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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温州市洞头区渔农水利安全专业委员会关于印发<温州市洞头区海洋渔船减船转产实施方案>的通知》(洞渔专委〔2022〕1号)文件要求,现将符合2022年度自愿减船转产条件的浙洞渔02981等6艘渔船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1月 11日至2023年1月17日(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区农业农村局渔业渔政渔港管理科反馈,联系电话:0577-59386710。
附件:洞头区2022年度自愿减船转产的渔船公示表
温州市洞头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