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洞头区应急管理局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3-03-01 16:57:18 浏览次数: 来源: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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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区应急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3- 03-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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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动公开

       2022年,区应急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任务,突出法治建设要求,明确依法行政重点,扎实推进法治应急工作,现将我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升全局法治意识

一是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通过党前一刻钟学习、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个人自学等方式,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不断强化学法用法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持把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固化为“铁定议题”,制定年度学法清单,在局党委会议会前一刻钟学习安排学法,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邀请法律顾问及专家开展专题讲座,机关干部法治意识进一步增强。

二是高度重视单位学法用法工作组织我局区管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参加年度法律知识考试,参与率合格率均达100%。组织全局在岗工作人员举行“宪法宣誓”仪式,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专题讲座,提升全局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定期发布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典型案例6起,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精心准备温州市第“以案释法”微课比赛,并在全市应急系统“以案释法”评比中取得三等奖。开展《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宣贯工作,实现基层防汛责任人培训率达100%。

三是积极组织普法宣传活动。以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法宣传周、全国防灾减灾日、国际减灾日、森林消防宣传日和国家宪法日等时间节点为宣传载体,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普及。通过线上与线下、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网上竞答、培训教育、安全服务、应急演练、主播走一线、森林防灭火技能比武等应急安全知识科普宣传活动,将安全和应急知识普及到基层群众、企业员工,推进全民安全素养全面提升。利用微信公众号,推送应急法律知识、事故警示短片等,不断增强全民安全应急意识提高风险防范能力。

(二)严格规范行政行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

一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执行《温州市洞头区应急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工作制度》,落实我局重大行政决策应当履行听取意见(听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及公布公开、决策后评价和责任追究等法定程序。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完成3个规范性文件法制审核续签并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完成局行政合同事前审查18起

二是建立健全依法行政相关制度。为规范我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强化行政执法责任,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根据上级要求编制了《温州市洞头区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区政府批准,报市应急管理局备案认真贯彻省安委办与省检察院联合印发的安全生产公益诉讼文件,联合区检察院印发《加强安全生产领域检察监督工作协作实施办法》,建立安全生产公益诉讼联动机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法结果网上公开行政处罚26件、行政许可(含备案)36件。

三是规范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积极对接区司法局,完成应急管理系统行政执法证换发工作,全局适格的执法人员16人,已取证16人,实现持证率100%,积极对接司法、编办等部门,打通事业编制人员参加执法考试途径,新增8名事业编制持证人员。

(三)严格规范行政执法,构建公正的应急管理监管执法体系。

一是加强行政执法工作。按照2022年监督检查计划开展执法检查,共执法检查企业110家次,下发《整改指令书》58份,限期整改隐患共计261条,《复查意见书》58份,隐患均已完成整改。共办理非事故行政处罚案件26起,处罚48.1万元办理行刑衔接案件3起。制定2022年度双随机抽查监管计划,并将计划录入行政执法平台,完成烟花爆竹、矿山、危化、三场所三企业等跨部门双随机任务7次,共计检查企业18家次抽查任务完成率100%、双随机事项覆盖率100%

二是深入推行柔性执法。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部署,把护航助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贯穿于安全生产工作全过程。打造“不诉不查”涉企执法环境,坚持凡查必备,未经纪检监察组织备案,一律不得擅自进入企业进行执法检查。严格按照纪委和监委的要求,开展执法备案,每个月将《涉企执法检查备案表》通过纪实平台上报。健全完善“涉企免罚清单”制度,对企业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免于行政处罚,对企业采取警告的形式,责令其隐患限期整改。今年以来,共计柔性执法58家次,均采取教育责令限期整改的形式警示告诫企业。严格执行涉企执法“综合查一次”工作机制。根据区纪委的统筹安排,开展综合查一次工作今年以来,我局多次联合区生态环境局、综合执法局、气象局等部门开展执法检查共计15次,切实解决涉企执法“检查频繁”问题。

