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洞头区教育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16 08:43:16 浏览次数: 来源: 字体:[ ]
  • 索引号:
  • 001008003006004/2023-56098
  • 组配分类:
  • 公开年报
  • 发布机构:
  • 区教育局
  • 成文日期:
  • 2023- 01- 1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一、 总体情况

2022年,洞头区教育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关于印发2022年洞头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等要求,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坚持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相结合,及时、准确、规范地向社会发布教育信息,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有效开展。

(一)依法做好信息主动公开。充分利用洞头区政府政务公开网、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及时公开政务信息,加强新闻宣传,时实发布教育新闻动态,为公众了解政府信息提便利。其中,省级以上30篇,市级及以上媒体刊发洞头教育重点稿件45篇,区级及以上媒体发布教育信息110余条,切实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我局未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申请件。在行政收费方面,本年度未向公开权利人收取依申请公开的任何费用;在复议、诉讼方面,本年度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未发生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积极参加各级信息公开培训会;二是根据上级部门通知要求,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进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对部门文件进行系统清理、查漏补缺,确保网站栏目内容准确、发布规范;三是因时变化,对信息发布指南、重点领域栏目等及时进行局部内容更新。四是根据大数据评估反馈,及时进行自查自纠,对空缺或不规范内容进行整改。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形成了以区政府门户网站为主体,官方微信公众号为辅助的政务信息公开体系。这些平台的良好运行,得到了各方好评,成为对外发布信息、宣传教育,服务社会百姓的重要平台。

(五)监督保障情况

1.建立信息公开领导组织,落实专人负责和具办人制度,组织全局股室深入学习信息公开有关条例制度,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

2.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制度规程,落实保密审查机制,信息发布审核机制。

3.加强学习培训。对各科室人员,利用“周一夜学”、月例会等学习传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关于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相关政策文件等。组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区里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

4. 严格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考核制度,对通报需整改的问题及时逐项整改,在整改中不断提高能力和水平。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及时回复各类热线,主动回应民众关切,社会评议较好。2022年全年无重大事故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区教育局持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工作实效得到有效加强。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设置需进一步完善;二是公开内容需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的有效性、便民性需进一步增强;三是我局网站转载上级有关教育类政策信息不够全面、不够及时。2022年区教育局将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着重推进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根据教育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公开目录,及时更新公开指南,加强社会普遍关心和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利益的政府信息的公开力度。二是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相关配套制度,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流程,做好教育政策的答疑解惑工作。三是进一步规范网站文件信息发布、转载等工作。及时全面地转载教育部、浙江省教育厅、温州市教育局网站上的有关教育类政策解读信息。四是加强自查自纠。加强网站栏目更新等情况的自查自纠,定期开展巡查,及时发现、整改问题,切实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以上为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洞头区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洞头区教育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77-63488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