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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各有关单位:
《温州市洞头区深化创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2月6日
温州市洞头区深化创建“四好农村路”
全国示范县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管理办法》(交公路发〔2022〕111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工作的通知》(交办公路函〔2022〕625号)、《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1—2025年)》《温州打造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市域样板行动方案(2021-2025年)》等文件精神,在2022年创建成果的基础上,乘势而上、再接再厉、接续奋斗,加快探索完善农村公路高质量发展新路径,全力推进我区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可持续发展,全面提升“四好农村路”服务水平,积极争创“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特对原2022年制定出台的创建工作实施方案进行修订完善。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以高质量发展农村公路助推乡村振兴为主题,立足农村公路“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的基本要求,融合安全、智慧、绿色、美丽、公众满意等发展要素,以数字化改革为引领,不断健全完善“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体系,以创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为契机,推动“四好农村路”建设向更高目标迈进,更好地服务于乡村振兴,努力打造“四好农村路”高质量海岛示范县样板。
二、主要目标
1.创建目标。把“四好农村路”建设作为实施海岛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以创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为重要抓手,以渔农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验“四好农村路”建设成效的重要标准,突出海岛特色,聚焦问题短板,加强规划引领,健全完善“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体系,加大资金投入,进一步提升农村公路高质量建设、管护、运营水平,提升信息化管理能力,助力海岛产业发展和旅游品质提升,为创新建设共同富裕海上花园提供更加坚实的交通支撑。
2.主要指标。到2023年,力争创成“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实现百人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率100%,行政村通双车道达到95%以上,农村公路“路田分家”“路宅分家”率100%,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达到5A级,城乡公交一体化率达到90%。到2025年在原有基础上实现进一步提升行政村通双车道率,农村公路优良中等路率达到95%,优化农村物流基础建设,物流配送基本覆盖各行政村。到2028年,建立农村公路高质量发展长效管理机制,海岛县样板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增强,并顺利通过复核评估。
三、主要任务
(一)加快补齐示范创建短板,强化服务能力提升。
1.提升农村公路治理能力。进一步建立健全四好农村路制度政策体系,加快修编政策性文件,力争2023年底前完成物流、运输管理的政策引导和能力建设。加快完善治理档案运行机制,力争2023年底前全面建立“发现-流转-处治-反馈”的运行档案,体现问题处治流转和整改成效,进一步提高治理能力。(牵头单位:区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综合执法局、各街道<乡镇>)
2.健全农村公路管养保障体系。加快总结提炼可推广可复制可实施的海岛公路管理经验,争取纳入部、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试点单位。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多渠道积极筹措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资金,扎实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工作逐年提升路况水平,保持“路田分家”“路宅分家”成效,全面展现海岛县公路管理养护特色。(牵头单位:区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综合执法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各街道<乡镇>)
3.完善农村运输服务体系。加快建立城乡公路运输服务网络,破解海岛农村物流配送难题,推进“多站合一、一站多用”多功能运输服务进程,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推广应用“客货邮”,多渠道拓展物流配送进村,力争在2023年底前基本实现全区街道(乡镇)综合服务站点全覆盖,打通海岛物流配送的“最后一公里”。(牵头单位:区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各街道<乡镇>)
4.完善数据报送机制。完善统计数据报送机制,及时调查“四好农村路”建设中养护资金、路况统计、以工代赈、路田分家等情况,开展资料整理归档和上报工作。(牵头单位:区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各街道<乡镇>)
