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洞头区教育局关于印发温州市洞头区幼儿园2022年秋季新生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5-25 10:18:17 浏览次数: 来源:区教育局 字体:[ ]
  • 索引号:
  • 001008003006004/2022-54672
  • 组配分类:
  • 招生和学生管理
  • 发布机构:
  • 区教育局
  • 成文日期:
  • 2022- 05- 2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温州市洞头区幼儿园2022年秋季新生招生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幼儿园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加强招生管理,确保我区2022秋季幼儿园新生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生对象

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原则

(一)坚持“各级各类幼儿园同步”原则,全区公办幼儿园和民办幼儿园同步承担招生任务,协同解决适龄儿童入园问题。

(二)坚持“户籍为准,免试入园”原则,优先满足招生区域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园需求。

(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信息。

(四)坚持“规范管理、严格监督”原则,幼儿园严格根据招生政策及办园规模规范招生,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三、报名时间和要求

(一)户籍在公办幼儿园招生区域内的适龄儿童可根据各公办幼儿园招生公告进行线上报名登记,具体事项详见各公办幼儿园招生公告。

(二)民办幼儿园线上登记时间、报名时间及招生事项详见各民办幼儿园招生公告,并进行线上登记,各民办幼儿园招生公告需提交区教育局备案。

四、招生区域

(一)公办幼儿园招生区域(见附件1)

(二)民办幼儿园招生区域

民办幼儿园按照招生计划实行全区域招生。为保证民办幼儿园的新生生源,民办幼儿园实行全区域招生,即民办幼儿园既可以在所在街道(乡镇)招生,也可以面向其他街道(乡镇)所有适龄儿童(包括新居民子女)进行招生。

五、招生办法

(一)公办幼儿园招生规定

户籍在各公办幼儿园招生区域内的适龄儿童家长(或监护人),根据各公办幼儿园线上报名要求完成登记,流程及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说明进行登记注册,经幼儿园、教育局审核确认后,如若出现登记人数超出招生计划数,则进行电脑派位确定入园对象,双(多)胞胎并号实行电脑派位录取。

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时间、不动产权证(房产证)登记时间均截止于2022年5月31日。

优先入园对象于2022年6月10日前到区教育局招生办公室(教育科)登记并提供相应材料,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二)民办幼儿园招生规定

适龄儿童家长(或监护人)在幼儿园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线上登记,在规定时间内携带适龄儿童户口簿、出生证、儿童预防接种证、新生入园体检报告复印件到幼儿园报名。

六、优先入园对象

下列对象的子女可优先入园:

(一)烈士、见义勇为者;

(二)洞头区区域内的现役军人;

(三)省市绿叶奖获得者、市级及以上劳模;

(四)区级引进高级人才、区级以上拔尖人才、市551工程人才(第一、二层次);

(五)区级以上“三坛”、“三名”(不含市骨干),市级以上师德楷模、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和尊师重教先进个人等荣誉获得者;

(六)区级以上党委、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文件规定的其他对象。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宣传

区教育局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育科。各幼儿园要根据本实施办法制定具体招生方案,报区教育局核准后,通过幼儿园微信公众号,进村居宣传等途径向社会公布,指定专人做好招生政策解释和来访接待工作,使招生政策家喻户晓。

(二)严格招生程序

各幼儿园要严格按照招生条件和招生程序及时安排组织招生工作,严格把关入园条件、年龄和体检,按照卫生部门制定的卫生体检制度进行体格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各幼儿园必须严格履行幼儿园收费的规定程序,经审批(备案)、公示后,方可按公示标准收费。

(三)建立督查制度

区教育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单位)对各幼儿园招生工作进行督查,一旦发现弄虚作假等违反招生文件精神的行为,将给予严肃处理。适龄儿童父母要为其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入园资格的,一经查实,将予取消该园录取资格,并予以通报;凡擅自修改或伪造户籍证明的,将通报公安等有关部门,严肃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要坚决杜绝各种不正之风,以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招生工作信息全面公开,接受社会舆论监督。

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63388790

区教育局机关纪委:56723130

区教育局教育科:56723137

八、招生咨询(监督)电话

(一)咨询电话:

区教育局招生办公室(教育科): 57623136(553136)、56723137(553137)。

1.公办幼儿园咨询电话

教育幼儿园:13858820086    

教育第二幼儿园(二幼教育集团城关校区):13732031339  

元觉幼儿园(二幼教育集团元觉校区):13858832187

教育第三幼儿园:13757768519    

霓屿幼儿园:13858828726

大门幼儿园:63457523          

鹿西幼儿园:63415963

灵昆幼儿园:56609016

瓯江口第一幼儿园:13857712979

瓯江口第二幼儿园:13857712979

2.民办幼儿园咨询电话

太阳岛幼儿园:56727809       

育才幼儿园:13858864644

城关中心幼儿园:13867750917   

快乐幼儿园:13486782700   

海悦城幼儿园:13736909575

大门第二幼儿园:13858826928

灵昆街道中心幼儿园:0577-86986918  13676736577

灵昆永兴幼儿园:0577-86988898

洞头区七壹教育实佳园区:13375772746

洞头区七壹教育沙塘园区:13655777795

洞头区七壹教育乐岛园区:18058375587

(二)监督举报电话:

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63388790

区教育局机关纪委:56723130

九、附注

(一)本方案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二)本方案于发布之日开始施行,此前的幼儿园有关招生规定同时废止。

 

附件:1.洞头区2022秋季各公办幼儿园招生区域一览表

2.洞头区2022秋季幼儿园招生计划

3.洞头区2022秋季公办幼儿园招生政策相关规定

洞教基〔2022〕45号(温州市洞头区教育局关于印发温州市洞头区幼儿园2022年秋季新生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