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洞头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公布2023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1-17 16:45:00 浏览次数: 来源: 字体:[ ]
  • 索引号:
  • 001008003006013/2023-58978
  • 文号:
  • 洞交发〔2023〕33号
  • 阅读版:
  • 发布机构:
  • 区交通运输局
  • 成文日期:
  • 2023-11-17
  • 有效性:
  • 有效
  • 统一编码:
  • CDTD17-2023-0001

CDTD17-2023-0001

温州市洞头区交通运输局文件

 

洞交202333

                  

 

温州市洞头区交通运输局

关于公布2023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室:

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加快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温州市洞头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洞政发〔2019〕23号)的要求,我局对2022年12月31号前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目录予以公布:继续有效的文件2件,宣布失效的文件8件。

本通知自2023年12月17日起施行。

附件:1.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温州市洞头区交通运输局

2023年1117

 

附件1

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1

温州市洞头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温州市洞头区交通运输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

洞交发〔2021〕59号

2

关于印发《温州市洞头区巡游出租汽车车辆技术标准》的通知

洞交发〔2021〕34号


附件2

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1

温州市洞头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全面加强洞头区交通建设工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通知

洞交发〔2020〕1号

2

温州市洞头区交通运输局等两部门关于印发《加强洞头区港口物流企业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

洞交发〔2020〕2

3

温州市洞头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洞头区交通建设工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补充通知

洞交发〔2020〕4

4

温州市洞头区交通运输局等两部门关于印发《加强洞头区港口物流企业疫情防控措施》的补充通知

洞交发〔2020〕5

5

温州市洞头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洞头区有序恢复岛际航班营运工作方案》的通知

洞交发〔2020〕7

6

温州市洞头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洞头区有序恢复公交客运班线运营实施方案》的通知

洞交发〔2020〕8

7

温州市洞头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做好有序恢复巡游出租车营运工作》的通知

洞交发〔2020〕9

8

温州市洞头区交通运输局等5部门关于印发《洞头区国三非营运柴油货车淘汰补助实施方案》的函

洞交发〔2020〕49号

 

 

 

 

 

 

 

 

 

 

 

 

 

 

 

 

 

 

 

 

 

 

 

 

 

 

 

 

温州市洞头区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23年11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