5.强化农村公路安全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农村公路安全保障能力,在安防设施全覆盖的基础上加强维护更换;开展农村公路桥梁隧道定检,及时消除三类及以下危病桥梁隧道,截止到2022年底,全区农村公路二类及以上桥梁隧道达到100%;开展公路边坡和路基挡墙治理,保障公路通行安全。(牵头单位:区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各街道<乡镇>)
(二)构建内联外畅公路网络,助力海岛振兴发展。
1.强规划促进路网建设发展。因地制宜根据洞头区海岛地貌,科学编制农村路网发展规划,到2025年打造洞头本岛、大门岛、小门岛、霓屿岛四条交通环线,多元素融合构建区内通勤交通、旅游交通主骨架,利用通达的公路网络促进洞头区各组团、各景区、各精品特色村之间的快速联系,促进经济、产业的快速交流。(牵头单位:区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各街道<乡镇>)
2.重管理推进公路基础建设。紧抓公路建设项目进度和过程管理,2023年实施农村公路新改建年度任务23.6公里,滚动任务4.8公里。强化建设市场监管和质量安全督导,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和信用评价机制,以农村公路高质量建设助力乡村经济高质量发展,发挥交通先行官作用。(牵头单位:区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审计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各街道<乡镇>)
(三)推动农村公路管养升级,提升行业治理能力。
1.健全公路管理运行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主导,交通主管,部门协同,乡镇参与”农村公路综合管理运行机制,整合交通业务部门与乡村、政府与地方等各方力量,对农村公路进行全域化治理,高标准修编《温州市洞头区农村公路建设与养护管理办法》、出台《温州市洞头区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等管理机制,促进农村公路可持续健康发展。(牵头单位:区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各街道<乡镇>)
2.压实管养主体责任。按照“县道县管、乡村道乡村管”的原则,明确交通运输部门和乡镇(街道)、村委的管养权责,构建县、乡、村齐抓共管全面覆盖的工作体系。进一步夯实县、乡、村三级路长制职责,完善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多渠道拓展的资金保障机制,推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机制权责明确、分工科学、运转高效。(牵头单位:区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各街道<乡镇>)
3.强化执法管理力度。按照“依法治路、依法护路”要求,加强源头管控和治理,严厉打击非法超限运输行为;充分发挥有关部门和街道(乡镇)职能作用,结合“四边三化”等工作,大力整治路域环境,加强农村公路法制宣传教育,增强群众爱路护路意识,调动群众参与保护路产路权的积极性。(牵头单位:区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区综合执法局、各街道<乡镇>)
4.提升公路养护水平。完善农村公路养护工作制度,强化养护工作考核,对任务落实、资金使用、养护成效等情况进行定期检查,规范养护工程、日常养护和机构运行,做到养护工作有章可循;有序推进公路养护市场化、机械化。2023年实现自动化公路技术状况检测和评定100%,科学制定和实施养护计划,消除差次路段和危病桥隧,切实做到有路必养、养必到位,实施农村公路养护16公里,开展农村公路日常养护195公里,保持农村公路列养率100%,确保公路运行状况良好;实现农村公路“路田分家、路宅分家”,打造绿色廊道,在完成80%示范乡镇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展创建工作,营造“畅、安、舒、美”的公路通行环境。(牵头单位:区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文广旅体局、区审计局、区综合执法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各街道<乡镇>)
(四)完善农村公路服务体系,增强公共服务能力。
1.完善客运服务体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促进共同富裕为主题,以数字化改革为引领,加快完善城乡公路运输服务网络。统筹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发展,逐步向绿色化、新能源化、智慧化、高素质化公交转变,建立农村客运班线通行条件联合审查机制。2023年进一步优化公交线路3条,投放公交车辆8辆,加强公交运营管理,开源节流、降低成本,持续推进城乡公交发展“五个一”,基本建成便捷高效、服务优质、智慧低碳、安全可靠的城乡公交客运普惠服务体系,促进公交事业可持续健康发展。(牵头单位:区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区公安分局、各街道<乡镇>)
2.完善物流配送体系。结合海岛特色,按照“多站合一、资源共享”模式,大力推进客货邮融合发展,打通海岛农村物流配送“最后一公里”,2023年实施村级邮政综合服务站点59个,构建“群众看得见、摸得着、体会得到”的共同富裕示范区交通服务幸福图景。(牵头单位:区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区公安分局、各街道<乡镇>)
(五)积极拓展路衍经济,提升共同富裕水平。
1.强发展带动产业升级。以通达的农村公路网带动产业升级,让渔农产品走出去,旅客走进来,促进渔农业、旅游业进一步发展。充分发挥海岛特色,在“两菜一鱼”基础上,深度发展水产品精深加工、冷链物流、数字渔业等新业态,加速洞头渔农产品走出去进入千家万户。继续开展蓝色海湾整治行动,复原“沙滩岸线”,恢复了岸线亲水功能,再现百岛洞头“水清、岸绿、滩净、湾美、物丰、人和”的美景,促进实现渔农民转产转业,进一步打造民宿村集群和旅游品牌,提升乡村旅游接待量,带动村集体经济发展增收,进一步缩小城乡收入比,促进城乡均衡发展。(牵头单位:区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广旅体局、各街道<乡镇>)
