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洞头区2018年花园村庄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洞政办发〔2018〕9号)、《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1〕46号)要求,经村居自检、街道乡镇及村居申报、小组评定通过隔头半山自然村花园村庄等级评定结果,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序号
村居
拟定星级
1
隔头半山自然村
三星
公示时间:4月12日至4月18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0577-59386753。
温州市洞头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