三是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按照烟花爆竹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开展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检查,公布张贴监督举报电话,安排执法车辆进行巡逻宣传。联合各部门按职责分工组织开展打击取缔非法生产、运输、储存、经营烟花爆竹的行动,坚决打击和清理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在全社会形成打击非法确保安全的高压态势,有效预防了烟花爆竹安全事故的发生。春节期间,我区共出动联合执法人员50余人次,查获烟花爆竹非法经营单位1处,没收非法烟花爆竹6箱。

(四)推进安全生产审批“零次跑”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行政审批改革再深化。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省市区关于权力事项梳理的进一步要求,及时编制、修订和公布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全面梳理和优化矿山、危化、烟花爆竹等审批事项,制定《关于洞头区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工作的通知》,确定烟花爆竹布点规划,从严规范烟花爆竹审批。严格执行窗口审批各项规定,制定《关于加强行政审批“零次跑”提升服务效能的意见》,持续深化推进安全生产审批事项“最多跑一次”2022年以来,共办理“零次跑”事项36件,替跑55人次

二是行政审批服务再升级。成立重点项目审批、重点企业监管服务“双专班”,共15个项目(企业)纳入服务对象,每个项目均配备责任领导、服务员和相关部门联络员,执行企业“零次跑”服务落实专人服务和指导企业做好相关许可审批工作,将15个重点建设项目纳入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专班服务,已开展专门上门服务28,服务企业83家次。

三是行政审批难题攻坚聚焦为企纾困解难,打通行政审批难点堵点,促成温州市洞头添赢石材有限公司寨楼2矿山历史问题化解。今年以来,累计收到“差评”0件,审批窗口工作人员贴心服务获办事群众“留言点赞”,企业和群众满意度不断攀升。

二、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回顾过去一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基层执法力量薄弱。局机关执法人员对基层执法人员指导不够,且街道(乡镇)执法人员客观上能力、精力有限,基层执法人员的专业水平不高,导致上级下放的行政权力面临“接不住,用不好”的困境。

二是执法业务水平有待提升。在办理具体行政处罚案件的过程中,案件质量整体水平不高,在推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保证行政执法全程留痕等方面还有待加强。

三是普法宣传工作力度有待加强。2022年是“八五”普法开局之年,但应急普法宣传形式还是限于专题讲座、观看教育片等传统形式,从而导致部分干部虽然参与了活动,却没有真正做到学深悟透,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

三、2022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全面领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将法治应急建设摆在全局重要位置通过每季度召开班子会议,听取我局开展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提出提升工作意见。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我局年度工作计划和考核体系,实施安全生产委托街道(乡镇)执法工作,实现安全生产执法延伸到街道(乡镇)一线基层。

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以及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积极部署开展安全生产 法治同行”专项法治宣传活动,加大对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深入企业开展复工复产帮扶工作同步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宣贯,确保复工复产和普法、安全生产防范两手抓、两不误

制定普法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领导干部集体学法计划,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局领导班子坚持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领航定向,不断强化学法用法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持把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固“铁定议题”,制定年度学法计划,在局党会议议题前的党性教育中安排会前学法,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全面规范应急行政执法监督。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按照《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法(暂行)的通知》《温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规范应急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等规定开展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工作,既要加强合法性审查,也要注重合理性审查,全面综合审查是否符合行政立法原则和立法精神。

(二)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制度,加强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工作,强化办案能力,提高办案水平。鼓励街道乡镇行政事业人员考取执法证,壮大执法队伍加大应急执法装备的投入,强化基层执法力量的培训指导,提高现场办案效率。积极开展“岗位练兵”,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执法业务能力,进一步梳理和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推进执法承诺、执法公开,开展行政处罚案件回访。

(三)全面提升普法宣传教育成效。落实应急管理系统“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组织开展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切实营造全系统主动学法用法氛围。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提升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的普及率和普法成效。

 

 

温州市洞头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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