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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打造高水平老年友好城市,推动优质公共服务覆盖全体老年人,根据省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工作专班办公室印发的《浙江省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老有康养专项实施方案(2023—2027年)》,温州市市委办、市府办印发的《关于高水平建设老年友好城市的实施意见》和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温州市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7年)》以及区《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7年)》,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建设更具活力的“海上花园、百岛洞头”。按照“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的总体方针,对标打造“浙里康养”金名片,以建设高水平老年友好城市为引领,以加快提升“老有康养”公共服务水平为载体,全域推进老年友好城市建设,高质量推进我区康养工作发展,为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海岛样板贡献康养力量。
二、主要目标
到2027年,按照1515总体布局,围绕“养老服务、健康支持、社会保障、空间环境、社会参与”五大友好体系建设,基本建成富裕富足、普及普惠、尊老敬老、乐活乐享的老年友好城市,全区城乡“15分钟养老服务圈”更加完善,老年人享受基本公共服务更加便捷,每位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得到显著提升。
——“老”的保障不断加强。推动城乡基本养老服务均衡发展,突出失能失智、经济困难、孤寡独居等重点群体和离岛等重点区域,聚焦安全、健康、精神慰藉等养老服务高频需求事项,实施长期护理保险拓面、老年食堂提质等民生工程,让人人享有多样化的基本养老服务。
——“有”的质量不断提高。推动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不断优化、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实现居家社区机构协调发展,养老服务供需精准链接。大力发展融合社区与机构功能的养老服务机构,推动机构专业服务向居家延伸。不断优化老机构床位供给,护理型床位和认知障碍床位明显增加,积极培育和引进高品质养老服务机构。加大居家适老化改造力度,持续优化孤寡老人服务,形成一批具有洞头特色的机制创新成果。
——“康”的水平不断提升。大力发展居家社区医养结合服务,做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推广家庭病床试点。深化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模式,支持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并纳入医保定点协议管理,鼓励医疗机构开展“嵌入式”医养结合服务,探索医养结合机构养老床位和医疗床位按需规范转换机制,推动安宁疗护病区全覆盖,康养联合体乡镇(街道)全覆盖。
——“养”的覆盖不断拓展。适应人口老龄化发展,推动公共服务数量质量双提升。老年人不分户籍享受养老服务设施,养老服务更加普及普惠,助医、助餐等老年人高频需求的服务覆盖面不断扩大,老年旅游、康复辅具租赁等养老产业不断发展,老年人就业创业环境不断优化,持续开展老年人智能技术日常应用普及专项行动,助力老年人跨越“数字鸿沟”。
表 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老有康养”五年指标
序号 | 指 标 | 2022年 | 2023年 | 2024年 | 2025年 | 2026年 | 2027年 |
▲1 | 每万老年人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人) | 30 | 32 | 33 | 34 | 35 | >35 |
*2 | 老年友好镇街(村社)(个) | 1(3) | 2(8) | 4(14) | 6(20) | 7(25) | 7(30) |
3 |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 8.57 | 8.6 | 8.6 | 8.6 | 8.6 | 8.6 |
▲4 | 长期护理保险覆盖人数(万人) | 2.3 | 9.3 | 全覆盖 | 全覆盖 | 全覆盖 | 全覆盖 |
5 | 助餐服务村(社区) 覆盖率(%) | 75 | 80 | 85 | 90 | 95 | >95 |
*6 | 三星及以上的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数(家) | 15 | 20 | 25 | 30 | 35 | 40 |
7 | 高品质的养老服务机构数(家) | / | 1 | 1 | 1 | 1 | 1 |
▲8 | 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 | 60 | 61 | 62 | 63 | 65 | >65 |
▲9 | 每万老年人口拥有认知障碍床位数 | 6.6 | 15 | 18 | 20 | >20 | >20 |
10 | 村社养老服务智能服务终端配备数/覆盖率(个/%) | 0 | 4 | 10 | 15 | 20 | 50% |
▲11 | 镇街康养联合体数量 | 2 | 4 | 6 | 7 | 7 | 7 |
▲12 | 医养结合示范项目(个) | / | 0 | 1 | 2 | 2 | 2 |
▲13 | 安宁疗护病区覆盖率(%)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4 | 养老机构食堂量化等级AB级比例(%) | / | 60 | 65 | 70 | 75 | 80 |
15 | 养老机构“阳光厨房”建成数 | / | 6 | 7 | 8 | 8 | 8 |
▲16 | 乡镇老年学校覆盖率(%)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7 | 村(社区)老年学校覆盖率(%) | 50 | 55 | 60 | 65 | 70 | 75 |
*18 | 公共服务场所无障碍环境设施改造项目数(处) | 10 | 15 | 20 | 25 | 30 | 35 |
*19 | 举办区级老年体育赛事数(次) | 1 | 2 | 3 | 4 | 5 | 6 |
*20 | 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数(部) | 2 | 4 | 8 | 12 | 16 | 20 |
