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头区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弱有众扶” 专项实施方案(2023-2027年)

发布日期:2023-12-13 10:17:07 浏览次数: 来源:政务督查 字体:[ ]

为加强基本民生兜底保障,推动“弱有众扶”公共服务均衡可及和优质共享,根据省市、区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实施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省第十五次党代会以及市委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基本民生底线,深入推进我区低收入家庭综合帮扶集成改革,积极转变救助帮扶模式,全面构建精准、高效、智慧、温暖的救助帮扶新格局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低收入家庭,为助力打造共同富裕示范区洞头样板作出贡献。

二、总体目标

转变救助帮扶模式,建立综合帮扶工作格局,加强政府、社会、市场等多方资源力量高效协同,推动救助帮扶方式从物质救助向“物质+服务”转变,由“分散型救助”向“集成式帮扶”转变。拓宽帮扶救助覆盖面,逐步推动救助帮扶由“兜底型救助”向“发展型帮扶”转变,由户籍人口向常住人口拓展,按照兜底型、支出型、急难型、发展型、关爱型实施分类管理、动态监测和综合帮扶。深化救助帮扶机制,着力打造社会救助帮扶联合体,构建“一站式”帮扶服务平台,创新救助服务制度,健全救助帮扶长效机制,切实提升救助帮扶管理服务能力,凝心聚力绘就“基本生活满足、公共服务优享、急难愁盼有助、社会融入友好”图景,努力建成社会救助帮扶事业高质量发展先行区。

“弱有众扶”五年主要指标

类别

指标体系

年度指标

责任单位

 

2022

2023

2024

2025

2026

2027

1平台建设

1.区级“助联体”规范化建设累计数(个)

1

1

1

1

1

1

区民政局

省指标

2.救助“一件事”

惠民联办事项

14

16

1

18

>18

>18

省指标

3.弱势群体动态监测人口覆盖率

4.4%

4.7%

5.0%

5.3%

5.6%

6%

省指标

4.乡镇(街道)“助联体”服务站覆盖率

50%

100%

100%

100%

100%

100%

区指标

5.乡镇(街道)“助联体”落实2名以上专业工作人员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区指标

6.村级“助联体”服务点覆盖率

28.5%

50%

100%

100%

100%

100%

区指标

7.低收入家庭困难需求排摸完成率

——

100%

100%

100%

100%

100%

市指标

8.综合帮扶在线疑似第二类对象摸底排查完成率

——

100%

100%

100%

100%

100%

市指标

 

 

 

8大类社会救助

9.最低生活保障年人均标准(元)

12420

12500

13650

14100

14550

15000

区民政局

区财政局

省指标

10.救助家庭探访关爱率、幸福清单送达率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区民政局

省指标

11.困难群众医疗费用综合保障率

80%

82%

83%

85%

87%

90%

区医疗保障分局

省指标

12.重点救助对象门诊慢特病和住院费用救助比例

65%

66%

68%

70%

70%

70%

省指标

13.全流程网上疾病应急救助申请办理比例

7%

10%

40%

80%

85%

90%

区卫生健康局

省指标

14.学生资助政策落实率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区教育局

省指标

15.符合条件的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依申请住房保障率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区住建局

省指标

16.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救助率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省指标

17.因灾直接经济损失占全区GDP比例

0.9%

0.9%

0.9%

0.9%

0.9%

0.9%

区应急管理局

市指标

18.避灾安置场所规范化建设率

71%

78%

85%

90%

95%

100%

省指标

19.低收入农户可支配收入增长率

15%

15%

15%

15%

>10%

>10%

区农业农村局

市指标

20.困难退役军人生活援助标准(低保金+生活补助)

——

13750

13970

14300

14850

15400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省指标

21.区级救助设有独立救助场所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区民政局

区指标

22.有就业意愿和就业能力的低收入家庭就业帮扶率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区人力社保局

省指标为救助对象

X项社会力量参与

23.设立区级低收入家庭综合帮扶专项基金累计数

——

1

1

1

1

1

区民政局

区慈善总会

市指标

24.慈善组织累计数量

6

7

8

9

10

11

省指标

25.实施“善居工程”户数

——

10  

10

10

10

10

省指标

26.在档困难职工帮扶资金覆盖率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区总工会

省指标

27.在档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完成率

——

80%

82%

85%

87%

90%

省指标

28.有就业意愿应届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率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区残联

省指标

29.残疾人之家覆盖率

≥89%

≥90%

≥91%

≥92%

≥94%

≥95%

省指标

30.人道公益项目数量

——

2

2

2

2

2

区红十字会

省指标

31.辖内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占基本医保人数的比例

36%

50%

>50%

70%

70%

>72%

区医疗保障分局

省指标

32.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优惠电价政策享受率

——

100%

100%

100%

100%

100%

国网洞头供电公司

省指标

33.符合低保条件的救助对象申请优惠有线电视政策享受率

——

100%

100%

100%

100%

100%

区文广旅体局

市指标

34.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优惠水价政策享受率

——

100%

100%

100%

100%

100%

水务主管部门

市指标

35.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优惠气价政策享受率

——

100%

100%

100%

100%

100%

燃气集团主管部门

市指标

36.符合条件的洞头区户籍困难群众优惠公交政策享受率

——

100%

100%

100%

100%

100%

区交通运输局

市指标

 

三、重点任务

深入推进低收入家庭综合帮扶集成改革,建立健全综合帮扶长效机制。发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作用,广泛链接各类帮扶资源,开展专项救助帮助行动,有效助力低收入家庭“增收减支赋能”,切实提升低收入家庭获得感、幸福感。

