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区政府领导分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02 16:30:07 浏览次数: 来源: 字体:[ ]
  • 索引号:
  • 001008003006001/2023-56493
  • 文号:
  • 洞政发〔2023〕1号
  • 发布机构:
  • 区府办(外事办、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3-03-01


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区人民政府决定对区政府领导分工作相应调整。现将调整后分工通知如下:

何莉平  区长  领导区政府全面工作。负责财政、审计等方面工作。

分管区财政局、区审计局。

郑锋利 常务副区长   负责区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和改革、重点项目建设、粮食和物资储备、国有资产和国有企业管理、外事、对口支援、人民武装、交通运输、人民防空、应急管理、统计、税务、行政审批管理、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政务公开、机关事务管理、招商引资、大数据发展管理等方面工作。

分管区府办(区外事办)、区发改局(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区国防动员办公室、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区交通运输局、区应急管理局、区统计局、区政务服务中心、区重点项目建设服务中心、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区大数据管理中心、洞头国有资源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温州大小门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区人大、区政协、区人武部、区监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区税务局、洞头海事处、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侨联、区关工委、邮政管理局、温州交运集团洞头公司、温州港集团状元岙公司、邮政洞头分公司、驻岛部队。

张 攀  副区长  负责民政、农业农村、水利、生态环境、扶贫、供销、残疾人事业等方面工作。协助常务副区长负责防汛防台抗旱工作。

分管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渔业局、区水利局)、生态环境洞头分局、区供销社。

联系区残联、区慈善总会、区气象局、区海洋与渔业环境监测站。

黄  伟  副区长  负责公安、司法、信访等方面工作。

分管温州市公安局洞头区分局、区司法局。

联系区信访局、区社会治理中心。

贾约拿  副区长  负责民族宗教、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健康、新闻、旅游、文化、体育、医疗保障、广播电视、地方志等方面工作。

分管区教育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健康局、区文广旅体局(区文物局)、医疗保障洞头分局、区旅游发展中心、洞头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区融媒体中心(区广播电视台)、区文联、区社科联、区档案馆、区海霞学院、区计生协会、区老龄委、区红十字会、区广播转播台、洞头华数广电网络公司、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洞头先锋女子连。

肖晓锵  副区长  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市政公用事业、综合执法、城市管理、自然资源和规划等方面工作。

分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城市管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洞头分局(区海洋局)、洞头城市发展有限公司、温州市自来水公司洞头分公司。

联系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温州市住房公积金洞头分中心。

苏剑群  副区长  负责“两个健康”创建、工业和信息化、产业集聚区、内外贸易、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保护、打私与海防口岸等方面工作。

分管区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区民营经济促进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知识产权局)。

联系区工商联、国网洞头供电公司、区烟草专卖局、盐业洞头分公司、区通信发展办、电信洞头分公司、移动洞头分公司、联通洞头分公司、铁塔洞头分公司、中石化洞头石油分公司。

李正军  挂职副区长 负责科学技术、金融、退役军人事务、对台事务等方面工作。

分管区科技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金融办、区金融工作服务中心。

联系区委台办、区科协、人行洞头支行、各金融机构。


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日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办公室,区人武部,区法院,

区检察院,区级各人民团体、新闻单位。


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 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