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区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我区文物保护工作,根据国家“坚持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工作方针,经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洞头区级文物保护单位“烈士墓”调整更名和重新认定本体范围,现予公布。
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6日
洞政发〔2023〕16号关于调整部分洞头区级文保单位名称和文物本体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