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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委托专业机构开展洞头区养老护理员大赛及技能等级鉴定的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我区养老服务水平,经研究,决定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开展养老护理方面培训。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为洞头区养老服务机构从业人员、老人家属(特别是失能失智老年人家属)、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对象开展养老护理培训,培训总人数为60人,参训人员将优先推荐参加全区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大赛和组织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具体以报名人数为准。
培训内容包括根据《浙江省养老护理人员培训大纲》、《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标准》(2019年版)中规定的内容制定理论知识、操作技能培训课程,并加入文化养老、智慧养老、老年人健康管理、应急救护等符合时代发展要求,具有地方特色及中华传统文化等内容。
二、承接主体条件和资格要求
1.具备养老护理员培训资质;具备承办区级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大赛能力。
2.师资要求按照《浙江省养老护理人员培训基地认定和管理办法》(浙民养[2020]44号)执行。
三、培训费用
培训费用控制在1200元以内,对参加相关比赛或技能等级认定后,未取得技能等级证书的人员不收取相关费用。
四、报名及评审
(一)报名时间:4月28日(星期五)下午3时前,意向单位根据公告的条件向区民政局提出书面申请,做好材料密封工作。申请材料包括:
1.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2.登记证书复印件;
3.职业技能大赛组织方案及技能等级培训和组织参加认定的方案。
(二)组织评审。4月28日(星期五)下午3:30,区民政局组织相关人员开展评审,审核申请材料,从中择优选择1家培训机构作为承接对象。具体评分规则为:总分为100分,每人培训报价占50分,报价最低的为第一名,得50分,报价第二低的为第二名,得40分,以此类推;培训方案占50分,方案最优的为第一名,得50分,方案第二名的,得40分,以此类推,最低为20分。如一家报名,培训资质符合要求也可确定为承接单位。
(三)签订协议。5月5日前,区民政局与承接单位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以及取消承接资格的条件等内容。
五、大赛及技能鉴定培训时间
大赛时间初定5月上旬,技能鉴定培训时间初定5月中旬。
六、咨询电话
59386263、59386266