党组融合后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共排查问题4个,对能及时解决的马上解决,对需要通过制度来明确的,已在洞经信党组[2021] 16号文件中予以明确。二是完善制度。修改完善《洞头区经信局大党组设置的实施方案(试行)》,打破各归口单位原管理的业务范围,将经信、金融、科协等分管领导及相关科室人员进行统筹交叉使用,实现真正融合。三是交叉分管。在领导分工文件中,对业务相通和业务擅长的领导实行跨条线分管。如让金融分管领导来分管经信园区建设业务工作。
(三)强化业务培训。一是已制定区经信局大党组系统干部素质能力提升培训班的办班计划,计划2022年初报区委组织部统一备案后,联系经济口院校对全系统人员开展一次系统培训。二是已结合理论学习中心组、经信微课堂、主题党日学习等载体,引导经信系统干部通过自学、集中学习等方式,提升经信大党组干部的理论素养、业务素质和融合能力。11-12月已组织开展学习5次。
九、关于“大党组后半篇文章未做足,工作职能未充分发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完善项目管理制度。已研究区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修订,并已初拟《温州市洞头区科技计划项目立项管理办法》和《温州市洞头区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管理办法,推进区级科技计划项目申请常年受理。
(二)启动项目征集工作。启动2021年区级科技计划项目征集工作,已征集到意向项目10项。现已完成项目专家现场察看评估及专家评审会等程序。
(三)积极推进机构单设。市委编委批复文件现已下达,区科技局(筹)正根据区委编办统一要求,编制区科技局“三定方案”,现已完成“科技局三定方案”初稿,并完成人员划转工作。
(四)组织意见征求会。已于11月23日由党组副书记召集经信、金融、科协相关科室人员通过开展意见征求会的形式收集大党组融合后存在有关职能弱化等问题,集思广益并持续改进。
十、关于“政策兑现审核机制及资金内控制度不够健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制定政策兑现内部审查制度。制定出台《区经局产业政策奖补资金兑现内部审查制度》。从适用对象、奖补项目分类、兑现办理流程等方面进行规定,明确企业申报、资料审核、查重公示、资金拨付等各个环节的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
(二)全面实施惠企直通车改革。已建立统一的网上刚性兑现系统,奖补项目必须由局各业务科室负责编制申报指南,纳入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统一申报兑现。实行市区产业政策奖补项目正面清单制度,原则上清单之外、线下申报办理的项目不予兑现。
(三)建立政策兑现备案工作制度。已建立政策兑现备案制度(包含在《区经局产业政策奖补资金兑现内部审查制度》中),明确规定各业务科室在完成政策申报审核、查重公示、资金拨付等各个环节后,需将政策兑现材料,包括政策文件依据、审核证明材料、党组会议纪要、资金拨付明细表等,报送政策兑现牵头科室进行备案登记。
(四)做好历年政策兑现档案整理。已完成2019年以来优惠政策兑现材料的整理汇总,并按年份和科室进行分类,同时标注目录。以后将每年进行汇总、整理、核查。
十一、关于“部分优惠政策出台滞后”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科学制定优惠政策。通过领导带队走访全区重点规上工业企业和限上商贸企业,了解企业近几年政策兑现情况,以及企业对2022年新政策的诉求和期盼,为谋划2022年政策奠定基础。
(二)建立政策评估机制。建立奖补项目实施效果评估机制(包含在《区经局产业政策奖补资金兑现内部审查制度》中),在奖补项目到期后,由受理业务科室负责从拨付金额、惠及企业、兑现流程等方面,对奖补项目实施效果开展执行评估,深入分析奖补项目实施带来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等,为政策更新出台提供依据。
(三)把控政策制定时效。对现行区级层面经信局牵头兑现的产业优惠政策的出台时间和到期时间进行排摸,目前现行《关于进一步加快海洋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规定》和《洞头区加快开放型经济发展的若干规定》文件均于2021年12月31日到期,下一步将加强与区市场监管局、区文广旅体局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谋划出台最新的产业政策。
十二、关于“历史遗留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经费使用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经信部分)
(一)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一是完善并出台《洞头区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内部制度(财务工作制度)》。二是已于2021年11月底针对我局其他应付款、其他应收款等历年往来款进行账务账目调整,现已完成调整,其中:其他应付款共73笔,期初金额254186.96元,调整后其他应付款共4笔,期末余额493109.90元;其他应收款共11笔,期初金额62796元,现已调整完成。
(二)加强内部控制监督。继续执行财务内审制,定期开展财务票据的审核。我局财务审查小组已于2021年12月10日-11日针对2019年以来财务票据进行全面自查,检查中发现社会保险金、公积金和工资等银行代理托收票据无经办人、证明人和财务分管领导签字,现均已完成补签。
(三)开展谈话提醒教育。针对此项工作落实不到位情况,12月13日分管领导对科室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督促其举一反三,提高工作责任意识,严把财务审核关,杜绝再出现类似情况。
