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头区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幼有善育”专项实施方案(2023—2027年)

发布日期:2023-12-13 10:48:13 浏览次数: 来源:政务督查 字体:[ ]

为进一步实施优生优育保障行动和妇幼健康促进行动,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加快推动“幼有善育”公共服务优享,根据省市、区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7年),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合力推进共同富裕示范区样板先行。加强优生优育服务保障,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促进儿童健康,构建全链条、一体化善育服务体系,增强群众体验感和获得感,为推进我区卫生健康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实基础和持久动力。

(二)主要目标

——健全幼健康生育服务体系。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标准化建设不断完善,妇幼健康服务网络全面提升。到2027年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持续巩固在低

——完善出生缺陷综合防治体系。持续推进妇幼健康促进行动,维护生殖健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提升出生缺陷儿童保障水平。到2027年严重致残出生缺陷发生率控制在1‰以下。

——推进“医育结合”婴幼照护体系。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创新践行“医育结合”科学照护,推动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和“医防护”儿童健康管理中心建设。到2027年,每千人口托位数达到5.55个。

——推广“数智妇幼”应用体系。打造“孕、育、医、养、护”全链条健康服务数字化,落实“托育综合服务中心数字化平台”,迭代升级“安心托”系统,构建智能母婴健康现代化,优化便民服务数字场景。

 温州市洞头区公共服务幼有善育”五年目标

序号

 

2022

2023

2024

2025

2026

2027

1

婴儿死亡率(‰)

1.68

持续巩固在低位

2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1.68

持续巩固在低位

3

产前筛查率(%)

95.76

95

95

95

95

95

4

每千人口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个)

4.57

4.6

4.8

5.5

5.55

5.55

5

普惠托位占比(%)

75

80

80

80

85

85

6

乡镇(街道)托育机构覆盖率(%)

87.5

100

100

100

100

100

7

03岁儿童发育监测筛查率(%)

89.46

90

90

90

95

95

8

托育机构从业人员持证率(%)

95.71

96

96

96

96

96

9

婴幼儿家长科学育儿知识普及率(%)

91.23

92

92

92

92

92

10

“医、防、护”儿童健康管理中心(个)

-

1

1

2

2

3

11

每千名儿童儿科执业(助理)医生数

0.75

1.0

1.05

1.1

1.12

1.15

12

“安心托”机构应用覆盖率(%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二、重点任务

(一)健全完善生育全程服务体系

1.实施政策支持保障。全面贯彻省、市、区相关文件要求,围绕“孕、育、医、养、护”公共服务健康场景,全面构建“1+N”生育养育政策支持保障体系,建立全生育周期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和服务项目标准制度,实施育儿家庭、托育机构养育保育费用贴补机制,重点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

2.增强妇幼健康保障能力。强化孕产妇和儿童健康管理,完善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应急救助制度,提升新生儿救治能力,在区人民医院设立新生儿科,推进新生儿保健专科和妇保、儿保门诊规范化建设。到2027,建成“医防护”儿童健康管理中心2家,儿童友好医院2家。深化与温医大附二院合作,争取更多儿科专家长期驻点,以帮带教提升全区儿科医疗技术水平。

3.加快完善托育服务体系鼓励“社区办托、社会办托、企业办托、机关办托、幼儿园办托、医疗机构办托”等模式,重点发展普惠服务。2027,1家高品质托育综合服务中心,每千人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设施托位5.5个,实现街道(乡镇)全覆盖,完善社区托育服务设施布局,原则上新建社区要按照每千人10个以上标准配置托位。(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妇联)

(二)健全完善出生缺陷防治体系

1.健全出生缺陷防治体系。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全社会参与”的长效工作机制,健全涵盖婚前、孕前、孕产期、新生儿和儿童全周期出生缺陷防治体系,提高出生缺陷全流程服防治水平。

2.提高出生缺陷筛查能力。扩大新生儿遗传代谢病免费筛查,在原来4种疾病的基础上增加至29种,新增新生儿先心超声确诊检查、新生儿先天性髋关节脱位筛查。扩大出生缺陷减免补助对象和范围,对35周岁以上高龄孕妇产前筛查(无创DNA检测)给予补助。

3.统筹推进婚育服务模式。推广一站式婚育综合服务模式,婚姻登记场所要配合做好婚前保健宣传。加强出生缺陷防治质量控制管理,强化阳性病例的召回和随访,将出生缺陷儿童纳入高危儿专案管理,推动出生缺陷防治数字化互通共享。(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医疗保障分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

健全完善“医育结合”照护体系

1.发展医育结合服务载体。充分发挥妇幼健康资源优势,在服务场景、服务技术、服务队伍上整合儿童医疗、预防保健和养育照护资源,以医疗保健专业技术支撑养育照护技能发展。加快建设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在基层社区推动打造医防护儿童健康管理中心,构建区域医育结合服务网络。

2.实施国家儿童早期发展项目。加强国家基本公卫婴幼儿健康管理,全面落实0-3岁儿童标准化发育监测指标与服务细则,到2027年,儿童健康监测覆盖率达到96%以上,0-3岁婴幼儿发育监测筛查率达到95%以上。建立健全0-6岁儿童孤独症筛查、诊断和干预服务体系,完善0-6岁儿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3.加强家庭养育支持。依托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和实训基地,开展集“科学养育知识、育婴培训、育儿咨询与指导”为一体的“医养教融合”的婴幼儿家庭养育技能培训,提升家庭养育能力。到2027年,3周岁以下婴幼儿家长科学育儿知识普及率达到92%以上。建立早期教育指导中心,整合教育、妇联、卫健等部门力量,积聚优质教育资源面向婴幼儿、面向家庭、面向社区提供指导支持,为全区推进全面、均衡、优质的0-3岁早期教育服务提供有力保障。(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教育局、医疗保障分局、区妇联)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统筹协同。卫生健康加强幼有善育公共服务优享的统筹协调和整体推进,有关部门按照职责任务,分工负责、推动落实,加强对工作的指导和督促。各部门切实履行责任,积极有序推进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取得工作实效。

(二)强化监测评价。加强对任务目标的定量监测和定性评价,进行数字化展示,及时开展工作调度。根据需要,适时进行幼有善育部门会商,研究讨论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提出建议对策。

(三)强化宣传引导。加强幼有善育相关工作的政策解读和信息发布,提高社会知晓度和民众参与度。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加大正面宣传和典型报道力度,为幼有善育公共服务优享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