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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洞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公开选调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的公告
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区住建局下属事业单位将从全区各街道(乡镇)和部门单位中公开选调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名额
区住建局下属事业单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
二、选调范围
面向全区各街道(乡镇)和区直部门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在编在岗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廉洁自律,甘于奉献;
2.思想政治素质好,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较好文字功底;
3.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文秘、法律、土木工程、城乡规划、建筑学专业优先考虑,其他专业不限;
4.须工作满3年以上(2021年4月14日前参加工作),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4月14日及以后出生),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含试用期不定等次)。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交流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审查且尚未作出结论的;
3.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综合考察、择优选调的方式进行。
(一)公开报名。报名时间:2023年4月14日-4月21日,报名地点:温州市洞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号楼308室(北岙街道九厅路188号),报名人员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后,填报《温州市洞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标准照1张,接受资格审查。
(二)综合考察。着重了解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水平、廉政勤政、工作实绩、职位匹配等方面情况,根据报名情况,必要时开展面谈筛选。
(三)确定人选。根据考察情况,经党组研究,择优确定拟选对象,经公示7天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报考人员不得弄虚作假。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公开选调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77-63485330。
附件:温州市洞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温州市洞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