2.重成效打造“公路+”模式。紧密结合乡村振兴、海岛振兴战略,以建设“海上花园”为总体目标,全面创新推广“花园公路+”、“海岛公路+”、“美丽公路+”模式,在持续推进内联外畅路网体系基础上,打造一批富有海岛特色、海岛文化、海岛气息的高品质农村公路,不断推进公路与特色精品村、民俗文化村、风景旅游村等经济节点联系通畅。(牵头单位:区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各街道<乡镇>)
四、实施步骤
(一)组织发动阶段(2022年12月-2023年2月)。区政府制定创建工作实施计划,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创建工作会议,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各相关部门和街道(乡镇)根据各自职责及任务进行排查摸底,梳理存在的问题及不足及时制定整改措施,高质量组建创建台账。
(二)集中攻坚阶段(2023年2月-2023年7月)。各相关部门和街道(乡镇)根据相关任务和整改措施要求,及时组织实施,强化举措,扎实开展创建活动。各级领导机构加强组织开展工作协调督查,定期召开创建工作通报会,交流经验,查找问题,剖析原因,确保各项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3年7月—2023年12月)。对照《“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管理办法》,进一步开展自查自评工作,根据省、市预查预检要求,针对各相关单位创建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查漏补缺,落实整改措施。收集整理相关资料,提炼特色亮点和工作总结,全面迎接部级核查。
(四)长效管理阶段(2023年以后)。持续完善农村公路长效管理机制,保持农村公路服务能力,实行精细化常态化管理,防止问题反弹回潮,促进乡村振兴进一步发展。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洞头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和组织指导创建工作,加强沟通协调,充分发挥领导小组作用,认真贯彻落实“四好农村路”建设的相关精神,确保“四好农村路”建设落地见效。
(二)形成工作合力。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以更加扎实的劲头、更加优良的作风、更加有力的措施,根据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坚决落实好“四好农村路”创建工作,确保高质高效通过考核,交上一份合格的答卷。
(三)加强督查考核。区政府全面加强监督考核工作,重点对责任落实、建设质量、工作进度、资金到位等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按照“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建立健全考核结果与项目挂钩的奖惩机制,充分发挥基础政府和组织在农村公路中的作用。
(四)积极营造氛围。大力宣传创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建设目的和意义,充分调动社会各方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及时宣传创建中的典型、经验和做法,以及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为全区创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环境。
附件:1.温州市洞头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温州市洞头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重点任务及目标清单表
3.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每周工作完成情况表
4.工作任务交办单
附件1
温州市洞头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何莉平 区长
副组长:郑锋利 常务副区长
张 攀 副区长
黄 伟 副区长
贾约拿 副区长
肖晓锵 副区长
成 员:郭显玉 区府办
庄峥嵘 区发改局
杨思腾 区公安分局
黄建敏 区财政局
杨小军 区住建局
褚志攀 区交通运输局
张 杰 区农业农村局
陈永胜 区文广旅体局
吕建伟 区审计局
林海志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林观海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陈旭阳 区生态环境分局
南建东 区融媒体中心
彭世伟 北岙街道
柯受志 大门镇
王青青 东屏街道
杨祝琦 元觉街道
庄瑞鹏 霓屿街道
王大标 鹿西乡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指导、协调、考评、监督全国示范县创建各项工作。办公室设在区交通运输局,区交通运输局局长褚志攀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项目推进组、整治提升组、创建督查组等4个小组。
一、综合协调组
组 长:郭显玉
责任单位:区府办、区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交通运输局、区综合执法局、区文广旅体局、各街道(乡镇)。
主要职责:负责创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工作组织、协调、检查、考核,下达交办任务,做好创建工作的上下衔接、沟通,统筹创建工作的台账收集、上报以及日常宣传、文字材料报送等。
二、项目推进组
组 长:褚志攀
责任单位:区府办、区发改局、区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交通运输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各街道(乡镇)。
主要职责:加快推进农村公路新改建工程。负责施工前及施工期间的政策处理工作,打击恶意阻工,确保项目无障碍实施;负责项目建设综合协调工作,统筹资金安排,落实年度工作计划,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负责对施工安全和质量的管控,开展施工现场的检查与调度。
三、整治提升组
组 长:褚志攀
责任单位:区府办、区交通运输局、区综合执法局、区住建局、区文广旅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各街道(乡镇)。