(一)实施低收入家庭综合帮扶专项行动。落实市级“百千万”行动计划和3131”资源整合计划及“1619”接续奋斗计划,高效整合部门、社会资源力量,帮促低收入家庭纾困增收。到2027年底实现低收入家庭困难需求排摸完成率和综合帮扶在线疑似第二类对象摸底排查完成率均达到100%,落实6个精品产业帮扶项目,落地共富工坊80家以上,帮助60名低收入职高(技工院校)学生实现接续奋斗计划,解决200名低收入家庭成员就业,筹集200万规模慈善资金,落实社会救助“一件事”惠民联办做到应联尽联,低收入家庭能帮尽帮。(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慈善总会、各街道<乡镇>排在第一位的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加快综合帮扶阵地建设。推进区级助联体健规范化建设,建立责任清单和服务清单,统筹各项救助帮扶政策、公用事业单位优惠补贴举措,编制帮扶代办指南,提升救助帮扶效能,培育、孵化救助帮扶类社会组织,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救助帮扶工作,推出10个以上帮扶项目,开展常态化救助帮扶服务。推进镇街“助联体服务站”建设,落实2名以上专业人员从事综合帮扶并纳入街道(乡镇)“助联体”管理,开展3个以上帮扶项目。打通村级“助联体”服务点“最后一公里”,建立帮扶队伍,明确帮扶内容。将救助帮扶工作内容纳入网格管理,构建“大数据+大网格+大脚板”协同的闭环救助帮扶体系。到2027年底实现县、乡、村三级“助联体”全覆盖。(责任单位:民政局、区委政法委、各街道<乡镇>)

(三)提升政府兜底保障水平。落实社会救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及时按要求调整低保、特困、孤困儿童基本生活标准,稳步提高救助保障水平。低保边缘家庭人均月收入认定标准放宽至低保标准的2倍(最高不超过最低工资标准)。全面落实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和区救急难基金作用,增强应对突发困难的及时性、有效性。到2027年全区最低生活保障年人均标准达到15000元。(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各街道<乡镇>)

(四)开展特殊群体专项救助帮扶。围绕就业、医疗、教育、住房、灾等领域实施就业“春风行动”、医疗“暖心关爱”、教育“助学添翼”、住房“家庭环境改造”、灾害“救急送暖”等专项救助帮扶行动,切实提高专项救助帮扶的综合保障水平。加快推进残疾人托养照护机构建设,落实困难退役军人生活援助,加强在档困难职工帮扶2027年学生资助政策落实率、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补助率和避灾安置场所规范化率达到100%,“残疾人之家”覆盖率达到100%以上。(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住建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应急管理局、医疗保障分局、区总工会、区妇联、区残联)

(五)构建多元参与救助帮扶格局。深入实施慈善发展促进行动,建立低收入群体慈善帮扶机制,探索设立洞头区低收入家庭综合帮扶专项基金。加强政府对慈善资源的引导,推动设立教育、一老一小帮扶、乡村振兴、特殊疾病防治等慈善项目。鼓励和支持社会各界运用慈善信托方式参与扶弱济困,有效引导更多社会财富进入慈善领域。以共同富裕为导向,汇聚人道公益力量,培育“博爱送万家”“人道心连心”“红十字救在身边”社会公益救助和“红十字点亮系列”志愿服务品牌,充分发挥红十字会在人道领域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大力发展社会救助领域志愿服务,激发“五社”联动活力,结合“邻里节”、公益创投等载体,鼓励引导社会组织、爱心企业、志愿者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助学、助老、助医、助困、助残等活动,持续推进“善居工程”。到2027年慈善组织数量达到11家及以上,慈善信托备案资金规模达到500万元以上,累计实施“善居工程”50户以上,累计实施红十字会人道公益项目10个以上。(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红十字会、区慈善总会)

(六)完善救助帮扶长效机制。健全监测预警机制。依托省、市救助帮扶信息系统,优化低收入人口数据库,推进社会救助数据共享和应用,实现困难群体主动发现、动态监测。健全探访关爱机制。依托村社网格管理,进一步强化救助对象、空巢老人、困境儿童、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的探访关爱,实现救助帮扶及时有效。健全尽职免责机制。推进救助帮扶全流程管理,明确尽职标准和免责条件,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健全因病致贫返贫防范长效机制。实施“医保纾困3.0”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功能,促进多层次医疗保障有序衔接。巩固困难群众资助参保和医疗救助政策落实两个100%。2027年弱势群体动态监测人口覆盖率达到6%,救助家庭探访关爱率、“幸福清单”送达率保持100%,困难群众医疗费用综合保障率达到90%以上。(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纪委监委、区农业农村局、医疗保障分局、区残联)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弱有众扶”专项工作,成立由区民政局牵头,相关单位共同参与的“弱有众扶”工作专班,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难点、堵点,抓好各项重点任务的落实。专班下设综合协调组和项目推进组,分别由区民政局社救福利科、基层政权和社会工作管理科具体负责制定计划、完善指标清单、推动工作落实。

(二)强化数字化支撑。依托“综合帮扶在线”、“浙有众扶”应用系统,全面做好低收入家庭预警监测、资源链接、联动救助,推动救助帮扶实现数据集成、政策集成、资源集成、帮扶力量集成,为实现综合帮扶提供有力支撑。

(三)强化机制保障。“弱有众扶”专班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会议,调度各项主要指标,对成员单位工作任务推进情况进行监测跟踪。加强政策宣传与业务培训,营造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