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16 20:38:23 浏览次数: 来源: 字体:[ ]
  • 索引号:
  • 001008003006084/2023-56120
  • 组配分类:
  • 公开年报
  • 发布机构:
  •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成文日期:
  • 2023- 01- 1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2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围绕中心工作,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重点开展加强权力运行过程信息公开、加强城市管理政策解读、加强政务服务办事信息公开、优化网站栏目设置、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新要求、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等工作,为提高工作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加强权力运行过程信息公开围绕城市管理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对照市政服务、城市管理、监管执法等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主动完善我市城市管理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二)做好城市管理政策解读。在政策解读专栏上对《关于划定实行城市化管理区域的通告》洞头区向镇街赋权下放部分行政处罚权事项的实施方案 《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关于将部分洞头区部门行政处罚权交由北岙街道等7个街道(乡镇)行使的公告》等3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进行政策解读,进一步提高公众对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认识了解。

(三)推进政务服务办事信息公开厘清政务服务事项形成行政审批标准化目录清单,实现各级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全省范围规范统一、推进同审批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主动公开办事指南并及时更新,向社会公布了本部门全部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城市管理系统行政审批事项实行目录化、编码化、动态化管理。同时主动公布行政审批信息115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工作制度,本年度群众依申请公开的0件。

(四)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保障。一是加强机构人员保障。明确政务公开工作分管领导、明确办公室专门人员负责。加大业务培训,及时完成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解读回应、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管理等业务的学习和贯彻执行。二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一步完善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协调机制、政府信息动态调整机制等配套制度规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9

行政强制

3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2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状况较好,但存在信息公开不及时、公开信息内容少问题,对制定的政策文件未能及时公开

改进措施:设置信息公开专人,提高信息公开意识,确保信息实时有效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信息公开不收取费用。

以上为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洞头区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77-567287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