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洞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13 09:31:03 浏览次数: 来源: 字体:[ ]
  • 索引号:
  • 001008003006082/2023-56074
  • 组配分类:
  • 公开年报
  • 发布机构:
  • 区市场监管局
  • 成文日期:
  • 2023- 01- 1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我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基本规范要求,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及公众关切的食品药品安全、消费维权、产品质量等事项,认真推行执法监管信息公开,不断提高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我局通过洞头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38条,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00余期。持续规范权力运行公开,定期公开市场主体设立、变更、注销许可登记情况,依法公示行政处罚案件94件。聚焦群众关切,及时公示食品抽检、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情况,全年发布食品监督抽检情况通告11期,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通告6期;加强监管和典型曝光,发布网络餐饮红黑榜7期。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我局共收到1条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结1件,无因依申请公开答复不满意而产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发生。同时,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联系,尽力满足群众和市场主体对政府信息的合理需求。

(三)政府信息管理。加强“谁发布,谁审查”和“事前审查”力度,严格实行信息提供部门自审、信息发布部门审查和分管领导审核批准“三审”制,坚决杜绝涉密信息或敏感信息在互联网网站发布的现象发生。

(四)平台建设情况。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要素,优化分类公开栏目,为社会公众和企业提供便利。优化栏目设置,新设“市监公告”栏目,面向社会公众发布无主财物认领等通知公告信息。同时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借助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等媒介,及时公开食品药品安全、产品质量、年报等社会关注热点及群众需求重点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组织全局人员深入学习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基本规范要求及《2022年洞头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做好及时维护更新信息发布、规范落实主动公开内容、依法办理依申请公开件等工作。结合省市区检查结果,定期开展信息公开工作自查自纠,增强公开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28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6

行政强制

2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3.其他

0  

(七)总计

1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区市场监管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整体运行情况良好,但依然存在不足之处: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有待增加,二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时效性有待提升。下一步,区市场监管局将从以下方面着力,深化主动公开内容,不断提升公开信息的有效性。一是拓展公开范围,提升信息公开数量。进一步梳理应公开的事项,落实政务信息“应公开尽公开”,细化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强化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强化工作力度,提升信息公开实效。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和要求,强化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切实增强信息公开及时性,加大信息公开的力度。三是增强公开意识,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切实提高机关干部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增强干部政务公开意识和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全面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2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

(二)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全年共办理政协提案3件,均在规定时限内办复,办复率均达100%,提案答复满意率100%,达到了预期办理效果。

(三)消费纠纷化解处理结果公开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共处置投诉举报1120件,按照来源分:其中12345分流600件,全国12315系统481件,来人来信22件,110应急17件;按照性质分:其中消费投诉684件,举报277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近48万元,立案处罚11件。累计发布消费警示5期、消费投诉分析4期,典型案例公示4件、消费倡议书3期,解答群众咨询103件,约谈重点问题商家5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其中,联合住建等部门妥善处理一起涉及700余人的住房配套设施纠纷。

以上为温州市洞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洞头区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洞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单位联系(电话:0577-63487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