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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06001/2023-55810
组配分类 政府机构单位 发布机构 区府办(外事办、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2-08-31 10:16:2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机构全称 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机构简称 洞头区府办
机构地址 洞头区县前路12号 联系方式 0577-63484400
机构负责人 柯受志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负责人简介

2023.07--         浙江省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

机构职能

(一)督促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和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情况。

(二)负责组织或参与全区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调研,对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重大改革、重要政策进行跟踪调研,提出对策建议。指导全区政府系统调查研究工作。起草、审核区政府综合材料、领导讲话稿。

(三)负责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公文处理、运转工作。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受理区政府各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请示区政府的公文,提出拟办意见,报区政府领导签批。

(四)负责区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和区政府领导的重要内外事活动安排。

(五)负责区政府会议的组织和服务保障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受区政府委托或交办,组织有关协调工作。

(六)负责区政府领导批示的办理、督办工作。

(七)负责上级政府、区人大和政协交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组织办理和督促检查工作。

(八)负责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中的有关问题,统筹做好民生实事工作。做好政务热线有关工作,及时向区政府领导报告社情民意和重要情况。

(九)负责收集、整理、编发和上报各类重大政务信息,指导全区各级政务信息工作。

(十)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全区政务公开工作。

(十一)组织、协调全区反走私和海防、口岸管理工作。

(十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市区关于外事、港澳工作的决策部署,负责管理全区外事、港澳工作,负责来访或进行公务活动国(境)外来宾的接待工作,负责我区与外国城市的结好工作。

(十三)负责研究拟订全区智慧城市建设管理发展规划和大数据应用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管理全区公共数据资源和电子政务,参与指导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

(十四)负责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的机要和档案工作。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与区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负责云计算、大数据等产业培育发展和推广应用。区政府办公室(区大数据管理局)负责大数据发展应用规划和政策措施、规划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完善数据开放平台和标准体系,统筹推进“数字政府”、智慧城市建设和“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协同推进大数据产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