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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关于深入贯彻〈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加快建设质量强省的实施意见》和《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质量强市建设 打造质量强国标杆城市的实施意见》等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关于深入贯彻〈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加快建设质量强区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4日
(此文件公开发布)
关于深入贯彻《质量强国建设纲要》
加快建设质量强区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加快建设质量强区,全面提高全区质量总体水平,根据《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和《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质量强市建设 打造质量强国标杆城市的实施意见》等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质量强国战略为指引,牢固树立质量第一意识,促进质量变革创新,全面提升产品、工程、服务和环境质量,着力增强产业质量竞争力,着力提高经济发展质量效益,着力提升全民质量素养,高水平建设质量强区,为建设共同富裕海上花园提供坚实的质量支撑。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质量强区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人民群众质量获得感、满意度明显增强,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达到92以上,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达到96%以上,服务质量满意度达到90分以上,全区产品、工程、服务和环境质量整体水平全面提升。到2027年,全区质量总体水平再上台阶,经济发展质量效益明显提升,产业质量竞争力持续增强,高品质生活供给更加有力,品牌建设取得更大进展,质量基础设施更加现代高效,质量治理体系更加完善,质量强区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初步建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到2035年,高水平建成质量强区,先进质量文化蔚然成风,质量总体水平位居全市前列。
二、主要任务
1.释放质量发展创新动能。围绕新材料、新能源、智能装备、海洋生物医药等重点领域,实施一批产业链供应链质量攻关项目,力争突破一批标志性质量技术装备。推进数字经济创新提质“一号发展工程”,大力实施质量管理数字化赋能行动,加大人工智能、大数据等先进技术在质量数据采集、研判和决策中的应用,提升全生命周期数字化质量管理水平。推动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产业化,打通质量创新成果转化应用渠道。优化知识产权事项“一站式”服务,形成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全链条。(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经信局、区科技局等)
2.坚持质量发展绿色引领。推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建设。高标准推进“6+1”领域绿色低碳变革。加快构建绿色制造体系,深入实施高耗能工业企业节能改造,打造一批绿色工厂。探索生态碳汇,加快推进“两山合作社”建设运营,招引开发更多优质生态资源收储和转化项目。推动健全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全面推行绿色设计、绿色制造、绿色建造、绿色流通,促进绿色消费转型。(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分局等)
3.促进质量发展普惠共享。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全面加强农产品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监管,提高农产品食品药品质量安全水平。开展质量惠民行动,加强食用农产品特征品质评价和分等分级,加大优质消费品供给,满足多样化品质消费需求。强化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推进数字生活新服务行动,推动商业、文化、旅游、健康、交通、时尚等消费跨界融合,加快发展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深化“放心消费品质洞头”行动,打造优质消费场景。(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经信局、区发改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广旅体局、区卫生健康局等)
(二)推进质量变革,增强产业质量竞争力
4.夯实产业发展质量基础。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改进零部件(元器件)等关键质量性能指标。深化工业机器人、5G、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数字孪生等在智能制造领域的推广应用,全面提升智能化生产水平。加强产业亟需的标准研制、计量测试、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知识产权等基础能力建设。(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科技局、区市场监管局等)
5.提升产业质量竞争水平。深入实施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质量提升攻坚行动,推进产业链、创新链、服务链与质量标准联动提升。开展对标达标提升行动,以先进标准助推传统产业提质增效和新兴产业高起点发展。加快现代渔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试点,深入实施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促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培育服务业新业态、新模式。(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经信局、区发改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广旅体局、区卫生健康局等)
6.强化产业集群质量引领。聚焦打造“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持续推进电子电器、机械汽配等传统产业升级,大力发展新材料、新能源、智能装备、海洋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建设新材料、新能源产业集群。依托龙头企业,以产业链为纽带,鼓励联合创建创新平台,服务产业集群研发创新,打造技术、质量、管理创新策源地,放大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优势。(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科技局、区市场监管局等)
7.推动“洞头产品”提档升级。实施重点产品质量阶梯攀登工程,推行服务型制造新模式新业态,促进产品向精品化、服务化、个性化升级,引导消费品质量向消费端适配型转变。对标国际先进标准,推进“同线同标同质”行动,推动优质产品消费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加大首台(套)产品培育力度和新产品产值率监测工作。(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经信局、区科技局)
8.构筑“洞头工程”卓越品质。完善工程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强化工程质量通病治理,健全工程质量激励机制。大力发展绿色建筑,稳步推行绿色建材产品标准和认证评价体系,提升星级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实施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智慧化、信息化、标准化”工程。迭代升级智慧住建监管系统,优化完善工程“全链管”系统。建立建筑工程区域质量综合评价指标体系,鼓励支持开展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IDI)试点工作。(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