(金融部分)
(一)召开会议部署。金融工作中心分管领导于9月15日,组织金融构相关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布置落实金融业绩考核所得税补开发票事宜,已于11月初,完成全部金融机构和个人所得税发票补开。
(二)加强政策学习。已于12月7日组织召开金融工作服务中心廉政专题学习会,由主要负责人做廉政专题宣讲,重温金融工作中心相关内控制度和财务政策,要求今后严格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开展工作,不定期开展自查,认真审核,杜绝再出现类似情况。
(三)开展谈话教育。金融工作服务中心分管领导于9月14日对科室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要求相关责任人进一步提高责任意识,严把工作细节关,做好金融业绩考核奖励个人所得税发票补开事宜。
十三、关于“中层干部选拔程序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组织相关条例学习。11月10日,由党组副书记组织办公室相关人员学习《洞头区直部门、街道(乡镇)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及本局党组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选人用人等文件制度,使相关人员进一步学通悟透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程序规定和工作要。
(二)规范各类会议记录。对于“三重一大“党组会议,指定办公室主任记录,要求必须如实、详细的记录会议中班子成员的发言,体现集体决策过程。11月10日,局办公室组织对今年1-11月党组会议记录本、会议纪要进行自查,今年1-10月,共召开党组会议15次,研究通过129个事项,均如实客观记录真实反映会议情况。
(三)强化内控机制建设。一是修订完善《洞头区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内部制度(三重一大、人事工作制度)》(经12月30日发文通过),加强局内部管理。二是11月11日办公室对近年来中层干部选拔程序及台账进行全面自查,检查中发现2017年个别中层考察谈话缺失,现已根据当时考察情况予以补充完成。三是11月12日分管领导对科室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督促其举一反三,提高工作责任意识。
十四、关于“中层干部专业结构不优”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重视人才引进。局领导、办公室于10月-12月多次对接区委组织部(人才办)、人社局,希望通过“三年百名人才”、高校应届毕业生选拔等方式,积极引进经济、产业、商贸等高学历人才。今年9月已通过高校应届毕业生选拔引进浙江海洋大学化工专业人才1名。
(二)强化业务培训。已制定区经信局大党组系统干部素质能力提升培训班的办班计划,计划2022年初报区委组织部统一备案后,联系经济口院校对全系统人员开展一次系统培训。
(三)鼓励交流任用。一是局领导已多次对接区委组织部,希望在下一轮全区跨部门中层干部交流中匹配经信专业人才。二是已排摸全局编制情况,对空编通过商调、选调等方式,积极引进适合本局业务工作专业的干部人才,进一步激发干部队伍活力。现已商调元觉街道工商管理专业干部1名。
十五、关于“党建带团建作用发挥不明显”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搭建学习平台。一是持续开展局青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长效机制,落实学习评价制度和日常学习登记制度。今年以来共开展4次青年理论小组学习会,参与青年干部人次20余人。二是通过局“经信微讲堂”、主题党日等载体,安排青年干部轮流积极发言,参与学习讨论,交流心得,促进青年干部活跃思维。
(二)拓展活动形式。一是定期举行文体活动,与局工会、妇联联合,通过区级运动会、党团活动等形式,带领青干部开展羽毛球比赛、登山远足、趣味运动会等活动,今年经信系统共参加职工杯篮球赛、通讯杯篮球赛等共3次,组织党团活动2次。二是开展家燕归巢活动。今年以来提供寒假、暑假大学生实习岗位3个,引导更多洞头籍优秀大学生返乡就业实习,更好地发挥了我局团委服务青年搭建桥梁作用。
(三)强化考核机制。已于11月29日召开局机关党委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带团建事宜,并于12月27日在系统党建例会上,听取各党组织开展该项工作情况汇报,同时对2022年工作进行部署。接下来,拟将各党组织党建带团建纳入党建年终考核内容。
(四)提高思想认识。利用青年理论小组学习会,组织团员青年观看优秀党员事迹,同时机关党委负责人与局机关2名团员进行谈心谈话,了解其思想动态,对政治理论进行宣讲,进一步提高青年团员入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五)做好推荐培育。一是组织开展系统内团员人数调查摸底,据调查,截至目前,系统内共有13名团员,其中1名已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2名提交了入党申请书。二是联合所属两新组织制定了2022年团员申请入党计划,同时加强对团员的教育培训,邀请团员参加支部主题党日等学习活动,增强党组织对团员青年的吸引力。