说明:
1-5项为温州市公共服务“全优享”五年目标任务;带*号为根据老年友好实施意见新增指标,▲为与老年友好实施意见重复指标。
三、工作任务
对标打造“浙里康养”金名片,对表“老有康养”各个领域,全域推进老年友好城市建设,围绕“友好养老服务、友好健康支持、友好社会保障、友好空间环境、友好社会参与”五大友好体系,重点开展“服务惠老”“健康护老”“环境适老”“教育益老”“文体悦老”五大专项行动,深入实施12项工程,到2027年,老年友好乡镇(街道)全覆盖,建成老年友好村(社区)30个,其中创建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社区5个。
(一)服务惠老专项行动
1.推进基本养老服务普惠均衡发展。高标准执行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和指导目录,重点保障失能失智、经济困难、孤寡独居和山区海岛等老年群体,确保人人享有多样化的基本养老服务。制定洞头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工作方案,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完善老年助餐服务体系,提高村(社区)助餐服务覆盖率。优化养老服务护理补贴制度,推广养老服务爱心卡和消费体验卡,扩大居家上门服务覆盖面。为孤寡老人安装“一键呼叫”服务终端,全面落实特殊困难老年人社区探访关爱机制。加大居家适老化改造力度,对困难家庭实行愿改尽改,对独居、高龄老年人家庭给予最高3000元的补助。深化“海岛支老”行动,加大对鹿西、大瞿、南策等离岛的养老服务支持力度。到2027年,基本养老服务应享尽享,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达到100%,建成老年食堂不少于40家,送餐服务覆盖90%以上村(社区)。(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卫生健康局、医疗保障分局)
2.养老机构能力提升工程。开展养老机构提质三年行动,大力支持发展嵌入式养老机构,推进小微养老机构连锁化、规范化运营。出台养老服务业普惠均衡扶持政策,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融合发展。试点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推动专业化服务向居家延伸。加大养老从业人员培训力度,落实养老护理员岗位津贴。到2027年,全区养老机构床位达到1000张以上,4星级以上养老机构达到2家以上,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65%,大中型养老机构“阳光厨房”全覆盖,每万名老年人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不少于30人。(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发改局、区市场监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3.老年助配餐服务提升工程。围绕老年人助餐服务建设规范化、社会化的发展目标,大力推进老年食堂(邻里食堂)建设,结合“共享社·幸福里”,依托养老机构、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餐饮企业等开展多元助餐服务,提高助餐服务覆盖率。打造“四个一点”的运营机制,推动老年助餐机构实现可持续运营。到2027年,建成老年食堂不低于40家,实现老年人助配餐服务基本全覆盖。强化养老机构食堂和老年食堂的食品安全和管理服务规范,推行助餐服务数字化,支持养老机构提升量化等级、打造“阳光厨房”;鼓励老年食堂建设“阳光厨房”。到2023年,全区养老机构食堂量化等级AB级比例分别达60%以上,建成8家养老机构食堂“阳光厨房”。2024—2026年养老机构食堂量化等级AB级比例和“阳光厨房”建成率均分别达到70%、80%、90%,到2027年,养老机构食堂量化等级全面消C,大中型养老机构“阳光厨房”全覆盖。(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局)
(二)健康护老专项行动
4.老年健康服务提升工程。建立统一规范的老年人健康评估和功能维护机制,加强老年人认知功能早期筛查和心理健康评估。实施“失智老人”心理关爱行动,持续实施老年人健康“五大行动”。推进中医药健康服务进机构、进社区,把药事服务站打造成现代社区标配元素,鼓励基层医疗机构设置中医康复诊室和康复治疗区,开展基层医务人员中医药康复技术培训,优化高血压、糖尿病、慢病患者等重点人群的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到2027年,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率达80%以上。(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
5.医养康养服务提升工程。进一步整合医康养护资源,推动康养联合体建设。推进老年医学科规范化建设,增强老年疾病诊治能力。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家庭病床、开展上门服务,按规定将家庭病床费用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鼓励社会力量开办护理站,提供康复护理服务。在鹿西乡设置巡回医疗点,配备巡回医疗船。多渠道增加医养结合服务供给,探索医养结合机构养老床位和医疗床位按需规范转换机制。加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制度创新和流程再造,到2025年实现全人群全域全覆盖。到2027年,实现长期护理保险全员共享;全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实现全覆盖;至少建2个医养结合示范项目;康养联合体实现乡镇(街道)全覆盖。(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局、医保分局)
6.安宁疗护服务提升工程。扩大安宁疗护服务供给,鼓励医疗机构开设安宁疗护科和安宁疗护病区,推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养结合机构开展安宁疗护服务,完善安宁疗护价格政策,将符合基本医保规定的安宁疗护医疗服务费用逐步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畴。不断完善安宁疗护床日付费制度,逐步扩大安宁疗护床日入组病种。重点将符合条件的适合老年人治疗需求的安宁疗护中心、护理院纳入医保定点范围,推进安宁疗护规范化发展。到2027年,医疗卫生机构安宁疗护服务供给显著增加。(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医疗保障分局)
