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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3220025292238/2022-55367
组配分类 政府机构单位 发布机构 区统计局
生成日期 2022-08-09 17:43:4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区统计局机构概况
机构全称 温州市洞头区统计局 机构简称 区统计局
机构地址 温州市洞头区北岙街道车站路56号 联系方式 0577-63360027
机构负责人 许生星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为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冬季为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负责人简介

工作简历:许生星,男,汉族。2019.01-至今:任温州市洞头区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机构职能

区统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统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组织领导、协调和指导全区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贯彻执行国家统计法律法规和规划,组织起草统计规范性文件。

(二)组织开展普查。牵头组织人口、经济和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区情区力普查和大型调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区情区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三)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制度。做好全区国民经济核算及投入产出调查相关工作;组织实施第一、二、三产业以及能源、环境、投资、科技、社会、人口、劳动和就业、消费等统计调查。

(四)执行国家统计标准。依法审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

(五)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区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六)负责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分析、预测和监督,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开展社会经济发展综合评价和民生民意调查工作。

(七)建立健全全区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指导和协调全区统计信息自动化建设。

(八)负责统计执法监督。建立和完善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体系。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组织开展全区统计工作的监督检查,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九)开展统计工作和统计科学的交流与合作。配合做好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职称评审及继续教育工作。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根据区编委办批复,统计局内设机构3个,分别为办公室、综合统计科、专业统计科,综合统计科增挂海洋经济与民营经济统计核算中心;下属事业单位3个,分别为区统计技术服务中心、区社会经济调查队、区普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