主要职责:7月份前集中力量攻坚,落实广告路牌规范、违章建筑清理、道路绿化美化、路面病害处置、农村道路窨井盖井框差处置等工作,健全农村公路路域环境长效管控机制,全面完善各级路长制运行、农村公路管理站规范化建设工作及台账资料的补充完善。
四、创建督查组
组 长:褚志攀
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融媒体中心、各街道(乡镇)。
主要职责:围绕创建工作目标,牵头协调做好相关单位创建工作的交办跟踪和督查落实,完成区政府和区创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对各部门不重视、落实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查明原因后将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实施责任追究。
各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各街道(乡镇)每周报送《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每周工作完成情况表》,
联系人:林小倩;联系电话:0577-63385731(522325)。各小组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商讨解决问题;综合协调组应将各组情况汇总后及时向工作小组领导反馈。
附件2
洞头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重点任务责任分解表
项目 | 内容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责任时限 | ||
信息 宣传 | 加大“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宣传力度,展现“四好农村路”建设成效。 | 区融媒体中心 | 区交通运输 各街道(乡镇) | 2023年7月 | ||
创建 督查 | 做好相关单位创建工作的交办跟踪和督查 | 区交通运输局 | 各成员单位 | 2023年12月 | ||
基础设施建设 | 1.完善农村公路路网建设,完成新改建农村公路年度任务23.6公里,推动滚动任务实施4.8公里,实现具备条件百人以上自然村通达率100%。 2.提升路况水平,实施农村公路大中修工程13公里,消除差次路段(县、乡、村道比例分别不低于6%、6%、5%)。 3.开展平交口整治,完成20处农村公路平交道口整治。 | 区交通运输局 | 区发改局 区公安分局 区财政局 区审计局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各街道(乡镇)
| 2023年12月 | ||
管理 | 1.进一步完善各街道(乡镇)农村公路站:规范化开展农村公路管理,根据《浙江省乡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推进农村公路管理,完善内业台账整理归档。 2.路长制执行:路长牌设置,信息更新,各级路长按照《温州市洞头区公路“路长制” 实施方案》监理巡查台账(问题整改、反馈清单)。 3.示范乡镇创建:(北岙街道、东屏街道、霓屿街道、大门镇、鹿西乡)五个街道(乡镇)已创建成功,需按照要求继续做好创建成果维护;元觉街道按计划完成示范乡镇创建工作。 4.开展路域环境集中整治:健全工作机制,加大资金投入,配强人员力量,做到路面整洁无障碍物,分隔带、路肩、边坡、边沟等区域无杂物垃圾。全面排查农村公路沿线问题点位,重点整治公路沿线建筑工地管理、用地范围内的乱堆乱放等脏乱差问题,确保公路沿线达到整洁有序、无违法私搭乱建的建(构)筑物及其附属物、无违法及破旧广告牌匾的美化要求。做好公路边坡、沿线空地复绿以及道路两侧绿植的修整补植工作。确保可视范围内协调美观,达到无死(枯)株和空白段、空地的绿化要求。 | 区交通运输局 | 区财政局 区住建局 区农业农村局 区文广旅体局 区综合执法局 区生态环境分局 各街道(乡镇) | 2023年7月 | ||
养护 | 1.全面提升道路平整水平。严格落实路况巡查和小修保养制度,针对农村公路要及时处治路面坑洞、裂缝、轻度车辙、道路窨井盖井框差等早期病害,集中处治“桥头跳车”和局部路段路面破损等问题,开展养护工程整体提升农村公路路况。 |
区交通运输局
| 区财政局 区住建局 区综合执法局 各街道(乡镇) | 2023年7月 | ||
运营 | 1.推进“多站合一,一站多用”乡镇运输服务站建设。融合管理、客运、货运、物流、邮政、快递、农村合作社等多种服务功能。完成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建设任务。 |
区交通运输局
| 区农业农村局 各街道(乡镇) | 2023年7月 | ||
2.推进县、乡、村三级农村物流网络节点建设。提升农村物流服务能力,推进客货邮融合发展,建立村级邮政综合服务站点59个,开通线路保持正常运营。 |
区交通运输局
| 区财政局 各街道(乡镇) | 2023年7月 | |||
3.继续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加快推进绿色交通出行,2023年更新新能源城乡公交8辆。优化提升公交线网,优化(新增)城乡公交线路3条。 |
区交通运输局
| 区财政局 各街道(乡镇) | 2023年12月 | |||
附件3:
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每周工作完成情况表
年 月 日
区域 | 路线编号 | 投入作业人员(人数) | 投入机械设备(台次) | 路面清扫(km) | 中分带清理(km) | 路基边沟、边坡清理(km) | 桥下空间清理(座) | 隧道 清洗(座) | 路面病害修复(m2) | 桥头跳车处治(处) | 垃圾清运(吨) | 拆除广告牌、非公路标牌(块) | 拆除违章建筑(m2) | 清除老破旧设施和图案等(m2) |
北岙街道 | ||||||||||||||
东屏街道 | ||||||||||||||
元觉街道 | ||||||||||||||
霓屿街道 | ||||||||||||||
大门镇 | ||||||||||||||
鹿西乡 | ||||||||||||||
合计 |
附件4:
工作任务交办单
(编号:XXX)
交办时间 | 承办部门 | ||
完成时限 | 责任人 | ||
交办事项 | |||
完成情况 |
(可另附纸张填写)
责任人签字: |
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2 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