十六、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层层抓落实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责任落实。一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助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顺利开展。及时完成“三书两报告”,并上传纪实平台。二是建立健全局三级全覆盖谈话机制,全年共开展不同层面谈心谈话120余人次。三是执行各科室轮流“巡查”制度,对工作纪律、重点工作等情况开展督查。全年共开展考勤纪律督查12次,重点工作落实督查2次,值班督查3次。四是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分别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作自我批评,提出整改措施。
(二)加强督促检查。一是制定出台全面从严治党督促检查和情况通报制度,进一步加强对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的督促提醒,11月以来,出具建议书1份。
(三)开展教育谈话。局分管领导已于12月3日对科室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责令其要进一步加强责任意识,规范工作程序。
十七、关于“预付卡纠纷问题依然时常发生,预付卡风险防范宣传的针对性、持续性和有效性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创新宣传途径。推出“防范预付卡消费陷阱”系列消费提醒,制作预付消费海报、宣传单、环保袋等宣传资料,在大型商超、审批中心等人流量大的场所开展宣传,同时借用市场监管局微信公众号发布,制作年度预付消费曝光台持续公开,提高群众知晓率,增强市民自我防范风险和维护自身购卡用卡权益意识。
(二)强化部门协同。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专项治理行动,结合防疫检查采取走街窜户的形式走访商户向各类商户宣传推广温州预付卡行业协会,进行联合执法检查,12月出动检查3次,其中联合检查1次,走访商户30家。
(三)规范重点行业。已开展洞头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备案专项整治行动,摸清“三大行业”中法人企业制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及备案情况,督促符合备案条件的制售卡企业依法备案。同时,联合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对投诉较多的“米奇儿童乐园”在人员密集的地方进行曝光,向广大消费者做好警示教育和风险提示。
十八、关于“‘廉政风险点排查不认真’问题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防控建设。一是12月9日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区委《关于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实施方案》,提高干部职工对廉政风险点描述及定级的正确把握。二是对全局干部职工的廉政风险点重新进行排查并修改完善,并制定相应预防和整改措施。
(二)完善规章制度。制定出台区经信局廉政风险公示、教育防控、预警、管理监督、责任追究等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局廉政风险防范机制。
(三)开展教育谈话。局分管领导已于12月3日对科室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责令其要进一步加强责任、大局意识,确保工作不出纰漏。
下一步,区经信局党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增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整改融入日常工作常抓不懈,立足长远巩固整改成效,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进我局各项工作。一是坚持销号管理,做好后续整改。动态跟踪、严肃问责,做到整改不到位不销号,整改不完成不收兵。对已完成整改的,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深化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二是坚持举一反三,强化建章立制。注重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用制度固化整改成果。梳理完善现有制度,对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的,长期坚持,逐步完善;对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存在制度漏洞问题的,及时查漏补缺,扎紧制度篱笆。三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推动成果转化。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将巡察整改与当前开展的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以巡察整改促进工作提升,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极限拼搏、专业作战,为高水平建设海上花园进一步添砖加瓦。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局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7-59386521,传真号码:0577-63483267,电子邮箱:110563285@qq.com
中共温州市洞头区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党组
2022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