9.凸显“洞头服务”区域特色。大力推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工程,实施服务品质升级计划,开展服务业质量标杆企业建设行动。健全服务质量标准体系,推动建立优质服务承诺、认证、标识制度。开展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建立“优质服务企业名录库”,加快培育“品字标浙江服务”品牌,打造区域特色服务品牌集聚区。全力实施“造月”“繁星”“神笔”“旺客”“引流”五大计划,推进旅游业微改精提,培育夜间消费集聚区,迭代升级传统民宿,打造东海石厝和海宿品牌,全面提升海岛旅游服务品质,加快推进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建设。高水平打造公共服务平台,促进公共服务优质化均等化。(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文广旅体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政务服务中心等)
10.树立“洞头环境”最美典范。建立健全“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产业布局的规划环评。抓好工业VOCs治理和城乡扬尘管控,提高空气质量优良率,基本消除中污染天气。深入实施“五水共治”和碧水行动,推进“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推动饮用水安全和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深化土壤污染源头精准防控,加快构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控治”体系。深化“无废城市”建设,推进固体废物全过程闭环管理。实施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和近岸海域污水防治攻坚,加快“美丽海湾”建设。(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分局)
11.强化质量创新应用。实施企业技术创新赶超工程,持续开展质量改进,加快破除质量瓶颈。推进国家、省、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梯队建设,努力推进高能级创新平台建设。持续完善企业技术标准体系,构建技术、专利、标准联动创新机制。支持“链主”企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将企业标准向浙江标准和国家标准转化。加快研制实施重点产业先进标准、亟需标准,助力传统制造业转型提升。鼓励支持中小微企业推进高端智能装备升级换代,实施技术改造、质量改进、标准创新、品牌建设,提升质量技术创新能力。(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科技局、区市场监管局等)
12.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模式。在规模以上企业全面推行首席质量官制度,积极开展QC小组、质量信得过班组、质量管理数字化升级、质量标杆经验交流等活动,大力推广卓越绩效模式、精益生产、质量成本管理等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推动全员、全要素、全过程、全数据的新型质量管理体系应用,构建数字化、智能化质量管控模式。加强供应链质量管理,持续推进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经信局等)
13.加大知名品牌培育。引导企业实施以质量为核心的品牌发展战略,建立品牌培育管理体系,提高品牌全生命周期管理运营能力。支持企业争创省政府质量奖、市长质量奖等质量品牌荣誉。实施商标品牌战略,鼓励企业利用自主品牌“走出去”。支持浙江精品培育行动,培育一批“品字标”浙江制造、浙江农产、浙江服务品牌企业。打响“百岛洞头”区域公共品牌,擦亮“两菜一鱼”三张国家级金名片。建立品牌效益评估机制,加强品牌保护和维权,着力提升品牌经济占比。(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公安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广旅体局、区市场监管局等)
14.加强质量基础设施能力建设。实施“标准化+”行动,推动标准化与优势特色制造业、现代渔农业、海洋旅游业和社会事业等领域深度融合,培育一批标准创新型企业、标准“领跑者”企业,构建更加先进适用的标准体系。应用贯通省市标准化平台,实现标准化信息共享。加快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改造升级,推动量值传递溯源能力建设。升级先进检验检测技术与装备,提升检验检测技术能力水平。加大高品质认证供给,引导企业开展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绿色产品、能源、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着力推进“浙江制造”认证。(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广旅体局、生态环境分局等)
15.提升质量基础设施服务效能。实施质量基础设施赋能行动,推动基础设施协同服务和综合应用。规范建设海洋生态产业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实施质量基础拓展伙伴计划,鼓励社会各方资源培育一批企业检验测试中心、技术中心,协同提供质量基础“一站式”服务。支持企业实验室申请 CNAS实验室国家认可。(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经信局等)
(六)强化数字化改革牵引,构建新型质量治理体系
16.强化质量法治护航。完善质量执法监督机制,加强部门衔接、区域协作和上下联动,推进行刑衔接和行纪衔接。支持开展质量公益诉讼和集体诉讼,有效执行商品质量惩罚性赔偿制度。健全产品和服务质量担保与争议处理机制,探索质量安全责任保险制度,推行第三方质量争议仲裁。加强质量法治宣传教育,普及质量法律知识。(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管局等)
17.完善质量政策制度。健全政府质量激励机制,加大对质量攻关、质量品牌提升、质量基础设施建设等投入,完善优质优价的政府采购和招投标制度。深化区长质量奖评选活动,修订《区长质量奖管理办法》。加强质量统计监测。推进“质量贷”等质量融资增信体系,将质量软实力转化为金融硬资产。实施质量信用负面清单,鼓励企业实施质量承诺和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建立质量政策评估制度,强化结果反馈和跟踪改进,持续优化质量发展政策体系。(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统计局、人行洞头支行等)
18.创新质量数字治理。探索创新数字化监管模式,全面推行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迭代升级各类数字化质量治理应用系统,联通数据链、监管链、风险链和责任链。推进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制度改革和产品质量全流程监管“一件事”改革,落实重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风险监控、质量安全追溯、缺陷产品召回等闭环监管机制。落实产品质量信用风险分级分类机制,实施差异化监管。加强市场秩序综合治理,严厉打击假冒伪劣。(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分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分局、区政务服务中心、区大数据管理中心等)
19.推动质量社会共治。创新质量治理模式,健全以法治为基础的多元质量治理机制,深化向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赋权质量管理职能。弘扬新时代工匠精神,积极参与“塑造技能温州新生态”十大攻坚行动。建立健全企业首席质量官、标准总师制度,加快质量人才队伍建设。完善质量安全多元救济机制,健全质量保证金制度,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开展全民质量行动,持续推进全员质量教育,开展“质量月”“中国品牌日”等活动。(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教育局、区人力社保局、区总工会、区工商联等)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对质量工作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质量工作的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充分发挥区质量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构建大质量共建共治格局,强化部门协同、上下联动,扎实推进质量强区建设。
(二)狠抓工作落实。各部门要将质量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促进与产业、土地、财政、金融、科技、贸易、环境、人才、税收等政策协同。切实强化行业管理责任,制定年度推进举措,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三)强化督查考评。强化质量工作考核,优化评价指标体系。加强跟踪分析和督促指导,重要情况及时向区委、区政府请示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