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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洞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
洞人社党组〔2023〕24号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陈情琨同志任温州市洞头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免去其温州市洞头区劳动保障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刘强同志温州市洞头区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吴琼琼同志温州市洞头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职务;
免去王小燕同志温州市洞头区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市民卡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罗可可同志温州市洞头区就业创业管理服务中心(就业创业训练指导中心、职业介绍服务指导中心)副主任职务。
根据洞委办发〔2017〕27号文件规定,陈情琨同志的任职实行聘任制,聘期为两年。
中共温州市洞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2023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