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头区助企纾困稳经济大盘的若干意见

发布日期:2022-07-08 11:28:24 浏览次数: 来源:区府办(外事办、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字体:[ ]

洞头区“两个健康”办

关于印发《洞头区助企纾困稳经济大盘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洞头区助企纾困稳经济大盘的若干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温州市洞头区推进创建新时代

“两个健康”先行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6月10日

洞头区助企纾困稳经济大盘的若干意见

为切实落实全国稳住经济大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省、市稳经济工作部署要求,帮助市场主体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加快纾困解难、恢复发展,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市场主体降本减负

1.用气补助。对于2022年度洞头区内使用管道燃气的工业企业,当月市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最高限价与洞头区管道燃气终端销售价格差额超过2元/立方米以上的,对2022年亩均评价A类、B类工业企业给予1.3元/立方米补助,全年按月累积计算,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2.经营补助。给予2022年度营业额200万元以上的有经营住宿业务的企业,6月份当月同期营业额增速达15%以上的,按照每间客房200元奖励;全年累计营业额增速达15%以上的,按照每间客房再给予300元奖励。

3.物流补助。对2022年度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且实现正增长的工业企业,往返洞头至温州的企业物流费用(以企业提供的委托运输合同和发票为准,下同),按10%给予补助,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20万元。对2022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亿元以上且实现正增长的工业企业,往返洞头至温州的企业物流费用,按10%给予补助,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30万元。

4.首贷贴息。对在2022年6月10日至12月31日期间从我区银行首次获得贷款的企业(不含个体工商户),财政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30%给予贷款贴息,贴息时间最长为一年,每家企业贴息补助最高不超过2.5万元。引导金融机构重点帮扶因经营周转一时不畅但发展前景较好的首贷户企业,尽可能降低新发放贷款利率,做到应低尽低。

二、消费刺激释放潜力

5.消费券直补。支持开展促消费活动。发挥消费券杠杆撬动作用,安排专项资金,统筹有序发放零售、餐饮、住宿等各类消费券。具体以消费券发放牵头单位工作方案为准。

6.景区免门票优惠。鼓励第三方平台推出景酒套票优惠,订购民宿酒店享区内国有景区(望海楼/仙叠岩/半屏山)免门票优惠。

7.疗休养补助。开展职工免费疗休养活动,面向非公企业、联合工会、新就业形态组织等企业单位,分批次、分时段组织优秀职工参与免费疗休养。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加快疗休养活动落实,6月底前完成市场消费,刺激餐饮、住宿等行业活力。

三、防控优化便民升级

8.增设检测点便民惠营商。按照《关于印发温州市新冠肺炎疫情应对处置实施方案的通知》(温防发〔2022〕1号)文件要求,为全面做好常态化核酸检测,有效扩大重点人员核酸检测覆盖面,加快推进“1530”核酸检测圈,采购23个核酸检测小屋,在超市、农贸市场、公园、广场、停车场等人员聚集场所设置30个免费核酸检测点,方便市场经营主体就近免费核酸检测。

附件:执行责任分工表

附件

执行责任分工表

序号

责任单位

具体建议举措(条款)

责任类型

一、市场主体降本减负


1

★区经信局

对于洞头区内使用管道燃气的工业企业,根据当月市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最高限价与洞头区管道燃气终端销售价格差额超过2元/立方米以上的,对2022年亩均评价A类、B类工业企业给予1.3元/立方米补助,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价格差额低于2元/立方米的月份,则不予补助。

制定细则

组织实施

2

区经信局

给予2022年度营业额200万元以上的有经营住宿业务企业,6月份当月同期营业额增速达15%以上的,按照每间客房200元奖励;全年累计营业额增速达15%以上的,按照每间客房再给予300元奖励。

制定细则

组织实施

3

区经信局

对2022年度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且实现正增长的工业企业,往返洞头至温州的企业物流费用(以企业提供的委托运输合同和发票为准,下同),按10%给予补助,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20万元。对2022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亿元以上且实现正增长的工业企业,往返洞头至温州的企业物流费用,按10%给予补助,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制定细则

