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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温州市洞头区第一批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

发布日期:2022-08-25 16:16:26 浏览次数: 来源:区人力社保局 字体:[ ]

根据《2022年温州市洞头区第一批专职社区工作者公招聘公》精神,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用工单位

 

 

性别

毕业院校

 

 

 

 

 

温州市洞头区民政局

专职社区工作者01

林小珍

上海彬达学院

会计电算化

大专

朱小玲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

会计学

大专

专职社区工作者02

柳越

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物流管理

本科

陈佳霖

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

汉语言文学

本科

陈舒杨

浙江艺术职业学院

音像技术

大专

郑萍萍

国家开放大学

园林技术

大专

郑烨

浙江旅游职业学院

酒店管理

大专

张胜健

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市场营销

大专

颜晓晔

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

国际贸易

大专

魏小倩

湖州师范学院

旅游管理

本科

许艳丽

江西科技学院

音乐表演

大专

吕雯欣

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

会计

大专

林娜

丽水职业技术学院

会计

大专

吴栋梁

浙江横店影视职业学院

旅游管理

大专

陈晶晶

山东大学

新闻学

本科

许慧婷

嘉兴南湖学院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本科

黄彩芬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

会计学

大专

蔡永康

浙江工贸技师学院

计算机

大专

吴茹晴

温州大学

法学

本科

1.公示时间从2022825日起到2022827日止,共3天。

2.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实事求是地向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温州市洞头区民政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来信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邮戳为准。

3. 公示联系科室和受理电话: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63485320;温州市洞头区民政局,联系电话59386270。

 

 

 

                      温州市洞头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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