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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温州市洞头区科学技术局关于李佩娟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李佩娟同志任温州市洞头区科学技术局办公室副主任;
余雪卉同志任温州市洞头区科学技术局高新技术发展科(科技合作科)副科长;
林怡芝同志任温州市洞头区科学技术局农村与社会发展科(科研管理科)科长;
苏姗姗同志任温州市洞头区科学技术局科技发展促进中心副主任;
李昌达同志任温州市洞头区海洋经济科技服务中心副主任,免去其温州市洞头区海洋与渔业发展研究中心海洋生态产业研究室主任职务;
潘振开同志任温州市洞头区海洋经济科技服务中心海洋科技服务科科长,免去其温州市洞头区科技局高新技术发展科(科技合作科)副科长职务;
陈思航同志任温州市洞头区海洋经济科技服务中心海洋渔业科技研究室主任,免去温州市洞头区海洋与渔业发展研究中心综合科副科长职务;
吾娟佳同志任温州市洞头区海洋经济科技服务中心海洋生态科技研究室副主任。
根据洞委办发〔2017〕27号文件规定,李佩娟、余雪卉、林怡芝、潘振开、陈思航、吾娟佳同志的任职实行聘任制,聘期两年。
中共温州市洞头区科学技术局党组
2023年11月28日
主送: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抄送:区委组织部,区直属有关单位,各街道党工委(乡镇党委)。
温州市洞头区科学技术局办公室 2023年12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