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供销合作社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09 16:31:56 浏览次数: 来源: 字体:[ ]
  • 索引号:
  • 001008003006026/2023-55990
  • 组配分类:
  • 公开年报
  • 发布机构:
  • 区供销社
  • 成文日期:
  • 2023- 01- 0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的要求,结合区供销社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际,现将我社2022年度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2212月31日,区供销社通过洞头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党务政务信息共 5 条,其中组织机构 1 条,部门文件 2 条,工作动态类信息  0 条,业务工作类信息 0 条,财政预决算信息 1 条,其他类信息 1 条。

  我社严格遵守政府公开信息发布审批制度,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公开的主要内容包括:本单位及内设机构主要职责信息、领导班子分工;本单位重要会议、领导干部工作活动、业务类等工作动态信息;以本单位名义制发的公告、公示、通知等信息;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本单位人事任免信息等。

  (二)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2年,我社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咨询。

  (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2,我社没有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投诉等情况。

  (四)平台建设、监督保障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为加强区供销社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单位人员变动,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指定由分管领导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根据上级部署,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社办公室,由专人负责日常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2、建立健全机制,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一是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制度。进一步完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修改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公开监督、保密审查、责任追究等制度。

  二是准确界定信息公开属性。对法定不予公开条款坚持最小化适用原则,切实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原则、内容、程序和形式,将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作为文件办理过程的必要环节。

  三是强化检查监督。进一步加强政府门户网站管理,增强信息发布和回应的权威性和时效性。坚持定期检查、社会评议、受理举报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监督检查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工作扎实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区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有序,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但仍存在信息公开内容质量、数量有待进一步提升的问题。

  下来,我社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要求,结合单位实际,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一是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结合区供销社的工作重点,贯彻落实信息公开工作,提升信息公开内容的质量,多公开以“三农”服务有关信息为主的业务类信息;二是加强学习,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思想认识。认真学习《条例》充分认识政务信息公开的重要性,不断提高区供销社干部职工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认识,推进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温州市洞头区供销合作社

                                    2023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