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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洞头区供销合作社洞头区农业农村局温州市洞头区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评定及监测办法的通知》(洞供合〔2019〕6号)文件精神,区供销合作社于2023年3月16日组织评审工作小组成员对申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实地查看并联合评定,拟评定温州市洞头忠斌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温州市千帆渔业专业合作社等2家农民专业合作社为2022年度洞头区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现进行公示,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
一、公示时间2023年3月29日至2023年4月4日。
二、受理电话
温州市洞头区供销合作社综合办公室:63385599
温州市洞头区供销合作社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