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洞头区分配2022年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2-08-11 09:41:12 浏览次数: 来源:区农业农村局(渔业局、水利局) 字体:[ ]
  • 索引号:
  • 001008003006014/2022-55466
  • 组配分类:
  • 扶贫项目
  • 发布机构:
  • 区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22- 08- 1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根据温州市财政局温州市乡村振兴局市《关于温州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温财农[2021]23号)文件精神,本着群众参与、公开透明、逐步完善的原则,将分配衔接资金,给予帮扶对象,项目的补助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2810日至2022820日,公示期限为十天。举报电话:0577-59386503。

         

洞头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8月10日

 

 

 

附件:2022年第一批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附件

2022年第一批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序号

资金类型

项目性质

项目名称

实施单位

   

投资额(万元)

补助金额(万元)

1

春节慰问资金

慰问

困难群众慰问

北岙街道

按照上级文件规定发放困难群众慰问

20

20

2

挂钩帮扶资金

产业发展项目

岙面村稻虾养殖项目

岙面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利用稻田种植混合养殖技术,对现有农田进行开发、发展渔农业产业、提升产业配套,增加产业设施。

1、稻田土地平整10亩约6万元;

2、够买配套设备约3万元;3、够买虾苗约8万元(2季);4、饲料费约6万元。

23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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