组织实施

4

★区金融工作服务中心、人行洞头支行

对在2022年6月10日至12月31日期间从我区银行首次获得贷款的企业(不含个体工商户),财政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30%给予贷款贴息,贴息时间最长为一年,每家企业贴息补助最高不超过2.5万元。引导金融机构重点帮扶因经营周转一时不畅但发展前景较好的首贷户企业,尽可能降低新发放贷款利率,做到应低尽低。

制定细则

组织实施

二、消费刺激释放潜力


5

★区经信局、

区文广旅体局

支持开展促消费活动。发挥消费券杠杆撬动作用,安排专项资金,统筹有序发放零售、餐饮、住宿等各类消费券。具体以消费券发放牵头单位工作方案为准。

制定细则

组织实施

6

★区文广旅体局、区旅发公司

鼓励第三方平台推出景酒套票优惠,订购民宿酒店享区内国有景区(望海楼/仙叠岩/半屏山)免门票优惠。

制定细则

组织实施

7

区总工会

开展职工免费疗休养活动,面向非公企业、联合工会、新就业形态组织等企业单位,分段批、分时段组织优秀职工参与免费疗休养。通过免费活动,帮助企业稳工复产,带动企业职工拉动区域吃、住、游、购等三产消费市场。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加快疗休养活动落实,6月底前完成市场消费,刺激餐饮、住宿等行业活力。

制定细则

组织实施

三、防控优化便民升级


8

★区防控办、

区经信局

按照《关于印发温州市新冠肺炎疫情应对处置实施方案的通知》(温防发〔2022〕1号)文件要求,为全面做好常态化核酸检测,有效扩大重点人员核酸检测覆盖面,加快推进“1530”核酸检测圈,采购23个核酸检测小屋,在超市、农贸市场、公园、广场、停车场等人员聚集场所设置30个免费核酸检测点,方便市场经营主体就近免费核酸检测。

制定细则

组织实施

四、制度保障


区考核办

建立稳经济重点工作督考制度,明确具体考核事项、考核对象、奖惩机制,逐级评比打分、排名通报、责任追究,以实绩论“英雄”(如兑现率、惠及对象、带动关键指标等维度)。

督查考核

附  则

1.关于政策适用对象。本政策适用于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的奖补对象(不同条款时间差异由责任单位具体制定)。文中所指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组织、机构为注册地和财政收入在洞头区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组织和机构,外资企业享受同等待遇。列入“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D类企业、严重失信名单的企业不享受本政策全部条款。企业申请奖补须符合并承诺不存在严重性质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不存在未经审批擅自改变功能和当年未发生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环境污染等重大责任事故、未发生较大群体性事件情况。严重失信名单、“亩均论英雄”评价结果名单以奖补公示截止前政府提供的最新名单为审核节点。在奖补公示截止前将企业注册地搬离、未在要求时间内按部门规定方式申报并填写相关数据和不符合奖补资格的,不予奖补。除本政策条款有明确指出外,原则上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行政事业单位不作为奖补对象。

2.关于奖励资金拨付和兑现时间。奖补资金用于助企纾困。各奖补项目组织申报时间以职能部门具体申报通知或指南为准。本政策提出的奖励或补助资金如正文中无明确表述,均指区财政资金。

3.关于重复、叠加和进等奖励。同一项目符合本政策两项或两项以上扶持条款的,可执行最高额,但不重复享受。同一企业(社会组织、机构)不同项目符合本政策两项或两项以上扶持条款的,可叠加执行。本政策与市、区其他政策对同一个企业(项目)的同类型补助出现重合时,执行最高额,不重复享受。

4.关于部分名词的界定。“贷款贴息”指银行同期基准贷款利率的贴息。“以上”均包含本数。

5.本政策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相关实施细则由责任单位另行制定并负责解释。本政策发布后,其他我区已发布的各相关区级纾困政策与本政策不一致的,以本政策为准。本政策施行过程中如遇上级有法律法规和重大政策变化,本政策也作相应调整。

6.由责任单位受理奖补申请,制定细化认定标准、认定细则,并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