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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农业农村部《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办法》、《洞头县水域滩涂养殖证管理暂行办法》和《洞头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7-2030)》有关规定,为切实加强辖区内水域、滩涂养殖管理,经水域、滩涂使用人提出申请,街道乡镇和渔业主管部门审核,拟提交区政府核发水域滩涂养殖证,现将有关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9月20日至9月29日(共1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来电来访反映情况。
联系电话:0577-59386710
附件:1.申请概况表
2.养殖海区界至图
温州市洞头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9月20日
申请概况表
序号 | 申请人 | 养殖面积 | 四至范围 | 养殖用途 | 养殖期限 |
黄鱼岛海洋渔业有限公司 | 1公顷 | 鹿西乡大山屿附近海域 | 网箱养殖 | 1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