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洞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上报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30 15:42:19 浏览次数: 来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字体:[ ]


温州市洞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洞综执〔2023〕5号                  签发人:林海志

 

 

温州市洞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上报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中共洞头区委、洞头区人民政府:

根据中办、国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要求,现将《温州市洞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予以呈报,请审阅。

 

 

温州市洞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130

 

                     (联系人:倪先生;电话:18757731301/690301)

 

温州市洞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2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深入贯彻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点,紧跟综合行政执法系统指导脚步,较好完成全年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贯彻落实法治建设工作要点一是谋划法治建设工作部署我局党组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列入党组会议议事日程,与城市管理相关工作同谋划、同部署,落实工作经费。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责任机制,制定领导干部年度学法计划,召开局领导班子学习4举办法治专题讲座《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学习研讨会,组织参加全市新增执法业务培训,积极推动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重点落到实处。二是推动划转执法事项稳步实施。根据《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公布浙江省新增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2年的通知》(浙202274号)《关于公布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事项2022年第一批的通告》(通告〔20221号)《关于公布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事项2022年第二批的通告》(通告〔20222号)文件精神,对标对表推动“执法总目录+综合执法+专业执法+乡镇执法”“1+3”事项清单目录1492项事项落地实施,严格执行综合执法事项职责边界清单。截至目前,案件办理覆盖领域12个,覆盖率达50%。三是加强重大领域执法力度。“定人定路”巡查、强制拖车、高频劝导警示等方式强化路面巡查,牵头10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全年共办理各类行政处罚案件4662件,累计罚没款207.05元。全年抄告违停机动车辆5000余车次,施划停车位1800余个,覆绿补绿1.9万平方米,路面标志标线1.2万平方米,有效靶向治理城市顽疾。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着力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一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加强对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合同的合法性审查和备案管理,禁止规范性文件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本年度出台规范性文件2件,未发生决策内容违法或不当情况,未出现应核未核行为。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立健全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本年度公开行政许可115件、行政处罚4662件,累计行政检查144次。实行执法全过程记录,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根据人事变动调整案审委员会,本年度累计开展重大案件审核等活动共11次,确保审核不走过场。

(三)注重加强队伍法制培训,逐步提升行政执法专业化。一是发挥法制培塑作用。坚持服从大局、突出重点、按需施教、分类培训的原则,着力提高培训工作质量。深化每“以案释法”、邀请专家授课、线上法制指导等培训方式,提升法制培训实效。今年以来,报送“以案释法”案例8篇,开展业务专题培训6次,参加省市举办新增执法业务培训3次。二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厘清主体资格、职责权限、做好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动态调整,把好执法源头关卡全局执法人员严格按照要求“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主动告知,做到执法全过程记录,确保行政执法主体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本年度,执法岗在编人员持证98.1%三是充分发挥第三方法律力量。邀请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决策,进一步防范行政法律风险。今年以来,法律顾问参与政策文件、行政合同等合法性审查5次,有效防范行政法律风险。同时,培育1名机关干部成功申领公职律师证书,有效助力依法行政。

(四)精准推进普法宣传,着力营造全民参与浓厚氛围。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学。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关于依规治党论述摘编》等,做好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工作,进一步推动领导干部及国家工作人员学法时间和效果的落实,强化法律教育。本年度,我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4次,我局领导干部参加法律知识考试,参考率和合格率均达到100%。二是干部职工集体学。通过集中学习、自学、法律专家讲座等学习形式开展法律法规、政策解读等学习,穿插或专题开展行业法律法规业务培训,并联合业务部门开展划转事项培训。全局公务员认真落实“网络学堂”学习任务,有效增强依法行政水平。三是社会公众跟进学。借助本单位政府门户网站、本地新闻网等平台开展普法宣传,及时发布工作信息、工作动态,向人民群众广泛宣传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及其他党纪国法。全年陆续开展《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国际禁毒日、“宪法与浙江”主题宣传月等专项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单近2000份,开展各类宣传、进社区宣讲20余次。

二、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思想认识有待提升。法治意识、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虽有所提升,但自觉主动运用法律的意识仍有差距,对依法行政的认识还需进一步提高。

二是创新亮点有待提升。开展工作的形式较为简单,沿用过往、学习周边地区的情况较多,拓宽工作思路、创新工作形式较少。

三是人才储备有待提升。“大综合一体化改革背景下,现有执法人员力量仍存在不足,同时,执法一线的同志在法律专业素养、法律知识储备等方面还有所欠缺。

三、2022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局党组书记、局长林海志同志高度重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严格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扎实部署、细化责任、强化督导、狠抓落实。一是落实工作职责。充分发挥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核心作用,年度组织重大行政执法案件审核11次,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4次。二是健全工作机制。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的主体责任,及时听取法治建设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牵头研究解决方案,指定专人督促落实。三是强化法治保障。强化组织领导,注重将依法行政要求贯穿到制度建设、群众服务等的全过程中,关注法治建设在燃气安全、保洁绿化、农污运维、垃圾分类等重要工作中的具体履行情况。

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3年,我局将继续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省委十次全会和市委十三届三次全会提出的法治建设任务为指导,以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为契机,积极完善机构设置、落实职能职责工作、加强队伍建设管理、强化重点领域攻坚,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

一是优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持续开展案卷评查工作,积极配合市局、区司法局的相关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加大执法过程中的个案监督检查力度,做到及时发现、及时纠正、及时整改,降低案卷瑕疵比例联合审查评查案件,提高案卷办理质量,降低行政败诉风险点。发挥洞头区人民法院共享法庭(行政执法服务站)作用,推进行政审判和行政执法的有效衔接。

优化案件办理规范工作根据大综合一体化改革要求,优化调整考核制度。加快新系统的推广使用,深化办案过程中在调查取证、裁量适用等方面的法制指导,严格执法程序要求,进一步细化办案时限、法制审核、处罚程序、行政强制等操作流程,形成“要办案、会办案、办好案”的浓厚学习氛围,从而带动提升基层队员的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

三是优化法制宣传培训工作。坚持创新发展、注重实效原则,针对最新出台和修订的法律法规,联合燃气、环卫等业务科室加大宣传力度,解决群众最关心的城市管理难点问题,增强群众法律素养和守法意识。同时,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依法行政培训,着力提升执法人员的办案水平,用心打造业务能力强、专业技术精的执法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