(三)环境适老专项行动
7.居家适老环境提质工程。落实《温州市居家养老服务促进条例》,新建小区按照“四同步”要求落实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统一交付乡镇(街道)使用,不达标的小区,通过改造补建、政府回购、租赁、置换等方式予以解决。完善家庭支持政策,探索家庭养老床位试点建设推动专业化服务向居家延伸。加大居家适老化改造力度,对困难家庭适老化改造愿改尽改,并逐步向符合条件的社会老年人拓展。执行老年服务设施、公共设施无障碍标准和适老化规定,确保新建、改建公共服务设施全部满足无障碍和适老化要求。健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政策,稳步提高加装电梯普及率。完善老年友好交通服务体系,加大城市道路、公共交通工具、信号灯等适老化改造力度。到2027年,持续优化镇街养老服务智能服务终端配备,逐步向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延伸,覆盖率达50%以上;老旧小区加装电梯不少于20部。(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住建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8.养老服务数字化转型工程。精准定位数字社会系统养老跑道,聚焦老年人出行、就医、消费、文娱、办事等高频事项,强化数据共享、数字赋能,实施全市老年人精准画像,集成康养智城、E养食堂、幸福颐养超市等应用,打造“颐养温州”数字化服务平台。推进智慧养老院和家庭养老智慧床位建设,通过安装智能安全监测设备,为独居或空巢老年人提供安全居住环境。实施“银龄跨越数字鸿沟”行动,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产品的技术障碍。到2027年,建成智慧养老院不少于3家,实施“银龄跨越数字鸿沟”培训2万人次。(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大数据管理中心、区科协)
(四)教育益老专项行动
9.养老护理员能力提升工程。完善养老服务专业人员入职养老服务机构奖补和养老护理员岗位津贴政策。建立健全与温州护士学校的合作机制,优化养老护理人员培训制度。开展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等级认定和竞赛,加强高素质技能人才培养,将符合条件的纳入“金蓝领”高技能人才培训计划。到2027年,每万名老年人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数达到35名以上,全区开展养老护理员、家庭照护者培训不少于500人次。(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人力社保局)
10.老年教育先行工程。依托区级老年教育联盟,推进全市老年教学资源共建共享,构建“区老年大学—乡镇(街道)老年学校(分校)—村居(社区)老年学堂”三级办学网络,大力发展基层社区老年教育,扩大老年教育供给和覆盖面,鼓励村居(社区)学校以灵活多样形式参与举办老年教育,推进老年教育数字化场景建设,把老年教育办到家门口、指尖上。支持各类老年教育机构加强交流合作,积极探索“医、养、文、体、教”结合新模式。2023年实现乡镇老年学校覆盖率达90%,2025年实现全覆盖,到2027年,老年学堂覆盖75%以上的村(社区),经常性参加教育活动的75周岁以下常住老年人口占全市老年人口数的比例达30%以上。(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教育局、区文广旅体局、区卫生健康局)
(五)文体乐老专项行动
11.老年文体繁荣工程。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建设,加快推进基层单位和社区老年活动平台建设,鼓励各类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向老年人免费或优惠开放。积极盘活国有空置物业、公园、商场等资源,为老年人提供文化体育活动场所。完善老年公共文体场所网点布局,资源向山区、海岛地区倾斜。广泛开展群众性老年文体活动,积极举办各类老年体育活动和赛事,每年安排一定比例体育彩票公益金给予支持。不断创新“老年春晚”“乡村艺术团”等老年文化活动载体,丰富老年人文化生活。每年至少举办1次全区性老年文化艺术活动和20场次区级老年体育赛事。到2027年,建成“15分钟品质文化生活圈”15个、城市书房15家、百姓健身房20家,经常性参与文体活动的老年人口比例达25.5%。(责任单位:区民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文广旅体局、区卫生健康局)
12.老年人力资源开发工程。提倡老年人口人力资源再创造,将老年人才开发利用纳入各级人才队伍建设规划。鼓励专业技术领域劳动力人口适当延长工作年限,在全区范围内试行老年人才返聘制度。完善老年人再就业保障制度,完善涉老劳动纠纷的调解、诉讼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深入开展“银龄行动”,支持老年人参与基层公共事务、矛盾纠纷调解、科教文化宣传和公益慈善等活动,发挥医疗卫生、文化教育、农业科技等专家余热,加强离退休专业技术人才资源开发。(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区教育局、区司法局、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的工作格局,在老年友好城市建设工作基础上,突出强化公共服务优享,老有康养和老年友好专班合一运作,成员单位适当扩大,工作成果共享。进一步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建立协调机制,加强政策协同、试点推进、检查督促等工作。各责任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主动作为,合力推动打造老有康养标志性成果。
(二)加强宣传示范。依托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加大养老服务业发展宣传力度,推动群众改变传统养老观念,培育积极老龄化观念,壮大老年服务消费市场。在洞头区选择一批先进、具有代表性的养老服务项目,打造若干养老服务示范工程,提升全社会对养老服务业发展的认可度。
(三)加强督导考核。要根据本地人口老龄化形势和老龄事业发展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并加强监督检查。科学设置评估指标体系,健全第三方评估机制,对实施情况开展综合评估工作,及时准确掌握实施进展情况,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推进各项任务的全面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