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科技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16 11:31:49 浏览次数: 来源: 字体:[ ]
  • 索引号:
  • 001008003006005/2023-56108
  • 组配分类:
  • 公开年报
  • 发布机构:
  • 区科技局
  • 成文日期:
  • 2023- 01- 1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温州市洞头区科学技术局文件

 

区科技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247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本部门根据政府信息公开要求,结合工作职能,主要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进行公开,主要涉及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省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励的审核推荐;引进国外智力工作;科技对外交往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培育;全区科技体制改革等。

(一)主动公开

2022年度,洞头区科技局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务公开五年行动计划以及省、市、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文件精神,持续加强主动公开。全年共公开信息11条,其中政策文件1条,重大决策1条,人事信息3条,规划计划2条,财政信息4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度并未收到书面、网络或其它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无收费情况,无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加强“谁发布,谁审查”和“事前审查”力度,严格实行信息提供部门自审、信息发布部门审查和分管领导审核批准“三审”制,坚决杜绝涉密信息或敏感信息在互联网网站发布的现象发生。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洞头区科学技术局作为洞头区政府直属部门,按照上级要求在洞头区政府网站发布政务信息,安排专人作为政务公开工作联络员,定期进行平台中本单位账号的维护及发布操作。

(五)监督保障方面

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主抓、各科室共同参与、局办公室专职负责的工作机制。强化指导监督,定期召开政务公开工作会议,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明确责任,确定分工,保障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每年按照要求参加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强化业务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上还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我局因机构调整,2022年刚成立,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够到位;二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细则和政策的把握还不够全面;三是主动公开中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文件公开数量不多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通过对照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并结合我局的工作实际,落实专人负责将需要上传的文件、内容,按时间节点和要求在区政府门户上予以公开。主动公开信息11条,其中政策文件1条,重大决策1条,人事信息3条,规划计划2条,财政信息4条。一年来,没有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案件。

(二)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全年共办理政协提案2件,均在规定时限内办复,办复率均达100%,建议、提案答复满意率100%,达到了预期办理效果。

本年度洞头区科学技术局没有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以上为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洞头区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洞头区科学技术局单位联系(电话:0577-63486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