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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财预执〔2023〕175号
为做好2023年度财政年终结转工作,经研究决定,现将2023年度年终结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单位、相关科室按照全区统一布置,结合实际情况,提前做好各项工作。
一、时间安排
㈠业务截止时间
1.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
①支付限额审核、批复截止时间。2023年支付限额审核、批复截止时间为12月15日(星期五)17:00,同时系统管理员将收回支付限额申请权限。12月19日(星期二)17:00前各预算单位完成在途支付限额数据清理工作。
②支付、清算截止时间。2023年度预算单位的支付申请截止时间为12月20日(星期三)12:00,同时系统管理员将关闭预算执行中支付申请相关的操作权限(包括浙里报、浙里基财及第三方软件接口,仅保留查询打印权限)。12月21日(星期四)17:00前,区财政局各相关科室完成与人行、代理行清算工作,各预算单位完成在途支付数据清理工作。
③支付限额追减截止日。预算单位2023年支付限额追减截止时间为12月22日(星期五)17:00,请各预算单位将未支付的支付限额按规定一律冲回指标,以便财政按规定进行结转。
2.资金申拨
2023年度资金申拨系统拨付截止时间为12月22日16:30前,同时系统管理员将收回资金申拨录入权限。请局各相关科室提前清理好相应的资金申拨指标,并在规定时间内申拨完毕。
3.政府采购审批
政府采购建议书(包含临时建议书)发放截止时间到12月15日(星期五)17:00前,同时系统管理员将收回采购建议书和临时建议书编制权限,清理在途建议书。
㈡业务启用时间
2024年1月5日(星期五)8:30起,受理2024年度支付限额申请(首批受理工资薪金类支付限额申请)及相关支付、清算业务。
二、工作安排
㈠财政局各业务归口科室应在年终结转日前及时核对各预算单位当年预算指标,通过一体化系统预算执行模块“查询打印”下“预算执行情况表(23)”菜单,核对下达的部门预算指标、批复的支付限额及支付情况,确定2023年应支付的资金,督促预算单位抓紧办理。
㈡各预算单位应在年终结转日前对本单位的指标、支付限额、支付及余额情况按预算科目、经济功能分类等进行互相核对。
㈢区数字财政管理中心应及时做好年终结转的技术支持工作,进一步核查清理在途数据,确保在途支付金额全部返回指标,同时做好2024年基础信息配置和数据检查工作。
温州市洞头区财政局
2023年12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温州市洞头区财政局办公室 | 2023年12月5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